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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提示】药政信息摘要2018.06

首页 > 资讯 > 【更新提示】药政信息摘要2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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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识林

【更新提示】药政信息摘要2018.06
识林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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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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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I】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 第(102)号(06.30)

【CNDA】关于1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8年第50号)(06.30)

【FDA】eCTD递交重要日期提示(06.29)

【FDA】更新:无已获批仿制药的专利到期、专营期到期品牌药清单(06.29)

【FDA】药品生产的质量量度(06.29)

【FDA】指南草案 抗癌治疗放射性药物:非临床研究和标签推荐(06.29)

【FDA】指南定稿 按照生物类似物用户费用修正案(BsUFA)2017评估用户费用(06.29)

【药典会】关于消癌平系列品种药品名称更名的公示(06.29)

【CNDA】关于表皮生长因子和鼠神经生长因子不纳入《2018年兴奋剂目录公告》管理范围的通知(06.29)

【CNDA】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十五批)的通告(2018年第49号)(06.29)

【CDE】关于征求《抗精神病药的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06.29)

【CDE】关于公开征求《证候类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考虑》意见的通知(06.29)

【中译】FDA 关注患者药物研发计划:收集综合的且有代表性的信息行业指南(06.28)

【欧盟GMP】附录17实时放行检测和参数放行版本更新(06.28)

【欧盟GMP】附录2人用生物原料药与药品的生产版本更新(06.28)

【EMA BE指南】2018年6月新增阿利吉仑,阿哌沙班,吉非替尼,醋酸奥曲肽4篇指南(06.28)

【ICH】M9 基于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的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06.28)

【EMA BE指南】2018年6月修订达比加群酯,普拉格雷,富马酸二甲酯,布洛芬,帕利哌酮5篇指南(06.27)

【FDA】网络研讨会 上市后药物安全和检查准备(06.27)

【CDE】关于征求“含可待因类感冒药说明书修订要求”意见的通知(06.27)

【EMA】临床药理学和药代动力学问答新增8.1皮肤药评估皮肤刺激性和致敏性要求(06.26)

【中译】FDA 定量吸入器 (MDI)和干粉吸入器(DPI)关于产品质量考量的行业指南(06.26)

【FDA】MAPP 良好审评实践:新药办公室对非处方药的IND和NDA产品的审评管理(06.26)

【CFDI】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计划公告(第19号)(06.26)

【中译】eCTD递交申请中的BE场地和制造设施信息的挑战与期望(06.23)

【CDE】关于药品审评中心网站开通提交“临床试验方案”项目的通知(06.23)

【CDE】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注册批生产规模的一般性要求(试行)》的通知(06.23)

【CND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8年第46号)(06.22)

【中译】FDA 生物分析方法验证指南(06.21)

【FDA】指南草案 重度抑郁症:治疗药物的研发(06.21)

【FDA】指南草案 药品和生物制品的处方药使用者付费豁免、减免和退款行业指南(06.21)

【PIC/S】PE 009-14 GMP指南(06.21)

【PIC/S】PI 043-1 共线设施的交叉污染 检查员备忘录(06.21)

【PIC/S】PI 045-1 辅料GMP风险评估(06.21)

【PIC/S】PI 046-1 暴露限度指南(06.21)

【PIC/S】PI 047-1 人用原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06.21)

【药典会】关于勘误“枸橼酸氯米芬”质量标准有关内容的函(06.20)

【CNDA】关于发布中药药源性肝损伤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年第41号)(06.20)

【FDA】指南草案 大疱性表皮松解症:治疗皮肤表征药物研发(06.16)

【FDA】治疗性生物类似药产品清单(06.16)

【CNDA】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增设长沙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通知(06.16)

【CNDA】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增设济南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通知(06.16)

【CNDA】海关总署关于增设济南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公告(2018年第36号)(06.16)

【CNDA】海关总署关于增设长沙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公告(2018年第37号)(06.16)

【CNDA】关于1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8年第44号)(06.16)

