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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林新解读】加入PICS进展与评估,MAH委托文对比,注册核查CDE培训问答,FDA CGT非临床问答,全球监管索引加拿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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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识林

【识林新解读】加入PICS进展与评估,MAH委托文对比,注册核查CDE培训问答,FDA CGT非临床问答,全球监管索引加拿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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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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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方法规指南之外,识林或原创、或整理了大量对比解读、案例解析等内容,作为识林用户的参考资料,提供更多视角,且与岗位实务联系更为紧密。

这类资料,全部收录在专门为此开发的“对比解读案例解析”数据库内,通过“业务标签”和“知识标签”的交叉索引,用户可迅速查阅学习本岗位最相关的内容。

以下是近期由识林向导老师和识林会员企业分享的解读案例类学习资料。

*注:解读和案例内容仅供识林企业会员用户阅读。

【解读】PIC/S 知多少?我国申请加入 PIC/S 进展与整体评估

作者:识林-雪杉

本文内容整理自第十七届中国制药工程大会:PIC/S专场

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药品监管机构就参加PIC及PIC/S的培训和会议,开展交流。2015年5月,原CFDA派员参加PIC/S会议,商讨加入可行性。2017年,原CFDA邀请PIC/S专家来华观摩评估我国GMP检查体系。2019年4月,NMPA派员与PIC/S秘书处正式启动关于加入事宜的谈判。2021年5月20日,在中国苏州举行的DIA中国2021年会上,PIC/S 主席海耶斯女士就“PIC/S 的申请与实施”进行演讲。2021年9月2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提出加入PIC/S预申请。2021年12月10日,PIC/S执委会确定中国预申请的报告员为Jacques Morenas(法国/ANSM),联合报告员为Raphael Yeung(香港卫生署/杨义辉)和Kathleen Sinninger(美国/FDA)。

2022年上半年,先后召开4次视频会议,由报告人团队对78个评估指标逐一进行解读,并就我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NMPA加入PIC/S领导小组召开会议3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15次。积极推动PIC/S修订章程及有关制度文件,突出非政治性。派员参加PIC/S委员会2022年会议、PIC/S成立50周年大会以及系列专家研讨会。与PIC/S主席、秘书处及报告人就中国预申请阶段工作专题交流。

2023年2月,PIC/S秘书处邮件确认,预申请阶段任务顺利完成。

PIC/S GMP指南框架以基本要求(药品和药物活性成分)加附录为主,同时结合ICH和PIC/S相应指南作为延伸。我国GMP框架与PIC/S GMP较为相似,通则为基本要求,对有其他管理需求的内容作为GMP附录发布,必要时对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部分,比如单采血浆站,则延伸至国内相应法规文件进行管理。

此外,PIC/S对前瞻性文件进行了探讨:PIC/S官方网站上于2022年9月19日发布计算机化系统附录概念性文件,提示现行版计算机化系统附录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方向,如:概念性文件对安全性和审计追踪、运行阶段档有更高要求,考虑加入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的内容。

【对比】加强MAH委托生产监管文件正式发布,有哪些主要变化?

作者:识林-栀

NMPA于2023年10月23号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132号)”,更新了对MAH委托生产的要求。

该文件是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第126号)(以下简称《监管规定》)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本文对比了该文件与2023年5月NMPA发布的“关于加强委托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供读者参考(10月24号NMPA发布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现场检查指南(药监综药管〔2023〕81号),相应要求与上述文件相同,本文不再赘述)。

【解读】“药品注册核查检验专题培训”问答记录

作者:识林向导@淡淡

2023年10月13日,药品审评中心合规处举办了关于“药品注册核查检验专题”的线上培训,三位中心老师分别就《药品注册药学现场核查启动的主要考虑》、《药品注册临床试验现场核查启动的主要考虑》及《药品注册检验启动的主要考虑》的话题进行了宣讲培训,此文记录药审中心老师就业界提出的问题进行的回复,供大家参考。

【对比】新版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与已废止旧办法的逐条对比

作者:识林-白蜡

2023年10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04年2月4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公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部分用有色字体标出)和2007年1月31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公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由于改动之处较多,而且将两篇旧办法合二为一,普通花脸稿工具难以进行有效对比,因此笔者基于新办法的顺序,逐条查询并对应,将新旧3份文件条款对比整理如下,供识林读者甄别差异,理解并分析,准确高效地开展合规工作。

