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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药政每周概要:EMA 实施新变更框架,FDA 骨髓增生药物开发指南,肠外营养注射液铝含量,AI 药物警戒征求讨论
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的变更法规经过修订后,欧洲委员会(EC)现已发布了关于变更分类及其程序操作细节的新指南草案。根据已发布的变更指南草案,这些指南预计将于2026年1月15日开始实施。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的指南草案并非最终版本,最终确定的版本将发布在官方公报上。修订后的变更法规自2025年1月1日起适用于提交至EMA的变更申请。
EDSTM计划的目标是促进制药行业与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DER)之间关于人工智能(AI)和其他新兴技术在药物警戒(PV)中应用的交流。FDA希望通过该计划加速对这些技术在PV领域的研究、开发和使用的理解,包括其性能特征。EDSTM计划的初始阶段于2024年6月11日宣布,CDER已收到制药行业和其他相关方的多次会议请求和咨询,这些请求涵盖了多种AI在PV中的应用案例。参与者需向FDA提交详细的会议提案,预计准备时间为10小时;若被选中参与EDSTM,还需准备并进行20至50分钟的演讲,额外准备时间为30小时。FDA预计每年将收到25个组织提交的EDSTM演讲请求,并计划每年举行12次会议。
适用岗位:
- 注册(RA):必读。需理解并应用EMA的生物等效性指南,以确保醋硝香豆素产品的注册申请符合最新的科学和监管要求。
- 临床(Clin):必读。负责设计和执行生物等效性研究,确保研究方案符合EMA指南。
- 研发(R&D):必读。在药物开发过程中,需遵循EMA指南,确保产品质量和疗效。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醋硝香豆素片剂(1mg和4mg),针对仿制药的生物等效性指南,由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发布,适用于在欧盟注册的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本指南提供了醋硝香豆素片剂(1mg和4mg)的生物等效性具体要求。首先,强调了醋硝香豆素作为低溶解性化合物,属于BCS I类,且由于其为窄治疗指数药物,对生物等效性的要求更为严格。在无法或不适用BCS豁免的情况下,应采用单剂量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研究,且应在健康志愿者中进行,包括空腹和餐后状态。特别指出,应使用最高剂量4mg进行研究。在分析物方面,应同时考虑母体药物和代谢物,且不推荐使用手性分析方法。生物等效性的评估应基于Cmax和AUC0-t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变量,90%置信区间应分别为80.00-125.00%和90.00-111.11%。此外,由于参考产品的体内变异性尚未被审查,因此目前不推荐使用重复设计来证明高个体间变异性并扩大Cmax的接受范围。如果预期有高个体内变异性(CV intra > 30%),申请人可能需要遵循相应的指南建议。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注册(RA):必读,需了解EMA关于阿哌沙班生物等效性的具体要求,以便在注册申报时确保符合指南规定。
- 研发(R&D):必读,根据指南调整阿哌沙班的生物等效性研究设计,确保产品开发符合EMA要求。
- 临床(Clin):必读,了解并遵循EMA指南中关于阿哌沙班生物等效性研究的设计和执行标准。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阿哌沙班薄膜包衣片剂2.5和5mg的生物等效性指南,适用于创新药或仿制药的注册分类,发布机构为欧洲药品管理局(EMA),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EMA发布的阿哌沙班生物等效性指南明确了对于阿哌沙班薄膜包衣片剂2.5和5mg的生物等效性研究要求。首先,指南指出阿哌沙班的BCS分类尚未确定,但若能证明其高溶解性,可能归为BCS III类,从而适用BCS基础的生物豁免。若无法应用BCS豁免,应采用单剂量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包括健康志愿者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研究。特别强调,研究应使用5mg剂量,并评估阿哌沙班及其代谢物的血浆/血清浓度,且分析方法需考虑对映体选择性。生物等效性评估主要基于药时曲线下面积(AUC0-t)和最大浓度(Cmax)的90%置信区间,应在80.00-125.00%范围内。此外,由于参考产品的体内变异性尚未评估,目前不推荐使用重复设计来证明高个体变异性并扩大Cmax的接受范围。如果预期存在高个体变异性(CV intra > 30%),申请人可能需要遵循相关指南建议。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注册(RA):必读,需熟悉生物等效性指导原则,以便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正确应用。