【药典会】关于2018年度拟立项国家药品标准提高项目的公示(06.16)

【FDA】2017财年药品短缺报告(06.15)

【CNDA】关于修订天麻素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35号)(06.15)

【EMA】抗菌药物评估Revision 3概念性文件(06.14)

【FDA】指南草案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感染:开发暴露前预防用的系统性药品行业指南(06.14)

【案例】505(b)(2) NDA 回顾:临床药理学作用(06.13)

【FDA】指南草案 关注患者药物研发计划:收集综合的且有代表性的信息(06.13)

【FDA】指南定稿 符合FDA要求标签的药品沟通-问答(06.13)

【FDA】指南草案抗细菌和抗真菌药物的限定人群批准途径(06.13)

【FDA】指南定稿 药品和器械生产商与付款人、处方委员会和类似单位的沟通问答(06.13)

【药典会】关于伽马环糊精等24个药用辅料标准的公示(06.13)

【CNDA】关于修订丹参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34号)(06.13)

【CNDA】关于公布《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统计学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和《高变异药物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06.12)

【案例】2010年至2012年获批的505(b)(2) NDA 回顾(06.12)

【国卫办】关于公布第一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06.12)

【EMA】欧盟GMP问答新增问答GDP要求(06.12)

【CNDA】关于修订双黄连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31号)(06.11)

【CNDA】关于发布《2017年度药品检查报告》的公告(2018年第32号)(06.09)

【CFDI】关于开放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报告填报系统的公告(06.08)

【案例】纳曲酮缓释微球注射剂的体内外相关性开发(06.08)

【CNDA】公开征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附录(征求意见稿)意见(06.07)

【CNDA】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印度素帕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盐酸氨溴索的公告(2018年第29号)(06.07)

【FDA】指南草案 总统艾滋病紧急救援计划抗逆转录病毒复方药品的PDUFA豁免(06.07)

【CNDA】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注册申请情况的公告(2018年第30号)(06.07)

【中检院】关于发布《CAR-T细胞治疗产品质量控制检测研究及非临床研究考虑要点》的通知(06.07)

【CDR】关于公开征求《药品文献评价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06.07)

【案例】纳曲酮缓释微球剂的加快体外释放试验方法(06.06)

【国卫办】关于印发罕见病目录制订工作程序的通知(06.06)

【CNDA】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通知(06.06)

【CDE】关于公开征求《药用辅料登记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药包材登记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06.06)

【CDE】拟纳入优先审评程序药品注册申请的公示(第二十九批)(06.06)

【EU】卷2人用药品申办人通知及监管指南 第一章上市许可版本更新(06.05)

【FDA】FDA与BsUFA申请人或申办者之间的正式会议(06.05)

【CNDA】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药品跟踪检查有关事宜的通告(2018年第35号)(06.05)

【ICH】Q3D(R2)-Q3D中关于皮肤和透皮产品内容的修订(06.04)

【ICH】Q3D(R1)草案 Q3D中吸入给药途径镉PDE的修订(06.04)

【CDE】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标准和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06.04)

【WHO】 验证指南 - 附录5: 计算机化系统验证 QAS/16.667 Rev.1(06.02)

【PIC/S】检查机构文件 GMP检查依据(06.02)

【CNDA】公开征求《相对密度测定法振荡型密度计法》及《药品检测结果不确定度评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06.02)

【FDA】指南 复杂性尿路感染:研发治疗药物(06.02)

【FDA】指南草案 成人肿瘤临床试验纳入青少年患者的几点思考(06.02)

【CNDA】关于发布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的公告(2018年第27号)(06.01)

【CNDA】关于注销多潘立酮混悬液等5个药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的公告(2018年第28号)(06.01)

【FDA】指南草案 单一、共享系统REMS豁免条件(06.01)

【FDA】生物标记物确认申请内容更新(06.01)

【CNDA】关于发布抗菌药物折点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年第31号)(06.01)

