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败诉就是因为上诉法院认为:Vanda对FDA拒批新药的理由,逐条给出了基于大量、深入、细致实证的反驳,并请业内的专家学者们背书,但FDA未对这些反驳给出有针对性的、具体的答复。不仅如此,FDA还罔顾事实地说(mischaracterize)反驳缺乏具体实证、专家学者们的意见仅是结论性的而非基于实证推理的。上诉法院明确说:专家学者们的意见是具体的、据理的、基于实证的(specific, reasoned and rooted in evidence)。请注意,mischaracterize的用词是相当重的,实际上是上诉法院指责FDA在给企业抹黑。
只举一个例子,一个值得我国药业注意的例子。FDA声称Vanda的临床受试者来自瑞典和中国,而不是美国,因而数据无相关性(irrelevant)。但上诉法院不认同,反而认为FDA的关注点是微不足道和不相干的(dwells on minor and seemingly irrelevant disagreements)。听话听音,从这些和上述用词上看,上诉法院对FDA是有些不客气的,认为其不负责任。笔者与一位外国朋友聊起此事,他说:这年头,世人几乎都是在屋里、床上、躺着睡觉的,每天睡觉的,难道FDA觉得美国人有啥特殊吗?这话说的有些粗,但他是少见的业内专家,话粗理不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