- 研发(R&D):必读,指导新药开发和仿制药的生物等效性研究设计。
- 临床(Clin):必读,了解临床试验设计要求,确保试验符合EMA规定。
- QA:必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EMA的生物等效性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类别中的多替拉韦薄膜包衣片(10mg、25mg和50mg)及分散片(5mg),针对的是欧盟地区的药物注册,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总结:
本次EMA发布的多替拉韦生物等效性指南修订版,主要变动包括取消了10mg剂量的生物等效性研究要求,并新增了对分散片剂型的要求。指南强调,多替拉韦钠被认为是低溶解性化合物,因此,对于BCS分类为I或III的药物,申请人可以选择进行体内研究或基于BCS豁免的体外研究。对于无法通过BCS豁免的特殊情况,如体外溶出度低于85%或辅料组成存在不可接受的差异,体内研究则成为必须。此外,指南明确指出,对于薄膜包衣片和分散片,需要分别展示生物等效性,且分散片应按照说明书中的指示进行分散。主要的药代动力学变量为AUC和Cmax,生物等效性评估的接受区间为80.00%至125.00%。若预期存在高个体内变异性(CVintra > 30%),申请人可能需要遵循相关指南建议。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注册”(RA):必读。需了解EMA对布洛芬即释剂的生物等效性指南更新,以便在注册申请中符合最新的科学和法规要求。
- “研发”(R&D):必读。应根据指南调整布洛芬产品的开发策略,确保产品符合生物等效性要求。
- “QA”:必读。需监督研发和生产过程,确保符合EMA的生物等效性指南。
工作建议:
- “注册”(RA):在准备注册文件时,特别注意新增的部分AUC作为主要药动学变量的要求,并确保数据支持符合ICH M13A指南。
- “研发”(R&D):在设计布洛芬即释剂的生物等效性研究时,考虑是否适用BCS分类豁免,并根据指南选择合适的研究设计。
- “QA”:在质量控制过程中,确保所有生物等效性研究均按照EMA的最新指南执行,并监督数据的合规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中的布洛芬即释剂型(200-800mg),特别针对创新药或仿制药的生物等效性研究,由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发布,适用于跨国药企和Biotech公司。
文件要点总结:
本次EMA发布的布洛芬即释剂型生物等效性指南更新,特别强调了根据ICH M13A指南,将部分AUC作为主要药动学变量。指南明确指出,布洛芬可被视为低溶解性化合物,且在200mg至800mg剂量范围内药动学呈线性。对于无法或不适用BCS豁免的情况,建议进行单剂量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研究,涉及健康志愿者,且需在空腹和餐后条件下进行。研究应选择申请的最高剂量进行,一般只需一项单剂量研究。此外,指南还提到,根据制剂的不同(例如口腔崩解片),可能需要额外的研究。对于主要药动学变量AUC、Cmax和 Tmax或部分AUC,90%置信区间应为80.00-125.00%,且Tmax的中位数差异应不超过20%。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尚未审查参考产品的体内变异性,目前不建议使用复制设计来证明高个体间变异性并扩大Cmax的接受范围。如果预期个体间变异性高(CV intra > 30%),申请人可能需要遵循相应的指南建议。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注册(RA):必须熟悉本指南,以便在注册申报时确保符合EMA的生物等效性要求。
- 研发(R&D):在开发左旋甲状腺素仿制药时,需遵循本指南中的生物等效性研究设计和分析方法。
- 临床(Clin):负责执行生物等效性研究,确保研究设计和结果符合EMA指南。
工作建议:
- RA:在准备注册文件时,特别注意生物等效性研究的要求,确保所有数据和研究设计符合EMA的最新指南。
- R&D:在研发过程中,密切关注BCS分类和生物等效性研究设计,确保产品开发符合指南要求。
- Clin:在执行临床研究时,遵循指南中的建议,包括样本采集、分析方法和生物等效性评估标准。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中的左旋甲状腺素片剂,包括12.5 mcg至200 mcg的剂量规格,以及在此范围内的其他规格。适用于欧盟地区,针对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本指南详细阐述了左旋甲状腺素片剂的生物等效性研究要求。首先,指出左旋甲状腺素的BCS分类为I或III,由于其溶解特性不典型,需要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在无法或不适用BCS豁免的情况下,应采用单剂量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研究,涉及健康志愿者,并在空腹和餐后条件下进行。特别强调,应使用最高剂量进行一项研究,并建议至少35天的清洗期。此外,对于分析方法,推荐对血浆/血清中的左旋甲状腺素值进行基线校正,以排除内源性甲状腺素的影响。在生物等效性评估中,主要药代动力学变量为AUC和C0-72h max,其90%置信区间应分别为90.00-111.11%和80.00-125.00%,强调左旋甲状腺素为关键剂量药物。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注册:必读。需了解生物等效性指南要求,以确保注册申请符合EMA的科学和法规要求。