【CNDA】关于发布可豁免或简化人体生物等效性(BE)试验品种的通告(2018年第32号)(06.01)

【CNDA】关于发布抗菌药物说明书撰写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年第33号)(06.01)

【CDE】关于原辅包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更新功能的说明(二)(06.01)

国际GMP检查报告和措施:

【FDA】警告信 中国 Henan Lihua Pharmaceutical Co., Ltd.(06.27)

【药品飞行检查】都江堰市中善制药厂(06.20)

【药品飞行检查】安徽朱氏康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06.20)

【药品飞行检查】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06.20)

【药品飞行检查】青海同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6.20)

【EudraGMDP NCR】印度Dhanuka Laboratories Ltd.(06.20)

【FDA】警告信 法国BR SAS(06.20)

【FDA】警告信 Taiwan Biotech Co., LTD.(06.13)

【FDA】警告信 韩国Kolmar Korea Co. Ltd.(06.06)

【FDA】警告信 澳大利亚IDT Australia Ltd.(06.06)

【FDA】警告信 美国The Fertility Partnership LLC(06.06)

岗位必读建议:

  • 临床研究员(Clinical):关注BE指南更新,确保临床试验设计符合最新要求。
  • 注册专员(RA):熟悉BE指南,以便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准确应用。
  • 研发人员(R&D):了解BE指南,指导药品开发过程中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多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生物等效性(BE)指南,包括不同剂型如胶囊、片剂、口服溶液等。适用于EMA(欧洲药品管理局)监管的药品注册分类,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主要针对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总结:

  1. BE指南更新:新增和修订了多个药品的生物等效性指南,强调了对不同药品剂型的BE研究要求。
  2. 剂型多样性:涵盖了包括硬胶囊、薄膜包衣片、速释片、口服液等多种剂型的BE指南。
  3. 关键修订:部分指南经过了草案到定稿的多次修订,显示了对BE研究要求的持续更新和完善。
  4. 生物等效性要求:特别指出了对特定药品的生物等效性研究的具体要求,如剂型、剂量和给药途径。
  5. 监管动态:反映了EMA对药品生物等效性评价的最新监管动态和科学共识。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临床药理学专员(CP):负责解读临床药理学相关的问答,指导临床研究设计和数据分析。
  • 药代动力学专员(PK):需理解药代动力学问答,以优化药物的药代特性研究。
  • 注册专员(Reg):需熟悉问答内容,以便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准确应用相关指南。
  • 研发(R&D):在药物开发过程中,需参考相关问答以确保研发活动符合EMA要求。

工作建议:

  • CP:在设计临床试验时,需特别关注EMA对于特定药物的临床药理学要求,如生物等效性研究的设计和分析方法。
  • PK:在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时,应参考EMA的问答来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和分析模型。
  • Reg:在准备注册文件时,需确保所有临床药理学和药代动力学的数据和分析符合EMA的最新要求。
  • R&D:在药物研发阶段,应考虑EMA的指南来预测和解决可能的药代动力学和生物等效性问题。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药品类型,特别关注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注册分类。发布机构为欧洲药品管理局(EMA),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1. 生物等效性研究设计:EMA推荐使用ANOVA方法分析生物等效性研究,并指定所有因素(包括受试者)作为固定效应而非随机效应。
  2. 药代动力学考虑:在评估生物相似性时,关键的药代动力学考虑包括清除率、分布和消除过程。
  3. 生物等效性接受标准:对于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应在研究前定义并合理化接受标准,通常使用80-125%的范围。
  4. 统计比较:如果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的90%置信区间完全包含在预设的接受限内,认为生物相似性可接受。
  5. 药代动力学研究局限性: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不能用来弥补质量、非临床或疗效和安全性研究中的显著差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P(Qualified Person):应熟悉远程批认证的条件与技术要求,确保在执行远程批认证时符合GMP要求。
  • 生产部门:必须理解无菌药品生产、ATMP生产的特殊GMP要求,以及共享生产设施的交叉污染风险控制。
  • 质量保证部门(QA):需掌握GMP和GDP的问答内容,确保药品生产和分销的质量控制。
  • 注册部门:应了解活性物质注册要求,以及GMP证书、不符合声明和生产许可的相关信息。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人类和兽医药品,涵盖了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药品类型。针对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由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发布,遵循欧盟(EU)的GMP和GDP指南。

