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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理解《进口药品注册检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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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识林

全面理解《进口药品注册检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注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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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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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3日,CFDA公布了《进口药品注册检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早在2004年6月,国食药监注[2004]310号文件,发布了《进口药品注册检验指导原则》url。

该征求意见稿更明确的规定了进口药品注册检验的程序、时限、药品标准复核的原则等。附件的“注册检验申报资料要求”,”申报药品标准及其起草说明撰写要求”,“注册检验报送样品要求”,明确了在进行药品注册检验的前提要求。

除了这些流程性内容之外的,我们透过征求意见稿的文字来了解一下进口检验。

1. 本征求意见稿的“药品标准可行性、完整性及适用性说明”规定了:“根据检验方法确认及检验结果的比对结果,结合国内外现行版药典标准收载情况,对申请人的药品标准的可行性、完整性及适用性进行说明。”
附件3 申报药品标准及其起草说明撰写要求,也有类似的规定,”应当不低于现行版《中国药典》的要求。如果该品种已收载于所在国或地区的药典或世界卫生组织有关的生物制品规程中,申报药品标准一般也应不低于其要求。“
可以看出,进口药品满足中国药典是进入中国的最基本的要求。
另外,在目前的进口药品再注册中,CFDA要求有的进口药品与ChP、EP、USP、JP四个药典比较。如果本指导原则正式生效,如果新申报的进口药被这几个药典收录,应该也会有同样要求。

2. 附件3 申报药品标准及其起草说明撰写要求,规定:”一般根据生产企业现行货架期药品标准制定,但需包括货架期标准中未制定但放行标准中包含的关键质量控制项目。“
这些要求可以看出,在实际的注册工作中,肯定会发生中检所对企业提交的标准不认同的情况。

但是本征求意见稿规定“药品标准复核,是指承检机构对申报的药品标准中检验方法的……进行的实验室检验和审核工作。”
可以看出明确了中检院的药品检验和标准复核的职责,只针对申报的药品标准,如果中检院对标准有意见,会在注册检验结果送交药审中心,并抄送申请人。这就带来时间上的推延,申请人需要进行第二轮的注册检验。
这样的规定明确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口药品注册中(CDE进行技术审评,中检院出具样品检验结果,之后CDE形成综合意见)各方的职责。
这与下述规定是一致的。
本征求意见稿的注册检验的申请一节,要求:“进口药品注册检验申请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给的《检验通知单》办理,已完成注册检验需补充检验项目的申请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发给的《补充资料通知》办理。”

3.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向CFDA提出申请进口药品注册后,在申报资料形式审查通过后,CFDA通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对3个生产批号的样品进行注册检验。
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申请生产,按照规定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及其他变更和补充的资料。目前的监管方法是,如果药品没有发生变更,不再进行进口药品注册检验。

4. 本征求意见稿的四(二)样品检验及其方法学验证,规定:"承检机构应当按照申请人申报的药品标准对申报的样品进行检验,同时对各项检验方法进行实验室方法学确认。"
本征求意见稿新提出了“检验方法确认”工作,而没有提出判定标准。一方面,从科学上讲,方法确认,,证明检验人员有能力操作方法以及证明方法对品种的适用性,是必要的。企业在发生方法转移的时候也是这么做的。中检院在2015年发表的文章《分析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概念解析》,《分析方法确认内容介绍》对此进行了详细介绍。
另一方面,这给进口申请增加了负担;如果检验方法确认不通过、标准复核不通过,综合审评就会延迟,或造成退审。

5.2003年颁布的局令4号《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规定了药品进口备案、报关、口岸检验的程序。口岸药品检验所的职责包括:“按照规定进行抽样;对进口药品实施口岸检验;”。
长期以来,口岸所对进口原料药、进口半成品、进口成品实行批批抽样检验。
可以看出,进口药品的注册检验、上市后通关过程中,中检所、注册检验承检机构、口岸所、省所(市场抽检)会在不同环节承担药品检验工作。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企业需要确保每个药品检验所熟悉该企业的检验方法、并有适当的仪器。企业面临的任务是繁重的。

感谢IPEM学员14级的刘同学、方同学、庾同学;15级的于同学的工作实践介绍。

识林TMwww.shilinx.com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如需使用请联系admin@shilinx.com

适用岗位:

  • QA(质量保证人员):负责确保药品进口流程符合法规要求,监控进口药品的质量。
  • 注册:负责办理药品进口备案和注册证更新等手续。
  • 市场:了解药品进口法规,以便在市场推广中正确传达药品合规信息。
  • 研发:确保进口原料药和中间体符合研发要求。
  • 临床:确保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合规进口。

工作建议:

  • QA:监控药品进口全过程,确保所有文件和流程符合《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 注册:及时更新和维护《进口药品注册证》等相关文件,确保药品合法进口。
  • 市场:在推广资料中明确标注药品的进口合规性,避免误导。
  • 研发:确保所有进口原料药和中间体的质量符合研发标准。
  • 临床:确保临床试验药品的合规进口,保障试验顺利进行。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进口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等药品的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关总署发布。

文件要点总结: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明确了药品进口备案、报关和口岸检验的规范流程,确保进口药品质量。药品必须通过批准的口岸进口,并取得相应的注册证或批件。进口备案涉及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注册证、经营许可证等,且需经过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查。口岸检验由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执行,对药品质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若检验不合格,药品将不予进口备案。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对不予进口备案药品的处理措施,以及对违反规定的处罚。对于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还需额外的《进口准许证》。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取代了1999年的旧办法。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注册:负责药品注册申请和审批流程。
  • QA:确保药品注册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规范。
  • 研发:提供药品研发数据,支持注册申请。
  • 市场:了解注册要求,规划市场策略。

工作建议

  • 注册:熟悉注册流程和要求,准备相应申报资料。
  • QA:监控注册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合规性。
  • 研发:及时提供研究数据,协助解决注册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 市场:根据注册进度,调整市场推广计划。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药和天然药物等各类药品的注册管理。涉及注册分类(新药、仿制药、进口药品等)、发布机构(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企业类别(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

  1. 药品注册定义与原则:明确了药品注册的定义、鼓励创新药品的特殊审批以及注册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申请人资格与责任:规定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强调了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责任。
  3. 药品注册分类与要求:详细列出了新药、仿制药、进口药品等不同类别的注册要求和流程。
  4. 临床试验管理:强调了临床试验的批准、实施、监督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的要求。
  5. 注册检验与标准:规定了药品注册检验的内容、责任和时限,以及药品注册标准的要求。

结语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取自“https://login.shilinx.com/wiki/index.php?title=%E5%85%A8%E9%9D%A2%E7%90%86%E8%A7%A3%E3%80%8A%E8%BF%9B%E5%8F%A3%E8%8D%AF%E5%93%81%E6%B3%A8%E5%86%8C%E6%A3%80%E9%AA%8C%E6%8C%87%E5%AF%BC%E5%8E%9F%E5%88%99%EF%BC%88%E5%BE%81%E6%B1%82%E6%84%8F%E8%A7%81%E7%A8%BF%EF%BC%89%E3%80%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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