- 临床:必读。负责设计和执行生物等效性研究,确保研究方案符合指南要求。
- 研发:必读。需根据BCS分类和生物等效性要求,优化制剂开发。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鲁拉西酮薄膜包衣片(18.5, 37和74 mg),针对创新药或仿制药的生物等效性指南,由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总结:
本指南详细说明了鲁拉西酮薄膜包衣片的生物等效性要求。首先,指南指出鲁拉西酮盐酸盐可能被视为低溶解性化合物,其BCS分类为I或III,但可能不适用BCS豁免。对于无法或不适用BCS豁免的情况,推荐进行单剂量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研究,使用健康志愿者,且在空腹和餐后条件下进行。特别推荐使用37 mg剂量进行研究,因为74 mg剂量可能存在安全性或耐受性问题。此外,指南要求对母药及其代谢物进行全面分析,并使用血浆/血清或尿液样本。在生物等效性评估中,主要药动学变量为AUC和Cmax,要求90%置信区间在80.00-125.00%之间。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尚未评估参考产品的体内变异性,目前不推荐使用重复设计来证明高个体间变异性并扩大Cmax的接受范围。如果预期存在高个体内变异性(CVintra > 30%),申请人可能需要遵循相应指南的建议。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BE(生物等效性研究):必读。根据指南更新,设计生物等效性研究方案,包括研究条件(空腹或餐后)和受试者(健康志愿者)。
- 注册(RA):必读。了解生物等效性要求,为药品注册申请准备合规文件。
- 研发(R&D):必读。根据BCS分类和生物等效性要求,优化制剂开发。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中的瑞格列奈片剂(0.5, 1和2 mg),属于仿制药类别,由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总结:
本指南提供了瑞格列奈片剂生物等效性的具体要求。强调了根据ICH M13A指南,研究可以在空腹或餐后条件下进行。指南明确指出,瑞格列奈为低溶解性化合物,属于BCS I或III类,建议采用单剂量交叉设计,使用健康志愿者进行研究。特别指出,应使用2 mg剂量进行研究,因为这是线性药代动力学的最高剂量。指南还规定了生物等效性评估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变量(AUC和Cmax)和接受范围(90%置信区间80.00-125.00)。此外,由于参考产品的体内变异性未经评估,目前不建议使用重复设计来证明高个体间变异性并扩大Cmax的接受范围。如果预期存在高个体内变异性(CVintra > 30%),申请人可能需要遵循相应指南的建议。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注册”:必读。需了解他达拉非薄膜衣片的生物等效性指南,以便在注册申请中符合EMA的生物等效性要求。
- “研发”:必读。需根据指南设计他达拉非薄膜衣片的生物等效性研究,确保产品质量。
- “QA”:必读。需监督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执行,确保符合EMA的指导原则。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类别中的他达拉非薄膜衣片(2.5 mg, 5 mg, 10 mg和20 mg),属于仿制药和原料药范畴,由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本次EMA发布的他达拉非薄膜衣片生物等效性指南强调了产品被分类为高风险产品,并根据ICH M13A指南增加了部分AUC作为主要药代动力学变量。指南明确指出,由于他达拉非是低溶解性化合物,且特定制剂(辅料)对制剂在餐后条件下的性能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比较测试和参考制剂。对于20 mg的最高剂量,需要进行两项单剂量交叉研究(空腹和餐后)。分析物应包括母体代谢物,使用血浆/血清或尿液样本,且需使用对映异构体选择性分析方法。生物等效性评估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变量包括AUC 0-72h、Cmax和Tmax或部分AUC,90%置信区间应为80.00-125.00%,对于Cmax,应有可比的中位数(≤0-72h max,20%差异,80.00-125.00%)和Tmax的范围。由于参考产品的体内变异性尚未被审查,目前不建议使用重复设计来证明高个体间变异性并扩大Cmax的接受范围。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注册(RA):必读。需熟悉本指南,以便在提交市场授权申请时确保符合EMA的生物等效性要求。
- 研发(R&D):必读。在开发伏立康唑仿制药时,需遵循本指南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设计和分析方法选择。