文件要点总结:

  1. 远程批认证/确认:更新了关于QP远程批认证的条件,包括技术要求和签名的最小要求。
  2. QP居住地要求:2023年7月新增内容,讨论了QP是否需要居住在授权站点所在的成员国。
  3. 无菌药品生产:强调了无菌药品生产的补充要求,包括对生产环境和过程的严格控制。
  4. ATMP生产:提供了针对先进疗法药品(ATMP)的GMP特定要求,包括生物来源起始物料的生产原则。
  5. 活性物质注册:详述了用于人类药品的人用活性物质的注册要求,包括制造商和进口商的义务。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EU_Eudralex_V4_Annex_17_Real_Time_Release_Testing_and_Parametric_Release_20180626

适用岗位(必读):

  • QA:确保实时放行检测(RTRT)和参数放行策略符合GMP要求,监控变更控制和控制策略的实施。
  • 生产:参与RTRT策略的设计,确保过程控制和参数的准确测量。
  • 研发:在产品开发阶段考虑RTRT的适用性,参与控制策略的制定。
  • 质量控制:负责验证和确认RTRT分析方法的有效性。

工作建议:

  • QA:制定和更新RTRT相关的SOP,确保所有变更都经过质量风险管理的评估。
  • 生产:培训员工关于RTRT技术的知识,确保生产过程的控制符合要求。
  • 研发:在产品设计中整合RTRT策略,以提高产品质量保证。
  • 质量控制:开发和验证适用于RTRT的分析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包括原料药和成品药。主要针对在欧盟注册的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适用于大型药企、Biotech公司、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

要点总结:

  1. 实时放行检测(RTRT)标准:强调了设计RTRT时需满足的最低标准,包括准确预测成品属性的过程测量和控制。

  2. 质量体系整合:RTRT策略应通过制药质量体系(PQS)进行整合和控制,涵盖质量风险管理、变更控制、控制策略等要素。

  3. 人员培训:相关人员必须接受关于RTRT技术和程序的特殊培训,以确保充分理解并正确实施。

  4. 验证和确认:验证和确认是RTRT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对于先进的分析方法。

  5. 持续改进:在产品生命周期内,通过数据收集和分析进行持续学习,是PQS的一部分。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指南

  • QA: 确保质量控制和放行检验符合指南要求。
  • 研发: 在产品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应用QTPP和CQAs。
  • 生产: 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质量属性。
  • 注册: 提交申请时包含指南中要求的所有相关信息。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类的定量吸入器(MDI)和干粉吸入器(DPI)产品,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由美国FD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1. 目标产品质量概况(QTPP): 明确了MDI和DPI产品开发前需建立的质量特性总结,包括剂型、规格、纯度、稳定性和空气动力学性能等。

  2. 关键质量属性(CQAs): 强调了在MDI和DPI产品开发早期识别潜在CQAs的重要性,包括产品、原料药、辅料和容器密闭系统的属性。

  3. 产品和工艺开发: 描述了MDI和DPI产品开发过程中应考虑的设计和开发问题,以及如何使用风险评估工具来优化产品和过程。

  4. 控制策略开发: 强调了确保CQAs在适当范围内的控制策略,包括进料控制、中间过程的测量和监测以及产品的放行检验。

  5. 申请提交的信息: 概述了申请时应包含的详细信息,如原料药信息、产品描述和组成、药物研发、生产、辅料控制、产品控制、参考标准和材料、容器和密闭系统以及稳定性数据。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临床(Clinical):负责设计和执行临床试验,确保试验符合指南要求。
  • 研发(R&D):需了解药物开发人群、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药效学(PK/PD)考量。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负责确保药物开发计划和临床试验设计符合FDA指南。

