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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药业协会呼吁 FDA 修改对亚硝胺的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出自识林
三大药业协会呼吁 FDA 修改对亚硝胺的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2021-07-24
药物中出现潜在致癌性杂质自 2018 年以来一直是制药行业的一大关注点,也是一大挑战。但一些制药贸易协会对 FDA 监控亚硝胺杂质 的新规则感到犹豫,认为这些旨在防止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的政策可能导致关键药物短缺。
代表美国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行业的普享药协会(AAM)、代表美国品牌药企业的药品研究与制药商协会(PhRMA)以及美国消费者卫生保健产品协会(CHPA)三大行业组织在 5 月份与 FDA 举行的一次会议上表示(会议备忘 ),FDA 应与其他全球监管机构合作制定类似的规则,采取更好地检测策略,并将检测限制在污染 风险最高的药物上。他们指出,目前的亚硝胺检测价格昂贵,且通常可能导致误报,而且企业评估风险和完成检测的时间“太短。”这些挑战最终可能会延迟药品的放行并导致药品短缺 。
这并不是行业组织第一次对 FDA 的亚硝胺政策提出异议,AAM 在去年就提出希望 FDA 重新审视其亚硝胺政策。【美国仿制药协会敦促 FDA 重新审视亚硝胺问题 2020/11/25】
三大行业组织要求与 FDA 举行会议讨论亚硝胺指南、FDA 对亚硝胺杂质的立场、对全球供应链的下游影响以及患者对药物的可及性问题。行业组织在会上提出了当前对亚硝胺杂质的监管方法带来的挑战以及对潜在药物短缺的担忧。
行业组织总结的所遇到的挑战包括:
FDA 的亚硝胺行业指南与指南中参考的 ICH M7(R1)《评估和控制药物中 DNA 反应性(致突变)杂质以限制潜在的致癌风险》 所阐明的原则之间缺乏国际协调。
具有相同活性成分(API)的不同剂型可能具有不同的亚硝胺可接受摄入量(AI)限度。
并非所有的亚硝胺 AI 都根据 ICH M7 指南设定,这会导致各个监管区域的不一致。例如,M7 允许基于短于终生的暴露计算 AI 限度,但 FDA 使用更保守的方法。
由于缺乏遗传毒性数据,许多与复杂药品相关的亚硝胺没有 AI。
检测可能会产生“假阳性”,并需要使用昂贵的设备 ,例如,液相色谱 和质谱分析检测方法。
检测提出了挑战,但如果监管机构为毒性数据不足的药品建立亚硝胺 AI,则可以减轻负担。
需要大量资源来进行风险评估,这会导致产品上市延迟。
检测负担对缺乏收集此类数据经验的供应商的影响。
亚硝胺杂质的检测成本高昂,并且占用了本可用于研究和创新的资源。
展望未来,行业组织提供了以下建议:
国际监管机构在处理亚硝胺杂质时所采用的原则应具有国际一致性,并提供明确一致的建议。
通过关注风险最高的产品来减轻行业负担。
在 AI 计算中包括治疗持续时间。
致突变性检测,例如,Ames 试验,可用于证明对患者没有风险。
利用预测诱变软件来识别 AI 限度。
一份 FDA 通过对具有相关结构的化合物应用默认 AI(摩尔 AI)来考虑分子量因素的提案。
FDA 应与工业界合作推进有关这些问题的科学发展。
召开 FDA-行业联合公开研讨会,以进一步讨论亚硝胺杂质。
在会议的问答环节,FDA 表示“其可以与制药商合作,降低亚硝胺杂质的风险,同时通过考虑 FDA 对产品需求的确定和对药物供应的影响来避免中断。”FDA 表示,其之前曾允许受到亚硝胺问题困扰的企业继续分发产品批次“以缓解短缺”,并指出,其将“具体案例具体权衡”每种可能受污染产品的获益与风险。
作者:识林-蓝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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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岗位:
QA(质量保证):负责监督和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符合M7(R1)指南要求,确保基因毒性杂质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R&D(研发):在新药研发过程中,需评估和控制合成过程中产生的基因毒性杂质,确保药物安全性。 临床研究:在临床试验阶段,需根据M7(R1)指南评估药物中的基因毒性杂质,确保受试者安全。 注册:负责药品注册文件的准备和提交,需根据M7(R1)指南提供基因毒性杂质的评估和控制策略。 工作建议:
QA:定期审查生产流程,确保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并符合M7(R1)指南要求。 R&D:在药物合成和制剂开发阶段,主动识别和评估潜在的基因毒性杂质,采取控制措施以降低风险。 临床研究:在设计临床试验方案时,考虑基因毒性杂质的风险评估,并在试验报告中包含相关数据。 注册:在药品注册文件中明确说明基因毒性杂质的评估结果和控制策略,确保符合监管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新化学药品(创新药或仿制药)和生物制品(不包括肽类、寡核苷酸、放射性药物等),主要针对原料药和小分子药物,由国际协调会议(ICH)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要点总结: ICH M7(R1)指南旨在为药物中的DNA反应性(基因毒性)杂质提供评估和控制框架,以限制潜在致癌风险。指南强调了在药物合成和降解过程中产生的基因毒性杂质的识别、分类、鉴定和控制。特别指出,对于已知的基因毒性致癌物,应基于致癌潜力和线性外推计算特定的可接受摄入量(AI),或使用国际监管机构已发布的值。对于表现出非线性剂量-反应关系或具有实际阈值的化合物,可基于无观察到效应水平(NOEL)和不确定性因子来计算每日允许摄入量(PDE)。指南还提供了基于治疗持续时间的不同可接受摄入量的调整方法,并讨论了多种控制策略,包括过程控制和定期检测。此外,指南还涉及了对上市产品的考虑,包括对药物合成、制剂变更和临床使用变更的评估。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