- QA:必读。确保产品质量和生物等效性研究符合EMA的最新指南要求。
工作建议:
- 注册(RA):在准备市场授权申请时,参考本指南确保生物等效性数据的合规性,并与监管机构沟通。
- 研发(R&D):在设计生物等效性研究时,考虑是否适用BCS豁免,并选择合适的剂量和研究设计。
- QA:监督生物等效性研究的实施,确保研究符合指南要求,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伏立康唑的仿制药,包括50mg和200mg片剂以及40mg/ml口服悬浮液,由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总结:
本指南提供了伏立康唑仿制药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具体指导,强调了根据ICH M13A指南对剂量建议进行的文本变更。对于BCS分类为I或III的药物,提供了是否需要进行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指导。若BCS豁免不可行或未申请,建议进行单剂量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包括空腹和餐后状态,且需在健康志愿者中进行。对于200mg片剂和40mg/ml口服悬浮液(200mg剂量),需进行单剂量研究。指南还明确了生物等效性评估的主要药动学变量(AUC和Cmax),并规定了90%置信区间应在80.00-125.00%之间。此外,由于参考产品的体内变异性未被评估,目前不推荐使用重复设计来证明高个体变异性并扩大Cmax的接受范围。如果预期个体变异性高(CVintra > 30%),申请人可能需要遵循相应指南的建议。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PV(药物警戒):必读。需关注新兴药物安全性技术会议计划(EDSTM)的最新要求,以便及时更新药物警戒策略和流程。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必读。需了解FDA对信息收集活动的审核流程,以便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有效响应FDA的要求。
- 研发(R&D):必读。需跟踪FDA对AI等新兴技术在药物警戒领域应用的态度和政策,以指导研发方向。
工作建议:
- PV:根据FDA对EDSTM的要求,评估现有药物警戒流程中AI等新兴技术的应用情况,准备相应的会议提案和演示材料。
- 注册:密切关注FDA对信息收集活动的反馈,及时调整注册策略,确保注册资料符合FDA的最新要求。
- 研发:基于FDA对新兴技术的态度,评估和优化研发项目中AI等技术的应用,提高研发效率和安全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美国FDA管辖下的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包括创新药、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主要涉及大型药企、Biotech公司、CRO和CDMO等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FDA宣布了新兴药物安全性技术会议计划(EDSTM),旨在加速对AI等新兴技术在药物警戒领域的理解和应用。该计划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和相关方与CDER会面,分享AI等技术在药物警戒中的使用情况和潜在应用。FDA计划利用这些信息,为AI等新兴技术在药物警戒中的监管和政策方法提供参考。EDSTM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行业与CDER之间的对话,管理FDA内部的知识转移,并进一步思考在AI等新兴技术领域内的政策和潜在监管方法。预计每年将有25个组织提交会议请求,举行12次会议。FDA估计,准备会议提案需要10小时,被选中参与EDSTM后,准备和进行20-50分钟的演示需要额外30小时。FDA还调整了其负担估计,导致总负担减少60小时,受访者减少2人。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本文件适用于“临床”(Clinical)岗位,因为他们负责设计和执行临床试验,需要理解文件中的临床试验设计和终点评估。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岗位也需必读,以便准备和提交IND和NDA,确保合规。
- “研发”(R&D)岗位需要了解文件内容,指导药物开发和剂量选择。
- “QA”岗位需要了解以确保临床试验和药物开发符合FDA规定。
工作建议:
- 临床岗位:在设计临床试验时,特别注意FDA对于MDS治疗药物的终点选择和评估标准,以及对于特定人群(如老年患者、儿科患者)的考量。
- 注册岗位:在准备IND和NDA时,确保所有要求的数据文件和分析结果都符合FDA的最新指南,特别是在评估疗效和安全性时。
- 研发岗位:在药物开发过程中,考虑FDA对于剂量选择的建议,以及对于CYP3A抑制剂和诱导剂的相互作用研究。