工作建议:

  • 临床(Clinical):
    • 确保临床试验设计包括随机、双盲、对照组,并采用非劣效或优效设计。
    • 评估并选择合适的剂量和剂型,以及对照药物。
  • 研发(R&D):
    • 评估药物的PK/PD特性,以指导剂量选择。
    • 考虑在临床试验中纳入不同人群,包括肾功能或肝功能受损的患者。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
    • 与FDA沟通,讨论临床开发计划,确保符合指南要求。
    • 准备和提交儿科研究计划,确保药物开发计划包括儿科研究。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和生物制品,针对复杂性尿路感染(cUTIs)的治疗药物,适用于创新药或仿制药,由美国FD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

  1. 临床试验设计:强调进行随机、双盲、对照的cUTI临床试验,推荐非劣效或优效设计。
  2. 患者人群:明确试验人群应包括所有类型的cUTI患者,其中约30%应为肾盂肾炎患者。
  3. 有效性考量:接受非劣效试验作为支持cUTI治疗指示的证据,也认可优效性试验。
  4. 安全性考量:推荐在批准前建立700名患者的安全数据库,对于具有重要临床益处的新药,可能适用更小的安全数据库。
  5. 药代动力学/药效学(PK/PD)考量:强调评估药物的PK/PD特性,以指导剂量选择,并考虑肾功能不全对药物浓度的影响。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DNDP(非处方药产品部门):负责INDs、NDAs和sNDAs的监管与管理,必读。
  • SSMRD(特定主题审查部门):参与INDs、NDAs和sNDAs的审查,必读。
  • RPM(监管项目经理):负责审查团队的协调和会议管理,必读。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美国FDA对非处方药品的INDs和NDAs的审评管理,涉及药品类型包括处方药转非处方药(Rx-to-OTC switches),发布机构为美国FDA,企业类别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总结:

  1. 监管政策明确:DNDP将管理所有非处方药品的INDs、NDAs和sNDAs,包括处方药转非处方药的申请。
  2. 审查团队构成:DNDP和SSMRD的成员将组成审查团队,共同负责INDs、NDAs和sNDAs的审查。
  3. 审查流程规范:详细规定了Pre-IND会议、药品开发、市场申请、上市后监管以及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程序。
  4. 首次同类产品特别审查:首次同类非处方药品的NDAs需要DNDP和相关ODE的双重签署。
  5. 上市后监管:非处方药品上市后,DNDP将继续负责其监管,包括定期安全报告的审查和标签修订的评估。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此文件为“符合FDA要求标签的药品沟通-问答指南”,因此以下岗位为“必读”:
    • QA(质量保证):需确保沟通材料与FDA要求的标签一致,不误导。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负责确保所有产品沟通符合FDA规定,避免违规。
    • 市场(Marketing):在推广活动中使用该指南,确保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 研发(R&D):了解FDA对产品沟通的要求,以指导产品开发和沟通策略。
    • 临床(Clinical):确保临床研究结果的沟通符合FDA规定。

工作建议:

  • QA:监控所有沟通材料,确保其不与FDA标签要求冲突,维护产品质量。
  • 注册:提供合规培训,更新FDA沟通要求,指导其他部门遵守规定。
  • 市场:设计宣传材料时,参考FDA指南,避免夸大或误导性信息。
  • 研发:在产品开发阶段,考虑FDA沟通要求,确保后续推广活动的合规性。
  • 临床:确保临床数据的透明和准确沟通,遵循FDA规定,保护受试者权益。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FDA监管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包括生物制品和动物药品),涵盖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本文明确了FDA如何评估与FDA要求标签一致的药品沟通信息。强调了三个关键因素,用以判断产品沟通是否与FDA标签一致:信息比较、健康风险增加的可能性、使用指导是否充分。FDA不会因一致的沟通建立新的用途意图,且沟通必须基于科学和事实,不能夸大或误导。沟通材料应准确反映研究结果,包括方法、结果和局限性,并在必要时提供FDA标签中的相关信息以供参考。FDA建议在发布前由专业人员审查沟通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合规性。以上要点有助于企业在遵守FDA规定的同时,有效传达产品信息。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

