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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 发现输液袋可浸出亚硝胺杂质,要求90天内提交检测报告
出自识林
FDA 发现输液袋可浸出亚硝胺杂质,要求90天内提交检测报告
2025-08-21
8月18日,FDA更新了亚硝胺杂质页面,发布一份较为紧急的指南文件 。起因是药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DER)注意到,一种小分子亚硝胺杂质N-亚硝基二丁胺(NDBA)已在某些输液袋包装的药品中被检出,存在亚硝胺杂质从印刷外包装 或包装袋(printed overwraps or pouches)中浸出或形成的可能性。
由于这是一个新出现的问题,目前数据有限,CDER建议相关产品申请人分享其确认性检测结果,以协助监管部门开展评估。申请人 应在本文件发布之日起90天内,将检测结果和相应的分析方法验证报告通过一般通信(general correspondence)提交,封面标注“亚硝胺相关”(Nitrosamine-Related)。无法按时完成检测的申请人也应在90天内提交一般通信,提供详细计划以及时间表。一旦完成则立即提交。
申请人应检测目前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产品,包含标签有效期 内的至少3个代表性批次,且包括已分发和未分发的批次,并检测风险最高的规格。检测应使用经过适当验证且灵敏度合适的分析方法 进行。其定量限(LOQ)应根据ICH Q2(R1)原则 进行验证 。CDER的建议是达到十亿分之一(ppb)水平。
基于有限的信息,FDA分析称,输液袋包装药品中发现的可浸出亚硝胺 似乎与印刷外包装和包装袋有关。包装组件,如聚合物原材料、油墨和外包装/包装袋中的二烷基胺和作为粘合剂 的硝化纤维素可能是亚硝胺杂质的来源。此外,制造柔性容器外包装/包装袋的工艺可能包括加热和压缩,这可能会产生小分子亚硝胺。
输液袋包装的药品通常用于紧急护理场景,也用于肠外营养和腹膜透析的长期给药。鉴于这些药品的特性、使用场景以及杂质 来源,CDER正在考虑根据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原则,对输液袋中可浸出亚硝胺的终生可接受摄入量(AI) 限值加入一个调整因子(adjustment factor),例如将总亚硝胺暴露量 的AI限值提高四至十倍。此外,申请人可基于科学理由,向FDA提出高于CDER所推荐AI限值的替代限值,例如针对大输液产品。
在进行检测与报告期间,CDER强调药企可继续维持生产供应。随着CDER对问题根源的理解不断深化,FDA可能会通知申请人变更 调整因子或AI限值。
值得一提的是,ICH刚刚发布了《Q3E可提取物与浸出物》指南草案 ,其中虽然提及亚硝胺类物质可能浸出,并作为1类浸出物严格控制,但并未指出具体分子。在附件中,ICH识别的2个1类浸出物是双酚A(BPA)和苯并[a]芘。
识林-实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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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岗位:
QA(质量保证):需监控产品质量,确保符合FDA指南要求。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负责理解并应用FDA指南,更新注册文件。 生产(Production):需按照指南调整生产流程,减少亚硝胺污染。 QA工作建议: 定期检查生产流程,确保符合FDA对亚硝胺污染的控制要求。注册工作建议: 及时更新注册文件,反映FDA指南的最新要求。生产工作建议: 调整生产流程,减少亚硝胺污染,确保产品质量。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特别是包装在输液袋中的药物产品,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由美国FD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总结: FDA当前关注输液袋中可能存在的N-亚硝基二丁胺(NDBA)及其他小分子亚硝胺杂质问题。这些杂质可能从印刷包装材料中迁移至药品或由包装材料中的化学物质形成。FDA强调,由于亚硝胺杂质可能对人类致癌,因此要求制药企业和申请者进行风险评估,并在确定风险后进行测试,以确定药品中可浸出的亚硝胺杂质的存在和含量。FDA推荐使用能够量化至十亿分之一(ppb)水平的敏感且经过验证的分析测试方法。测试应包括至少三个代表性批次的产品,包括已分销和未分销的批次。FDA鼓励企业提供确认性测试结果,并在指南发布后90天内,将测试结果和方法验证报告作为一般通信提交。对于无法在90天内提交的,应在此期间提交一般通信,并提供详细的测试和验证计划及预计完成时间。FDA将继续调查此问题,并提供更新。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QA(质量保证):应熟悉分析方法验证的全过程,包括验证研究、生命周期管理、报告范围确定等,以确保质量控制流程的合规性。 R&D(研发):需要理解分析方法验证的具体要求,以科学的方法开发和优化分析过程。 QAC(质量控制):必须掌握分析方法验证的测试和评估方法,确保日常质量控制的准确性和精确性。 注册部门:应了解分析方法验证的法规要求,以便在药品注册文件中准确呈现相关信息。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药品类型的分析程序验证,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机构包括生物科技公司、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发布机构为国际协调会议(ICH)。
文件要点总结:
分析方法验证目的 :验证分析程序适用于预定目的,如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验证研究设计 :应设计验证研究以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分析程序满足其目标,包括性能特征和相关标准。生命周期中的验证 :在分析程序的生命周期中,可能需要部分或全部重新验证,以应对变更。报告范围 :分析程序的报告范围应包括所有可报告结果的值,确保精度和准确性。稳健性评估 :评估分析程序在预期操作环境中的适用性,包括对分析程序参数的故意变化。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