- QA岗位:确保所有临床试验操作符合指南要求,特别是在数据收集和不良事件报告方面。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和生物制品,针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的治疗药品开发,包括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由美国FD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本指南旨在协助申办方开发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的药物和生物制品。强调了药物开发计划和临床试验设计的当前FDA思考,特别关注疾病修饰类药物而非支持性治疗。指南详细讨论了非临床研究、临床药理学考虑、特定人群(包括儿科和老年患者)的考量,以及安全报告的注意事项。在疗效终点方面,强调了时间至事件终点和二元终点的使用,如总生存期(OS)和完全缓解(CR)。同时,提出了探索性试验和确证性试验的设计考虑,包括剂量递增、扩展队列和治疗计划。指南还涉及了监管提交的考虑,包括IND和营销申请,强调了原始数据支持研究终点的重要性,并提供了辅助评估终点的额外数据文件的推荐变量。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QA(质量保证):负责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规要求,监控铝含量。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负责文件注册和合规性,确保申报材料符合FDA指南。
- 研发(R&D):在产品开发阶段考虑铝含量控制,优化配方设计。
- 生产(Production):在制造过程中控制铝污染,确保产品符合铝含量标准。
工作建议:
- QA:定期审查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数据,确保铝含量控制在规定限值内。
- 注册:在新药申请(NDA)或仿制药申请(ANDA)中包含铝含量和标签的合规信息。
- 研发:在产品设计时考虑减少铝污染的策略,如选择合适的原料和容器。
- 生产:采用优化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铝从包装材料中渗入产品。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小容量非肠道给药制剂(SVP)和药房散装包装(PBP)用于肠外营养的药品,特别关注铝含量和标签建议。适用于在美国FDA监管下的化学药品,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
要点总结:
FDA的指南草案强调了控制肠外营养药品中铝污染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和肾功能不成熟的儿科患者。指南提出了计算铝含量的关键因素,以确保患者从肠外营养中接受的总铝暴露量不超过每天每公斤体重4至5微克的安全阈值。特别指出,大容量非肠道给药(LVP)产品的铝含量不得超过25微克/升,而SVP的铝含量限制尚未由法规明确。指南推荐通过优化配方设计、控制原料和组件、优化生产设备和工艺以及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封闭系统来减少药品中的铝污染。此外,指南还涉及了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包含铝毒性信息的考虑,以指导医疗专业人员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品。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负责确保原料药生产全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规范,监控质量体系运行。
- QC(质量控制):负责原料药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 生产:负责按照GMP要求进行原料药的生产操作,确保生产过程合规。
- 工程:负责厂房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环境和设备符合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领域的原料药生产,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适用于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发布机构为国际通用标准。
文件要点总结:
原料药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调了从质量管理到生产控制的全过程管理。首先,文件明确了质量管理的原则和机构职责,特别强调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规定了自检、产品质量回顾以及质量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人员方面,规定了资质、培训和卫生要求,确保员工符合岗位需求。厂房与设施章节详细规定了设计建造、公用设施和特殊隔离要求,以保证生产环境的适宜性。设备章节则涉及设计建造、维护保养、校准和计算机化系统的要求,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文件还特别提到了无菌原料药的生产特点,包括生产工艺、厂房设施设备设计、生产过程管理以及环境控制等,这些都是确保原料药质量的关键环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