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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药典12.1版本更新内容概要
出自识林
欧洲药典12.1版本更新内容概要
2025-08-12
欧洲药典(Ph. Eur.)将每年更新一版(曾经是三年一版),当前版本为Ph. Eur. 12 ,且每年发布3版增补(issue),7月份更新至12.1。
拟修订或新增的药品标准草案会先在欧洲药典论坛(Pharmeuropa)发布征求意见,随后由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和药典委员会(EPC)根据反馈意见修订标准。EDQM每年组织3次会议讨论标准修订稿,通过后药品标准将收录于药典增补本中。识林欧洲药典专题页面 收录了Ph. Eur. 12的通则目录、每次增补的官方修订信息以及说明文件。
现基于说明文件,将12.1的重点更新内容简介如下,供参考:
新增文本(New Texts)
以下文本首次出现在欧洲药典中。这些文本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须在该日期之前实施。
通则
3.1.18. 用于注射剂 和眼科制剂容器及密封件的苯乙烯嵌段共聚物
5.39. 用于生产人用mRNA疫苗的mRNA 物质
各论
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酸乙烯酯-聚乙烯基己内酰胺接枝共聚物(3156)
修订文本(Revised Texts)
以下文本自上次发布以来对其技术内容进行了修订。这些文本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须在该日期之前实施。
通则
官方说明概要:将含沙坦药品纳入程序A和程序C的适用范围,并且程序A可以作为定量测试使用。新增要求:当色谱 条件的调整超出《2.2.46色谱分离技术》中列出的允许调整范围时,需要进行验证 。
官方说明概要:这一小修订对应于药典协调进程,基于药典讨论组(PDG)的工作程序。与欧洲药典第11.5增补本中发布的通则相比,提出了以下变更 :在“振实堆密度”部分,方法1和方法2的标题分别增加了“高落差”(High Drop)和“低落差”(Low Drop)字样,以便更清晰地区分两种方法;图3中加入了方法1和方法2对应的两种落差高度。
修订后的通则允许根据通则《5.1.6 微生物质量控制的替代方法》使用替代方法。在“防止微生物污染 的注意事项”部分,删除了层流柜的分类及其位置信息,因为此类信息通常不在欧洲药典中定义,而是在其他相关文件中阐述(例如欧盟GMP附录1 )。删除了“无菌检查是监管机构唯一可用的分析方法 ”的表述。完善了取样 计划的考虑内容,增加了对终端灭菌产品和冷冻干燥产品的建议。无菌检查无效化(sterility test invalidation,意指排除某个无菌检测结果)的建议不再仅限于通则《2.6.1 无菌》中的条件(d)。此外,对文本进行了编辑性修改,以提高清晰度。
各论
*修订大量品种的各论,不赘述,具体请见欧洲药典专题页面 的12.1官方增补 内容文件和说明文件。
废止的文本(Suppressed Texts)
以下文本自2026年1月1日起废止。
通则
识林-实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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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指南解读
适用岗位 :
工作建议 :
QA:确保所有生产活动符合GMP要求,监督无菌药品生产流程。 生产:按照GMP要求执行无菌生产操作,确保产品质量。 研发:在药品开发阶段考虑GMP合规性,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流程。 临床: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的无菌性和质量符合GMP标准。 注册: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提供符合GMP要求的生产和质量控制信息。 适用范围 :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无菌药品生产,包括原料药、制剂等。适用于欧盟地区的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要点总结 :
无菌药品生产环境 :强调了对无菌药品生产环境的严格控制,包括洁净室的分类和设计,以及对生产环境的持续监测。质量风险管理(QRM) :在整个文件中,QRM是确保无菌药品生产质量的核心原则,要求企业在设计和控制生产设施、设备、系统和程序时应用。关键控制点 :提出了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包括设施设计、设备操作、过程验证、环境监测和人员培训等。污染控制策略(CCS) :强调了CCS在无菌药品生产中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实施全面的CCS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无菌工艺验证 :要求对无菌工艺进行验证,包括无菌过程模拟(APS)和其他相关测试,以确保生产过程能够持续产生无菌产品。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QA:必须熟悉欧洲药典的质量标准和测试方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 注册:需了解药典变动,为药品注册提供准确的法规依据。 研发:在药品开发过程中,需遵守药典关于原料和制剂的标准。 生产:按照药典规定的方法进行生产和质量控制。 工作建议:
QA:定期审查药典更新,更新内部质量标准和操作程序。 注册:关注药典中关于新药和仿制药的要求,确保注册文件的合规性。 研发:在研发新药或仿制药时,参考药典要求进行配方和工艺设计。 生产:培训员工关于药典测试方法的操作,确保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欧洲药典的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药品类型,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由欧洲药典(EDQM)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欧洲药典第12版(EP 12)及其增补本12.1至12.8,提供了药品质量控制的标准和测试方法。新版药典每三年修订一次,包括8部增补本,新增和修订的药品标准草案首先在欧洲药典论坛发布征求意见。EDQM每年组织会议讨论修订稿,通过后纳入药典增补本。EP 12的目录包括初始版本及增补本,更新页码和通则。增补本说明文件包括新增及修订章节标题和内容概述。EP 12.1中,一些章节和专论是新加入的、修订的、更正的、标题变更或废止的,这些变动均用特定标记指示。新文本最迟于2026年1月1日生效,修订文本需在发布后一个月内实施。此外,EP 12.1还包括新的试剂和修改后的试剂列表,每个试剂都有独特的7位数字参考代码。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