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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新药临床年报,监管统计年报,以患者为中心罕见病试点,北京创新药新政策,山东局智能制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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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新药临床年报,监管统计年报,以患者为中心罕见病试点,北京创新药新政策,山东局智能制造检查
一周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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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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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国内药政导读

【创新与临床】

5.20,【CDE】中国新药注册临床试验进展年度报告(2023年)

【CMC药学研究】

5.26,【药典会】新增药包材质量控制指导等标准公示

【审评与注册】

5.20,【CDR】关于《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申请范围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上网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5.24,【CDE】关于公开征求《以患者为中心的罕见疾病药物研发试点工作计划(“关爱计划”)》申报指南和实施框架意见的通知

5.26,CDE 药品审评报告和说明书更新,其中包括下列国产新药

【GMP与检查】

5.24,【山东省】公开征求《药品生产智能制造技术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政策法规综合】

5.20,【NMPA】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数据(2023年)

5.20,【广州市】关于印发广州医保支持创新医药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5.20,【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

5.23,【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5.24,【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

【新药批准和报产】

5.20-5.26,NMPA发布7个新药批准,CDE受理6个NDA

上周国内药政导读

【创新与临床】

5.20,【CDE】中国新药注册临床试验进展年度报告(2023年)

相较于去年9月7日的《中国新药注册临床试验进展年度报告(2022年)》,今年报告提前一个季度发布。

通过这份报告,我们可以更清晰地洞察中国新药注册临床试验的整体趋势和主要特点。部分要点摘要如下:

  • 2023年40个创新药,上市时间缩短。2023年度国内共批准40个创新药,获准上市时间平均为7.2年,较2022年缩短了0.4年(146天),其中5年内获批的占比52.5%,6-10年获批的占比22.5%,超过10年的占比25.0%。
  • 临床试验登记总量首次破4000。2023年,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临床试验总量达4300项(以CTR计),为历年登记总量最高,较2021年首次突破3000项后增长了近1000项,登记总量增长了26.1%。
  • II、III期临床正在路上。1类创新药大多仍处于研发的早期阶段,其中Ⅰ期临床试验占47.1%,较2022年略有下降,但Ⅱ、Ⅲ期临床试验的比例均有所上升,整体呈现出充满活力和希望的发展趋势。
  • CGT临床试验翻倍。2023年共登记81项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类临床试验,较2022年增长近1倍。
  • 化药、生物制品继续抗肿瘤,中药主攻呼吸系统。2023年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新药注册临床的适应症主要集中在抗肿瘤药物,其次为抗感染药物、皮肤及五官科药物、神经系统疾病药物、预防性疫苗、内分泌系统药物和血液系统疾病药物。而2023年中药新药临床试验主要集中在呼吸适应症,约占中药临床试验总体的38.2%。
  • 罕见病临床数量大幅增长。罕见疾病的临床试验数量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2023年共登记119项,较2022年增加了42.9%(68项),排名前三的适应症分类为抗肿瘤药物(25项,近四年最高仅为2项)、血液系统疾病药物(21项)和神经系统疾病药物(18项)。
  • 临床效率进一步提高。2023年以受理号登记的试验和以BE备案登记的临床试验登记平均用时分别为78.5天和16.6天,1个月以内完成试验登记并提交的占比分别为28.7%和84.9%,总体上,超半数试验(56.3%)可在6个月内启动受试者招募,而2023年当年获批临床试验且在 6 个月内启动受试者招募比例达93.4%,相较于2022年均有所提高。
【CMC药学研究】

5.26,【药典会】新增药包材质量控制指导等标准公示

本周新增公示包括(仅罗列部分应用较广的公示):

  • 关于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二次)
  • 关于9621 药包材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标准草案的公示
  • 关于吸入制剂包装系统指导原则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二次)
  • 关于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及质量控制标准草案的公示

识林会员可点击识林药典会标准公示数据库,查阅全部的最新药典标准公示。也可查阅“中国药典数据库”。

【审评与注册】

5.20,【CDR】关于《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申请范围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上网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6月22日。

本文件旨在规范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的评价工作,为处方药申请转换为非处方药提供指导。

共计九条排除范围,包括急救药品,注射剂,抗凝类,解毒类,全身抗菌类等等。

5.24,【CDE】关于公开征求《以患者为中心的罕见疾病药物研发试点工作计划(“关爱计划”)》申报指南和实施框架意见的通知

CDE发起试点,专门促进罕见病药物研发,征求意见截至6月24日。

指南要点包括:

  • 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研发:强调在罕见疾病药物研发过程中,倾听患者声音,关注患者体验与感受。
  • 关爱计划的目的:旨在指导申请人在药物研发全程引入罕见疾病患者的观点,提升药物临床获益-风险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及合理性。
  • 实施框架:将药物研发分为五个阶段(A-E阶段),并详细介绍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方法。
  • 自愿申请:申请人基于自愿原则,根据药物研发阶段,申请加入。
  • 选择标准:药审中心将根据产品特点、适应症情况、申请人提交的实施计划等进行评价,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品种纳入。
  • 申报流程:申请人通过沟通交流途径递交申请,药审中心评价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品种将纳入。
  • 沟通与协作:药审中心将与申请人、患者等各方进行密切沟通与协作,以促进罕见疾病药物的上市。
  • 附件资料:提供了“关爱计划”的申报指南、实施框架、项目申报表和申报工作流程图等附件,供申请人参考。

5.26,CDE 药品审评报告和说明书更新,其中包括下列国产新药

注:仅列出国产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多受理号仅展示其中1个,供参考。企业用户可至识林“CDE 药品审评报告”按发布时间查阅最新的上市药品信息。

受理号  药品名称 药品类型 注册分类 企业名称 承办日期
CXZS2300016 苓桂术甘汤颗粒 中药 3.1 华润三九 2023-08-17
CXZS2200007 芪黄明目胶囊 中药 1.1 石家庄以岭 2022-09-02
CXHS2200019 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 化药 2.2 江苏恒瑞 2022-04-25
【GMP与检查】

5.24,【山东省】公开征求《药品生产智能制造技术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征求意见截至5.31。

山东局本文专为指导检查员对应用智能制造技术的药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作为药品生产智能制造现场检查基础性技术指导文件。

药企的智能化进程越来越快,涉及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 制造执行系统(ME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仓储管理系统(WMS)、集散控制系统(DCS)及设备互联与集中监控系统(SCADA)、设备及仪器控制系统,传感器、执行器等多个系统,各系统形成严密的技术依赖关系。

尽管GMP的原则没变,面对这些XXX字母简写,以过去的“看文件、查记录、提问题”等传统的工作模式,可能已经不足以完成高质量的检查。与之相对,上了XXX系统的药企,也一样需要与检查员站在同一认知水平进行交流,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沟通问题导致的缺陷项。

从这个意义上,本文不限于山东一地,对全国监管和药企都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政策法规综合】

5.20,【NMPA】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数据(2023年)

国家局发布2023年的监管统计年报,这里选取一些常见数据,与前3年数据简要对比如下表,供参考(红色字体为最高)。

可以看到:

  • 国产药临床和上市申请不断走高,进口药的申报数量虽不如2021年的高峰,但也在逐步恢复。
  • 生物制品新药批准创新高,而化药新药批准仅次于2021年。
  • 药企数量还在逐步攀升,合规数据则有向好趋势,更多企业完成整改,而更少企业面临抽检不合格乃至立案查处的严重后果。
数据 2020 2021 2022 2023
国产化药临床申请受理 701 1167 1124 1652
国产化药上市申请受理 1012 2473 3099 4887
国产生物制品临床申请受理 369 619 646 908
国产生物制品上市申请受理 57 102 88 100
进口化药临床申请受理 354 409 361 332
进口化药上市申请受理 234 609 470 543
进口生物制品临床申请受理 232 204 213 236
进口生物制品上市申请受理 66 59 43 95
化药创新药临床批准 592 990 1014 1147
化药创新药上市批准 14 24 9 20
生物制品创新药临床批准 496 505 571 726
生物制品创新药上市批准 2 12 4 15
国产文号(化药) 97349 91784 93970 95640
国产文号(生物制品) 1722 1721 1752 1816
药品生产企业(原料药) 1642 1559 1606 1661
药品生产企业(制剂) 3765 4103 4584 4979
药品生产企业(化药) 3519 3727 4144 4494
日常监督(生产企业)检查家次 19939 17848 18457 18451
完成整改(生产企业) 3262 4043 4590 5262
立案查处(生产企业) 284 227 165 110
国家抽检不合格率(化药) 0.43% 0.19% 0.16% 0.40%
国家抽检不合格率(生物制品) 0.00% 0.00% 0.00% 0.00%
国家抽检不合格率(生产环节) 0.47% 0.31% 0.42% 0.44%

以上仅为部分,企业可从更多角度比较解读。

5.20,【广州市】关于印发广州医保支持创新医药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本文出自医保体系,从上市准入的角度促进医药创新,直接影响到药品的市场准入策略和医保报销流程,对药企意义重大。

其中与药企最为关心的定价、议价、入院、控费等相关的要点如下:

  • 自主议价机制:除国家谈判药品和集中带量采购药械外,其他药械由企业和医疗机构自主议价。
  • 医保总额预算指标:不对定点医疗机构下达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实行单列结算或DIP分值加成。
  • DIP特例单议机制:优化特例单议机制,支持创新药械、医疗技术病例申请特殊病例支付。
  • 单独支付管理:对国谈药品等创新药实行单独支付管理,提高报销比例。
  • 商业补充健康保险:深化“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试点,对自费药品和创新药品予以倾斜。

5.20,【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

集采继续推行,2024年的重点包括:

  • 全国联盟集中采购:扩大联盟范围,形成全国性的联盟采购,规范执行并强化监测,避免地方保护主义。
  • 统筹协调采购品种:国家和地方在集采品种选择上互为补充,国家集采重点针对一致性评价药品和高值耗材,全国联采覆盖其他品种和大品种。
  • 集采扩面重点:在药品和耗材方面,明确了2024年集采扩面的重点领域和牵头省份,包括胰岛素、中成药、中药饮片、体外诊断试剂等。
  • 完善执行机制:强化牵头省份职能,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参与集采,确保中选产品质量和供应,纳入医保基金飞行检查范围。

5.23,【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药企读政策文件,可以终为始,先看北京的目标,再细读政策,与自身发展规划相匹配:

到2026年,北京市预期实现:

  • 医药健康产业总规模达到1.25万亿元(其中,医药工业营业收入达到24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每年100亿元以上。
  • 实现引领全球的科学发现和技术突破5-8项,新增获批上市创新药10个、创新医疗器械30个;
  • “三医”联动发展能级进一步提升,新建1-2家研究型医院;
  • 引进培育多层次专业人才1万人以上;
  • 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撬动社会风险投资每年200亿元;
  • 高品质特色园区10家。
  • 产业承载力进一步提升,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医药健康产业集群加速形成。

5.24,【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

何为三明医改的精神实质,本文写道“不回避矛盾、勇于触碰利益”的敢为人先精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敢于担当精神。

文中的措施,药企大多已经耳熟能详,关键词仍然是集采、腾笼换鸟、DRG、DIP,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等,着眼点在降费和控费。

除了“药”,其中还有一条针对的是“医”:

持续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上半年评估、下半年调价的节奏,在总量控制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开展调价,进一步聚焦儿科、产科、精神、中医等临床学科,重点关注诊查、护理、急抢救、病理等项目价格。坚持将价格构成中技术劳务占比60%以上的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使此类项目的数量和金额占比均达到调价总数和总金额的60%以上。开展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治理,降低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类项目价格。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加快落实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

【新药批准和报产】

5.20-5.26,NMPA发布7个新药批准,CDE受理6个NDA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临床研究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岗位必读建议:

  • 研发部门:关注前沿技术成果转化和新药研发的政策支持,以及临床研究的协同机制。
  • 临床部门:了解临床研究质量提升和临床试验流程优化的相关规定。
  • 市场准入:掌握创新药械入院应用和医保支付结算模式的更新。
  • 注册部门:注意审评效率提升和注册申报服务的政策导向。
  • 数据管理部门:关注医疗大数据共享与应用,以及数据安全跨境流动的规定。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北京市医药健康产业,涵盖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中药等药品类型,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主要面向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1. 创新策源强化:强调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医药健康产业的引领作用,支持前沿技术成果转化。
  2. 临床研究协同:提升临床研究质量,优化临床试验项目启动流程,推动研究型医院发展。
  3. 数据要素激发:实施医疗大数据共享,推动临床样本数字化管理,促进数据安全跨境流动。
  4. 服务体系打造:建立药械研审用联动服务机制,提高审评效率,加速创新药械入院应用。
  5. 产业能级跃升: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推动中医药现代化,深化京津冀医药产业协同。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负责确保原料药生产全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规范,监控质量体系运行。
  • QC(质量控制):负责原料药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 生产:负责按照GMP要求进行原料药的生产操作,确保生产过程合规。
  • 工程:负责厂房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环境和设备符合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领域的原料药生产,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适用于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发布机构为国际通用标准。