【解读】FDA 针对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非临床研究的问答(OTP Town Hall: Nonclinical Assessment of Cell and Gene Therapy Products)

作者:识林向导@积风

2023年8月30日,FDA CBER 召开针对 CGT 产品非临床研究的网络研讨会(OTP Town Hall: Nonclinical Assessment of Cell and Gene Therapy Products)。

本次会议总共有53个问答,包含27个正式问答(Q1~Q27)以及26个现场提问(Q28~Q53);基于 CGT 产品本身的特点,本次内容涉及大家普遍关注的动物模型/种属、生物分布试验及毒理试验的开展各种考虑(其中包括 GLP 遵循问题)、沟通交流会议要求、SEND 格式等。值得深入学习理解以及参照践行。

近期 FDA 公布了本次会议文字稿,现将其内容翻译梳理,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因部分问题有重叠/相似性,将各问题清单粗略分类,后附全文。

【解读】全球药品监管体系索引:加拿大

作者:识林向导@寒星苍梧

与其他多数国家不同,加拿大没有设立单独的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卫生部直接监管。审评批准、检查、警戒等职责分散在卫生部下的不同分支机构中。Health Canada是ICH成员,其下的监管行动及执法分部(ROEB)是PIC/S成员。

目前识林已发布瑞士、香港、日本、英国、新加坡、巴西、加拿大国家的监管索引,供识林用户了解各国监管全貌,更高效地查询关键法规指南。

【解读】ICH M13A 协调了口服固体速释制剂生物等效性研究中的哪些差异

作者:识林-樟

BE 概念是仿制药和创新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产品开发和监管评价的核心。尽管大多数监管机构和国际卫生组织都有 BE 评价指南,这些机构通常采用类似的方法来确定 BE,但仍存在一些阻碍全球药物开发协调的重大差异。不协调统一的 BE 研究设计和标准导致产品开发者不得不生成多组数据和信息以支持多个司法管辖区的上市许可。由于额外的 BE 开发负担,这可能导致产品开发者在某些市场不寻求药品上市批准,从而导致在这些市场的药物供应有限。【识林-BE 指南数据库】

2022年12月,ICH 发布了ICH M13A 以协调口服固体速释制剂的 BE 研究建议,促进全球药品研发。

那么各国监管机构 BE 指南中(以 FDA 与 EMA 为例),重大差异是指什么?ICH M13A 是如何协调一致的?该指南定稿后会对区域指南有什么影响?

其他更新还包括:
  • 【文献】基于CAR的细胞治疗在自身免疫疾病中应用的研究进展
  • 【文献】浅析抗体偶联核素类产品药学研发和评价关注点
  • 【文献】难治性转移性结直肠癌的合成对照组:无安慰剂方案
  • 【解读】创新药海外准入系列-25:英国药品定价管理新政策
  • 【ECA】纯蒸汽电导率高 - 可能的原因
  • 【文献】历史对照在临床试验中的使用
  • 【文献】关于“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下中药新药临床研究路径及制定临床研究计划的思考
  • 【文献】吸入制剂非临床评价的考量要点
  • 【案例】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标准化研究与实践探索
  • 【文献】男性生殖系统用药生殖毒性评价的监管要求和关注要点
  • 【文献】舒洛地特老药新用在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的作用
  • 【案例】从通心络联想植物药的 FDA 批准
  • 【文献】药品评价中的获益风险评估
  • 【文献】骨髓瘤的 CAR T 细胞治疗:目前情况以及如何将 CAR T 细胞推进为前线治疗;美国移植与细胞治疗学会专家小组意见
  • 【文献】关于药物相互作用、儿童患者以及妊娠和哺乳期的尼洛替尼生理药代动力学模型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适用岗位必读建议:

  • QA(质量保证):应全面理解GMP通则,确保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 QC(质量控制):需掌握质量控制相关章节,执行物料及产品检验。
  • 生产管理:熟悉生产管理相关条款,确保生产过程符合GMP要求。
  • 设备工程:了解设备相关章节,保证设备维护和使用符合规范。
  • 物料管理:掌握物料与产品相关章节,确保物料的正确接收、存储和发放。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中药等各类药品的GMP(良好生产规范)管理。覆盖了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发布机构为中国。

文件要点总结:

  1. 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企业必须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2. 关键人员职责:明确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的资质要求和主要职责。
  3. 厂房与设施要求:规定厂房、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维护必须满足药品生产的质量要求,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风险。
  4. 设备管理:要求设备的设计、安装、维护和使用应符合生产需求,便于清洁、维护和校准。
  5. 物料与产品控制:确保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正确接收、存储、发放和使用,防止混淆和差错。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

