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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药政每周概要:亚硝胺分析方法验证研究;FDA多肽药品临床药理学指南,处方药信息交换标准指南,人因工程原理在组合产品中的应用
出自识林
国际药政每周概要:亚硝胺分析方法验证研究;FDA多肽药品临床药理学指南,处方药信息交换标准指南,人因工程原理在组合产品中的应用
2023-09-12
【监管综合】
09.08【EDQM】测定药品中亚硝胺的分析方法的验证:欧洲 OMCL 参与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研究
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和欧洲官方药品控制实验室(OMCL)的代表以及美国 FDA 加拿大卫生部和澳大利亚 TGA 共同撰写了题为“基于质谱的药物中亚硝胺定量分析程序的性能特征:来自实验室间研究的见解”,于 2023 年 7 月发表在《制药科学杂志》上。
这项实验室间研究回应了对基于质谱(MS)的亚硝胺分析方法的整体性能的更深入了解的需求。为评估不同分析方法的测定偏差,6个参与实验室使用自己的分析方法测定一组相同样品(缬沙坦、氯沙坦原料药和产品)中小分子亚硝胺(NDBA、NDEA、NDIPA、NDMA)的含量。大多数实验室在气相或液相色谱分离(GC-MS或LC-MS)后使用MS检测,但这些技术 - 通常用于药物成分分析 - 不一定是为了测定痕量亚硝胺,因此需要合理的验证。
结果表明,使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可以实现痕量亚硝胺的准确定量。该研究还提供了对基于MS的分析方法在准确度、重复性和重现性方面的性能特征的深入了解。确认这些测定药物中亚硝胺的分析方法的有效性是确保药品安全性和质量的关键步骤。该研究还强调了国家控制实验室和监管机构在应对公共卫生问题方面进行全球合作的重要性。
09.08【FDA】FDA 综述:2023年09月08日
09.08【FDA】生物制品审评与研究中心患者参与计划
09.07【FDA】药品监管和审批职能概述|视频系列
09.07【EDQM】CEP 2.0:从2023年9月起对在线证书和知识数据库中发布的信息的更改
09.06【FDA】关于骨基质产品相关结核病爆发的人体细胞、组织以及基于细胞和组织的产品(HCT/P)场地的重要信息
09.05【MHRA】MHRA 批准辉瑞 / BioNTech 针对 Omicron XBB.1.5 的适用 COVID-19 疫苗(Comirnaty)
09.05【FDA】指南定稿 应对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口罩和防护面罩的实施政策
09.04【EMA】平行销售问答 内容更新
【注册、审评、审批】
09.08【FDA】SOPP 8404.1 申请人申辩立卷审查拒收行动时的立卷申请程序(立卷申辩)
09.08【PMDA】药品 PMDA 风险沟通 更新
09.07【PMDA】再生医学产品 审评报告 新增 JACEMIN
09.05【PMDA】药品 审评报告 新增 Kerendia & Pivlaz
09.04【MHRA】新的药品审批国际监管认可途径指南发布
【创新研发与临床】
09.08【FDA】指南草案 多肽药品的临床药理学考虑
指南草案提供了协助行业开发多肽药物产品的建议。指南最终定稿后将描述 FDA 目前关于临床药理学考虑因素影响的当前思考,包括肝损伤、药物相互作用 (DDI)、QTc 延长风险和免疫原性风险对肽类药物产品的药代动力学 (PK) 、安全性、有效性。
就本指南而言,术语“肽”是指由 40 个或更少的氨基酸组成的任何聚合物。一般来说,如果一种肽符合药物的定义,但不符合“生物制品”或“器械”的法定定义,则它将根据 FD&C 法案作为药物进行监管,并应符合所有“ FD&C 法案和 FDA 法规下的“药品”要求,包括新药必须根据 FD&C 法案第 505(c) 条获得批准才能在州际商业中销售的要求。但肽类药物产品可能具有在某些方面与生物制品相似的产品特性,因此,指南包括对 FDA 关于生物制品的其他指南的引用,这些指南讨论了也可能适用于肽类药物产品的科学原理。
09.08【FDA】指南定稿 IRBs 和临床研究者指南:研究用药品和生物制品的单个患者扩展用药申请的伦理委员会(IRB)审查
09.07【EMA】抑郁症治疗药品的临床研究指南
09.07【FDA】指南草案 内源性库欣综合征:治疗药物的研发
【GxP 与检查】
09.04【MHRA】药物警戒检查指标报告 2021年4月-2022年3月
英国 MHRA 于 9 月 4 日发布了《药物警戒检查指标报告 2021年4月-2022年3月》,讨论了其良好药物警戒实践(GPvP)模式的变化如何影响其检查结果。
MHRA 在 2020 至 2021 财年推出了修订后的 GPvP 检查模型。该模型旨在促进选择适当的药物警戒系统、产品和非干预性研究进行检查。MHRA 在其 2021 至 2022 财年评估结果的报告中讨论了新模型对其检查结果的影响。
MHRA 在其报告中写道,“很明显,在审查指标时,风险管理是一个重要领域。四个检查部门中的三个主要关注风险管理领域。因此,在这个主题下报告了大量的发现。所有分级的结果分布在风险管理的每个子主题中,强调了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以及关键的药物警戒流程中管理患者风险的重要性。”
09.07【EudraGMDP NCR】孟加拉国 Beximco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09.05【FDA】进口禁令 66-79 新增中国 杭州贝泰日化有限公司
09.05【FDA】警告信 韩国 Green Pharmaceutical Co. Ltd.