一、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本文件为PIC/S发布的《共线设施的交叉污染检查员备忘录》,适用于以下岗位:
    • QA(质量保证部门):必读。应确保所有GMP检查包含交叉污染控制的QRM,并与产品的危害等级相适应。
    • 生产部门:必读。应根据产品的危害等级和生产设施的特点,制定和执行适当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 研发部门:参考。在新产品设计和开发阶段,考虑共线生产可能带来的交叉污染风险。
    • 注册部门:参考。在药品注册过程中,需考虑和说明共线生产对药品安全性、质量和效力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

  •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原料药等的生产,特别针对在共用设施中生产具有“较高危害”等级的起始物料的产品。适用于不同PIC/S成员国的制药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三、要点总结:

  1. 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应当”识别、设计并实施基于危害的风险控制措施,通过QA系统结合GMP进行有效监控和定期审查。
  2. 检查员的评估重点:在GMP检查中,检查员“应评估”交叉污染风险管理的系统性过程,包括危害评估的完整性和设施设计的适宜性。
  3. 技术和组织措施:强调了技术措施(如厂房和设备设计)和组织措施(如阶段性生产和清洁确认)的重要性,以及它们在减少交叉污染风险中的作用。
  4. 创新与灵活性:提到了制药生产设备和技术的进步,为共线生产带来更大的灵活性,但“必须”确保操作在必要时完全和全面地隔离。
  5. 健康基础限值:提及了为患者或目标动物设置基于健康的允许暴露限值,但“不规定”具体方法,相关指南在PIC/S PI 046中有详细说明。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必读:

  • QA(质量保证)
  • RA(注册事务)
  • GMP Inspector(GMP检查员)
  • Regulatory Affairs(法规事务)

工作建议:

  • QA:确保生产流程符合GMP要求,监控远程评估流程。
  • RA:理解远程评估对注册策略的影响,准备必要的注册文件。
  • GMP Inspector:执行远程评估,记录评估结果和理由。
  • Regulatory Affairs:协调与其他国家监管机构的信息共享,确保合规。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PIC/S成员国的药品生产设施,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适用于跨国药企、大型药企以及Biotech公司。发布机构为PIC/S。

文件要点总结:

  1. 远程评估流程: 强调了通过远程评估来确认海外设施的GMP合规性,避免现场检查的重复。
  2. 资源优化: 鼓励监管机构优先分配资源,提高全球检查资源的效率。
  3. 信息获取: 明确了获取GMP证书或检查报告等信息的流程,以及如何使用这些信息进行评估。
  4. 风险评估: 提出了触发现场检查的风险因素,如信息不完整或GMP证书不覆盖相关产品。
  5. 监测与复审: 强调了对不进行现场检查的设施进行定期复审的重要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必须确保辅料符合GMP要求,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
  • 研发:在药品开发过程中,需考虑辅料的风险评估,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生产:应根据辅料的风险评估结果,调整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人用药的辅料GMP风险评估,不包括用于稳定活性物质的添加物质。适用于所有药品类型,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由PIC/S发布,适用于跨国药企、大型药企、Biotech公司、CRO和CDMO等。

文件要点总结:

  1. 风险评估重要性:强调辅料制造商必须通过正式的风险评估来确定适用的GMP标准,以确保辅料适合用于医药产品。

  2. 风险评估程序:辅料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程序应纳入药品质量体系中,以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3. GMP适用性确定:根据辅料的类型和用途,使用质量风险管理原则评估辅料对药品质量、安全性和功能的风险,并进行分类。