  • QA(质量保证部门)
  • 生产管理
  • 药物警戒
  • 注册
  • 研发

工作建议:

  • QA:确保所有委托生产活动符合《检查指南》要求,监督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 生产管理:负责与受托方协调,确保生产过程符合GMP要求,并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资质审核。
  • 药物警戒:建立和维护药物警戒体系,确保药物安全事件的及时响应和处理。
  • 注册:负责药品注册证书的获取和维护,确保委托生产药品的注册信息准确无误。
  • 研发:参与药品质量标准的确定和生产工艺验证,确保研发成果符合商业化生产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疫苗、血液制品除外)、中药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药的委托生产。适用于在中国注册的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1. 许可管理: 强调了对委托生产药品的许可管理要求,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严格审核和现场检查。
  2. 质量管理: 明确了持有人应建立覆盖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关键物料和成品进行定期抽样检验。
  3. 监督检查: 规定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委托生产持有人的监督检查要求,包括年度全覆盖检查和重点检查内容。
  4. 质量协议: 强调了持有人与受托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协议的重要性,并要求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责任。
  5. 责任赔偿: 鼓励持有人购买商业保险,以保证与产品风险相匹配的责任赔偿能力。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应全面了解并执行公告中关于委托生产质量管理的规定,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 注册:需熟悉委托生产许可管理流程,确保申请材料和现场检查符合监管要求。
  • 生产:应掌握委托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岗位人员配置和在职在岗情况,以及生产管理情况。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等药品的委托生产监督管理,特别针对创新药、仿制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由NMP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1. 委托生产许可管理:强调了对委托生产药品的许可管理要求,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严格审核和现场检查。
  2. 关键岗位人员经验要求:规定了无菌药品等关键岗位人员需具备的行业经验。
  3. 受托生产企业审核:明确了受托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核职责和流程。
  4. 委托生产质量管理:持有人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受托生产企业进行质量保证和风险管理。
  5. 监督管理和责任赔偿:强化了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以及持有人的责任赔偿能力。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解读法规指南

适用岗位:

  • 必读岗位:QA(质量保证)、生产管理、注册、药物警戒、研发、临床等岗位。

工作建议:

  • QA:确保所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符合指南要求,监督执行情况。
  • 生产管理:根据指南要求建立和维护生产管理流程。
  • 注册:负责确保注册资料与指南要求一致。
  • 药物警戒:建立并维护药物警戒体系,符合指南规定。
  • 研发:确保研发流程与指南中对药品质量的要求相符合。
  • 临床:确保临床试验与药品委托生产相关要求一致。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的现场检查,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等各类药品,特别针对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要点总结:

  1. 机构与人员要求:强调建立适应委托生产的管理机构,配备足够资质人员,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关键岗位人员为企业全职,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

  2. 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要求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文件记录管理、协议要求、风险管理等。

  3. 委托生产监督:持有人需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工艺验证、共线管理等进行监督,确保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4. 变更与风险管理:持有人应建立变更控制体系,对委托生产过程中的变更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开展风险评估和控制。

  5. 质量回顾与持续改进:要求定期进行质量回顾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确保所有质量管理活动符合规定要求,定期进行自检或内审。
  • 生产负责人: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批准的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管理培训和考核。
  • 质量负责人:建立和维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监督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
  • 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药品放行职责,确保放行药品符合法规和标准。
  • 药物警戒负责人:建立药物警戒体系,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估。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涵盖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中药等药品类型,包括创新药、仿制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大型药企、Biotech、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1. 主体责任落实:持有人需依法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2. 关键岗位职责:明确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关键岗位的职责和资质要求。
  3.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持有人应建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药品全生命周期过程。
  4. 变更控制与追溯:建立药品上市后变更控制体系,实施药品追溯制度,确保药品可追溯。
  5. 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置:制定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建立药品安全事件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演练。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

