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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药典成为药典讨论组(PDG)候选成员,此前印度已加入
出自识林
韩国药典成为药典讨论组(PDG)候选成员,此前印度已加入
2025-07-17
7月14日,韩国药典(Korean Pharmacopoeia)被选定为药典讨论组(Pharmacopeial Discussion Group, PDG)的下一候选成员,正式开启加入该组织的流程。
PDG成立于1989年,由美国、欧洲和日本的药典组织联合组成,旨在协调全球药典相关议题。近年来,该组织开始扩大规模,以进一步推进药典标准的全球协调工作。
PDG的首次扩员始于2022年,经过试点,于2023年接纳印度药典委员会(Indian Pharmacopoeia Commission, IPC)作为其首个新成员 。2024年,PDG启动了第二轮扩员计划。下图截取自2024年7月发布的《药典讨论组引入新会员的框架》 (Framework for the PDG to introduce new members)。可以看到当时面向全球邀请其他药典加入,2024年12月新成员申请截止,评估持续半年,计划在2025年7月公布决定。如今如约公布。
PDG称,韩国药典的入选是经过一致同意的决定,这“反映了韩国药典申请的质量以及其与PDG促进全球药典标准协调使命的一致性”。作为候选参与者,韩国药典将在第一年观察PDG的活动和会议,随后进入活跃阶段。在活跃阶段,候选成员需参与PDG的活动和会议至少一年,期间需提交意见和反馈,持续实施PDG的文本,并积极融入协调工作。如果一切顺利,韩国药典有望在2027年秋季成为PDG的正式成员。
目前,PDG尚未提及第三阶段扩员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6月发布的ICH《Q4B(R1)关于在 ICH 区域内评估并推荐采用药典相关要求的指导原则》 中明确,ICH的药典协调流程最初由ICH Q4B专家工作组(EWG)负责,直至2010年底该工作组解散。从2018年11月开始,PDG接管了这一职责。
关于我国与ICH和PDG的药典协调情况。在2024年的“第十八届中国制药工程大会”上,我国药典委管理人员有提到PDG,并且提及因中国药典自身考量,尚未加入PDG,但也在积极关注其发展。此外,经查识林数据库“中国ICH指南官方翻译和适用公告” 页面,CDE对ICH Q4的协调批注“以国家局发布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实施公告为准”。不过在2025年3月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事宜的公告 ”中未提及ICH Q4,而是官方解读 中提到2025年版《中国药典》采用“直接协调”和“并行收载”两种方式转化实施了ICH Q4B涉及的16项相关检测方法。其中12项采用“直接协调”方式协调,4项采用“并行收载”方式协调。
以下是ICH Q4B(R1)指南协调的通则(沿用CDE翻译):
灼烧残渣/灰分(Residue on Ignition/Sulphated Ash)
可提取容量(Extractable Volume)
颗粒污染物:不溶性微粒 (Particulate Contamination: Sub-visible particles)
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检查:微生物计数试验(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of Non-Sterile Products: Microbial Enumeration Tests)
非无菌产品的微生物检查:特定微生物(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of Non-Sterile Products: Tests for Specified Micro-organisms)
非无菌产品的微生物检查:药物制备以及药物使用物质的接受标准(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of Non-Sterile Products: Acceptance Criteria for Pharmaceutical Preparations and Substances for Pharmaceutical Use)
统一剂量单位(Uniformity of Dosage Units)
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 (Polyacrylamide Gel Electrophoresis)
毛细管电泳 (Capillary Electrophoresis)
粉末的堆密度 (Bulk Density of Powders)
细菌内毒素 (Bacterial Endotoxins)
识林-实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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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岗位:
QC :必读。应熟悉药典文本的评估和推荐流程,确保质量控制标准与ICH区域药典要求一致。注册 :必读。了解药典文本在药品注册中的应用,确保注册文件符合ICH区域药典标准。研发 :必读。在药品研发阶段,需参考药典文本以确保产品符合ICH区域的药典要求。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ICH区域内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和生物制品。适用于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以及原料药。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各类企业。
要点总结:
药典文本评估 :强调了对药典文本的系统评估,以确定其适用性和科学合理性。推荐流程 :明确了推荐药典文本的流程,包括专家评审和公开征求意见。协调一致 :鼓励ICH成员国在药典文本的采用上达成协调一致,以促进药品的国际流通。科学基础 :强调药典文本应基于科学证据,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更新与修订 :指出药典文本应定期更新和修订,以反映最新的科学进展和监管要求。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QA(质量保证):必读。需确保所有生产流程和产品质量符合新版《中国药典》的要求。 注册:必读。负责更新药品注册标准,确保符合新版《中国药典》的规定。 研发:必读。在药品研发阶段,需遵循新版《中国药典》的指导原则和通用技术要求。 生产:必读。调整生产工艺以符合新版《中国药典》的标准。 市场:必读。了解药品通用名称的变更,以便在市场上正确推广和销售产品。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注册和生产的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等药品,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及原料药等。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新版《中国药典》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成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法定技术标准。所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必须执行新版《中国药典》的相关要求,包括品种正文、通用技术要求和指导原则。对于已收载于新版《中国药典》的品种,原标准同时废止;未收载的品种仍执行原标准,但需符合新版《中国药典》的通用技术要求。药品注册标准需与新版《中国药典》保持一致,若注册标准项目多于或严于药典规定,则同时执行;若少于或低于,则执行药典规定。涉及药品处方、生产工艺等变更的,需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研究和验证。仿制药注册标准中与《中国药典》不同的项目,按注册标准执行。药品通用名称修订后,应使用新版名称,原名称可作为过渡使用的曾用名。自新版《中国药典》实施之日起,所有新的药品注册申请和已受理但未完成审评的申请,均需符合新版《中国药典》的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