  4. 辅料制造商风险档案:进行差距分析,评估辅料制造商的GMP活动和能力,确定风险档案,并制定相应的控制策略。

  5. 持续风险审查:通过监测缺陷、质量趋势分析、审计等机制,对已确定的GMP和辅料制造商风险档案进行持续审查,并根据需要调整控制策略。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应熟悉本指南中关于健康基础暴露限(HBEL)的设定方法,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理。
  • 生产:在共用设施生产不同药品时,需依据本指南确定的暴露限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 研发:在药品开发阶段,应考虑本指南对活性成分的HBEL设定,以支持药品安全性的评估。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药品类型,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跨国药企、大型药企、Biotech、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由PIC/S发布,基于EMA的原有文件,并适用于各PIC/S参与国。

文件要点总结:

  1. 交叉污染风险管理:强调在共用设施生产不同药品时,必须通过设定健康基础暴露限(HBEL)来识别和管理交叉污染风险。
  2. HBEL的确定方法:详细说明了如何基于药理学和毒理学数据,通过科学评估来确定每日允许暴露量(PDE)。
  3. 特定活性物质的考虑:对具有遗传毒性潜力、高度致敏潜力、治疗性大分子和肽类物质的活性成分,提出了特定的HBEL考虑因素。
  4. 临床数据的应用:在确定HBEL时,应考虑临床数据,特别是在人类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
  5. 报告PDE确定策略:要求制造商提供PDE确定策略的详细报告,包括关键效应的识别、NOAEL的确定和调整因子的应用。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

  • QA(质量保证)
  • 物流(负责药品的采购、进口、储存、供应或出口)
  • 仓库管理(负责药品的存储和保管)
  • 注册(负责药品的合规性注册)

工作建议:

  • QA:确保所有药品的经营活动符合GDP要求,包括采购、进口、储存、供应或出口等。
  • 物流:在药品的采购、进口、储存、供应或出口过程中,严格遵守GDP指南,确保药品质量。
  • 仓库管理:确保药品的存储条件符合制造商规定,防止污染和混淆,定期检查存储条件并记录。
  • 注册:了解GDP指南的要求,确保药品的合规性注册。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人用药活性成分的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涉及化学药、生物制品等药品类型,适用于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由PIC/S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

  1. 质量体系:明确要求建立和维护质量体系,包括职责、流程和风险管理原则,确保药品的合规采购、进口、持有、供应或出口。
  2. 人员管理:指定负责质量体系实施和维护的人员,明确职责,提供必要的培训,并记录培训效果。
  3. 文件管理:所有文件应清晰、准确、易于理解,包括书面程序、指令、合同、记录和数据,并应易于获取。
  4. 操作管理:包括订单处理、收货、存储、客户交付和信息传递等,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可追溯性。
  5. 退货、投诉和召回:建立退货、投诉和召回的书面程序,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注册(RA):应熟悉通告内容,确保公司注册策略与监管要求一致,及时更新注册文件。
  • 研发(R&D):需根据通告调整研发计划,对可豁免或简化BE试验的品种进行特别标注,优化研发资源分配。
  • 临床(Clin):对于涉及BE试验的项目,应评估是否可豁免或简化,以减少不必要的临床试验成本和时间。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主要针对仿制药的注册分类,由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告明确了部分仿制药品种可以豁免或简化人体生物等效性(BE)试验。这些品种包括口服补液盐散、维生素B6片等,它们被认为可以豁免人体BE试验,但仍需满足药学研究和评价要求。此外,还有如酒石酸美托洛尔片等品种可申请豁免人体BE研究,需根据《人体生物等效性豁免指导原则》进行药学方法评价一致性。通告还指出,某些品种如替硝唑片可豁免空腹BE研究,而利福平胶囊等可豁免餐后BE研究。这些规定旨在减少不必要的临床试验,加快仿制药的上市进程,同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疗效。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取自“https://login.shilinx.com/wiki/index.php?title=%E3%80%90%E6%9B%B4%E6%96%B0%E6%8F%90%E7%A4%BA%E3%80%91%E8%8D%AF%E6%94%BF%E4%BF%A1%E6%81%AF%E6%91%98%E8%A6%812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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