  • QA:需更新对计算机化系统的质量管理和数据完整性要求的理解。
  • IT:需掌握新规定以支持和保障数据完整性,以及对IT系统的配置硬化和集成控制。
  • 注册:需了解数字化转型的监管预期,以及对云服务等操作的监管要求。
  • 研发:需明确验证和确认活动的要求,以及对敏捷开发流程的接受标准。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及PIC/S参与机构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及原料药。适用于大型药企、Biotech、跨国药企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1. 数据完整性要求更新:明确了对“数据在运动中”和“数据在静止状态”(备份、归档和处置)的要求,强调配置硬化和集成控制以支持和保障数据完整性。
  2. 数字化转型监管预期:考虑更新文件以包含对数字化转型和类似新概念的监管预期。
  3. 系统验证和确认:强调了系统验证和确认应特别挑战用于GMP决策、确保产品质量和数据完整性的关键部分。
  4. 审计追踪功能:提出了对审计追踪功能的强制性要求,包括用户识别、变更详情、时间戳和变更理由。
  5. IT安全和数据保护:强调了IT安全的重要性,包括系统和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以及对访问授权的持续管理。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建议:

  • QA:确保原料药生产过程符合GMP要求。
  • 生产:遵循原料药生产的基本要求,保证产品质量。
  • 研发:在原料药开发阶段考虑GMP合规性。
  • 注册:了解原料药注册过程中的GMP要求。

适用范围说明:
本文适用于原料药(API),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针对创新药和仿制药的原料药生产。发布机构为PIC/S,适用于跨国药企和Biotech公司。

文件要点总结:

  1. GMP合规性:强调原料药生产必须遵循GMP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2. 质量控制:明确原料药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检测方法和标准。
  3. 生产过程管理:规定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和控制点,以保证产品质量。
  4. 设备和设施要求:强调生产设备和设施必须满足GMP要求,以支持原料药的生产。
  5. 文件记录:要求企业建立完整的文件记录系统,以追踪原料药的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QA:必读,需确保所有生产活动符合GMP要求。
  • 生产:必读,以确保无菌产品、生物制品、放射性药物等的生产符合规定。
  • 注册:必读,了解注册产品时的GMP要求。
  • 研发:必读,确保研发过程中的GMP符合性。

工作建议:

  • QA:审查和更新内部GMP文件,确保与PIC/S GMP指南一致。
  • 生产:培训员工,确保他们理解并遵守新的GMP要求。
  • 注册:在提交注册文件时,包含符合PIC/S GMP指南的证明。
  • 研发:在研发阶段就考虑GMP要求,确保研发到生产的顺利过渡。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中药等药品类型,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由PIC/S发布,适用于多国。

文件要点:

  1. 无菌药品生产:强调无菌药品生产的特殊要求。
  2. 生物制品生产:明确生物制品生产的质量控制标准。
  3. 放射性药物生产:规定放射性药物生产的特殊条件。
  4. 中药生产:新增条款,强调中药生产的特殊监管要求。
  5. 计算机化系统:强调计算机化系统在药品生产中的应用和监管。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质量保证部门):确保药品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符合法定要求,建立和维护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 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负责药品经营活动的全面管理,确保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
  • 药品监管人员:了解监督检查程序和法律责任,执行药品经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的各类药品,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中药等,以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发布机构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1. 药品经营许可管理:明确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程序和变更要求,强调了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资质和行为的规范。
  2. 药品经营管理规范: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遵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操作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3. 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药品购进、储存、使用各环节的管理责任。
  4.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设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和程序,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5. 特殊药品管理:对疫苗、血液制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和使用提出了特别规定。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取自“https://login.shilinx.com/wiki/index.php?title=%E3%80%90%E8%AF%86%E6%9E%97%E6%96%B0%E8%A7%A3%E8%AF%BB%E3%80%91%E5%8A%A0%E5%85%A5PICS%E8%BF%9B%E5%B1%95%E4%B8%8E%E8%AF%84%E4%BC%B0%EF%BC%8CMAH%E5%A7%94%E6%89%98%E6%96%87%E5%AF%B9%E6%AF%94%EF%BC%8C%E6%B3%A8%E5%86%8C%E6%A0%B8%E6%9F%A5CDE%E5%9F%B9%E8%AE%AD%E9%97%AE%E7%AD%94%EF%BC%8CFDA_CGT%E9%9D%9E%E4%B8%B4%E5%BA%8A%E9%97%AE%E7%AD%94%EF%BC%8C%E5%85%A8%E7%90%83%E7%9B%91%E7%AE%A1%E7%B4%A2%E5%BC%95%E5%8A%A0%E6%8B%BF%E5%A4%A7%E7%AD%89”
上一页: 【周末杂谈】创新药的标签外宣传(续)
下一页: 【识林主题词】新增:致突变杂质,对照组,残差;修订:MAH,剂型,获益风险评估,RMAT,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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