文件要点总结:
原料药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调了从质量管理到生产控制的全过程管理。首先,文件明确了质量管理的原则和机构职责,特别强调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规定了自检、产品质量回顾以及质量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人员方面,规定了资质、培训和卫生要求,确保员工符合岗位需求。厂房与设施章节详细规定了设计建造、公用设施和特殊隔离要求,以保证生产环境的适宜性。设备章节则涉及设计建造、维护保养、校准和计算机化系统的要求,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文件还特别提到了无菌原料药的生产特点,包括生产工艺、厂房设施设备设计、生产过程管理以及环境控制等,这些都是确保原料药质量的关键环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医保部门(医保):必读。应深刻理解三明医改精神,制定具体措施,加大医保改革力度,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
  • 医疗机构(医疗):必读。需关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
  • 医药企业(医药):必读。应关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合理调整产品价格,确保药品供应和质量。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涉及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医保政策,由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主要针对大型药企、Biotech、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国家医疗保障局强调了三明医改经验的重要性,并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医保、医疗、医药的协同发展。文件中特别强调了加快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加大医保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提升医保支付管理水平,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以及全面推进医保服务提质增效。这些措施旨在通过医保改革,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腾笼换鸟”,释放改革红利,同时为新药、新诊疗项目的临床应用创造条件。此外,文件还鼓励因地制宜探索改革举措,持续创造医保改革新经验,并多措并举开展宣传解读,以确保医保政策的深入人心。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医保专员:应熟悉GPO平台的创新药械采购流程,掌握医保支付政策,为医疗机构提供指导。
  • 医疗机构采购部门:需了解创新药械挂网采购流程,优化议价策略,确保药品及时纳入采购范围。
  • 临床部门:需关注创新药械的临床应用政策,优化DIP病种目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 医保数据分析人员:应利用医保大数据,支持创新医药服务,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广州市内生物医药产业,特别针对创新药械的医保支持措施,涉及医保支付、临床应用、服务支持等方面,由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主要面向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等。

文件要点总结:

  1. 创新药械采购优化:建立GPO平台绿色挂网采购专区,简化挂网流程,实现快速挂网。
  2. 医保支付政策调整:对创新药械实行单列结算或DIP分值加成,提高医保报销比例,不设限额。
  3. 临床应用支持:优化DIP病种目录,增加创新医疗技术病种及分值,剔除创新药械相关费用对医保考核的影响。
  4. 支付渠道拓展:推广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扩大“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深化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试点。
  5. 服务支持加强:支持企业参与医保目录谈判,利用医保大数据提供服务支持,建立企业服务专栏,组织沟通会解决实际问题。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确保公司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及质量控制符合新标准。
  • 生产:关注生产过程中菌毒种的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符合新修订标准。
  • 注册:了解新标准对注册文件的影响,准备必要的注册更新。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的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及质量控制,针对生物制品类别,由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适用于大型药企、Biotech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1. 标准修订公示:《中国药典》2020年版三部拟修订,公示期为60天,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 科学性与合理性:强调修订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确保生物制品质量。
  3. 意见反馈机制:明确意见反馈流程,包括在线反馈、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等要求。
  4. 公示期满默认无异议: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标准草案无异议。
  5. 联系信息提供:提供了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及通信地址等详细信息。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确保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流程符合新指导原则。
  • 生产:根据指导原则调整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检测方法。
  • 研发:在新药包材研发阶段考虑微生物检测标准。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所有药品类型,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主要针对药包材的微生物检测。适用于在中国注册的各类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

文件要点总结:

  1. 公示目的:旨在征求社会各界对药包材微生物检测指导原则的意见,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
  2.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60天,自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7月22日。
  3. 反馈要求:若有异议,需在线反馈并提供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需签名,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
  4. 默认同意: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5. 联系信息:提供了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以便社会各界进行咨询和反馈。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取自“https://login.shilinx.com/wiki/index.php?title=%E5%9B%BD%E5%86%85%E8%8D%AF%E6%94%BF%E6%AF%8F%E5%91%A8%E5%AF%BC%E8%AF%BB%EF%BC%9A%E6%96%B0%E8%8D%AF%E4%B8%B4%E5%BA%8A%E5%B9%B4%E6%8A%A5%EF%BC%8C%E7%9B%91%E7%AE%A1%E7%BB%9F%E8%AE%A1%E5%B9%B4%E6%8A%A5%EF%BC%8C%E4%BB%A5%E6%82%A3%E8%80%85%E4%B8%BA%E4%B8%AD%E5%BF%83%E7%BD%95%E8%A7%81%E7%97%85%E8%AF%95%E7%82%B9%EF%BC%8C%E5%8C%97%E4%BA%AC%E5%88%9B%E6%96%B0%E8%8D%AF%E6%96%B0%E6%94%BF%E7%AD%96%EF%BC%8C%E5%B1%B1%E4%B8%9C%E5%B1%80%E6%99%BA%E8%83%BD%E5%88%B6%E9%80%A0%E6%A3%80%E6%9F%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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