09.05【FDA】警告信 美国 Lex Inc.
【标准】
09.06【WHO】QAS/23.941 戊酸雌二醇和庚酸炔诺酮注射液
09.05【WHO】BS/2023.2457 校准第一个 TAFI 血浆 WHO 国际标准品(17/200)的国际合作研究
09.05【WHO】BS/2023.2454 第4代人类垂体促甲状腺激素(TSH)的 WHO 国际标准品
【仿制药】
09.08【FDA】ANDA 类的 RS 对应的 RLD 列表
09.05【WHO】更新 两性霉素 B(脂质体)BE 指南
【供应链】
09.05【FDA】指南定稿 用于追踪某些人用成品处方药的互操作信息交换的 DSCSA 标准
美国 FDA 于 9 月 1 日发布了题为“用于追踪某些人用成品处方药的可互操作信息交换的 DSCSA 标准”的定稿指南,指南允许贸易伙伴使用门户网站和电子邮件交换来跟踪在药品供应链中的药品,以满足可能没有加密互联网链接来交换电子产品代码信息服务(EPCIA)信息的小型药店的需求。
普享药协会(AAM)、美国药物研究和制造商协会(PhRMA)和医疗保健分销联盟(HDA)等三个行业组织曾要求 FDA 的指南明确规定贸易伙伴可以继续使用基于互联网的平台,例如电子邮件和门户网站交换产品交易信息。FDA 同意了这一请求,在定稿指南中指出,“利用 EPCIS 的电子邮件和门户网站等基于互联网的平台可以成为实现 DSCSA 合规性的技术方法,利用 EPCIS 的其它技术方法也可以。”
09.04【WHO】医疗产品警报2023年第7期:伪造的 DEFITELIO(去纤苷)
【医疗器械】
09.07【FDA】指南定稿 人因工程原理在组合产品中的应用:问答
美国 FDA 于 9 月 7 日发布了“药品器械组合产品人因工程原则应用:问题与解答”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人因工程原则在组合产品研发各阶段的考量要点,包括产品设计、临床前研究以及上市前验证,以促进组合产品的开发。
指南重点关注了组合产品的独特方面如何影响人因工程(Human Factors Engineering,HFE)流程中的考量因素。指南讨论了组合产品关键任务的定义、将药物或生物制品组成部分与器械组成部分一起使用的考虑、作为用户界面一部分的培训以及人为因素(HF)验证数据以支持可能包含在上市前提交中的组合产品用户界面。
09.07【FDA】指南定稿 使用国际标准ISO 10993-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估 -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估和检测”
09.06【FDA】指南草案 上市前通知 [510(k)] 提交中临床数据使用的建议
09.06【FDA】指南草案 510(k) 植入器械的证据期望
09.06【FDA】指南草案 选择前基器械以支持上市前通知 [510(k)] 提交的最佳实践
识林-Acorn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适用岗位: - RA(注册):必读。需了解FDA对于组合产品人因工程原则的最新要求,以便在注册申报时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 HFE(人因工程师):必读。负责将人因工程原则应用于组合产品开发,确保产品设计满足安全和有效性要求。
- PV(药物警戒):必读。涉及药物错误和使用风险分析,需了解如何识别和评估组合产品的关键任务和相关风险。
- QA(质量管理):必读。需确保组合产品开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符合FDA的人因工程要求。
工作建议: - RA(注册):在注册申报时,特别关注HF验证研究结果和风险分析报告,确保申报资料符合FDA要求。
- HFE(人因工程师):在产品设计阶段,应用HFE原则,识别关键任务,进行风险分析,并优化用户界面设计。
- PV(药物警戒):在药物警戒活动中,重点关注药物错误和使用相关风险,及时收集和评估相关数据。
- QA(质量管理):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入HFE原则的实施和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和合规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包含医疗器械与药物或生物制品组合的产品,主要针对提交至CBER、CDRH或CDER的组合产品。适用于药物设备组合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的人因工程(HFE)原则的应用。 要点总结: 本文强调了人因工程(HFE)原则在组合产品开发中的重要性,特别是在设计用户界面时,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文件详细讨论了如何识别组合产品的关键任务,这些任务若执行不当可能导致患者或用户受到伤害。FDA评估HF验证研究结果时,会考虑用户界面设计是否优化以降低使用相关风险。此外,文件还区分了使用相关风险分析(URRA)与其他风险分析的不同,并强调了培训作为用户界面一部分的考虑因素。对于HF实际使用验证研究与临床家庭使用研究的区别也进行了阐释。最后,文件提供了关于如何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与FDA沟通HF计划的指导。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制造商(Manufacturer):应确保使用电子方法进行产品追踪信息的交换,并在2023年11月27日后,仅使用电子方式进行产品验证。
- 批发分销商(Wholesale Distributor):必须更新系统以支持电子交易信息和交易声明的交换,并确保能够进行产品验证。
- 药房(Dispenser):需确保其系统能够接收和处理来自上游交易伙伴的电子交易信息。
- 重新包装商(Repackager):应确保在重新包装过程中,能够维护和传递产品的电子追踪信息。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美国市场的人用成品处方药,包括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但不包括原料药、疫苗或中药。适用于所有参与药品交易的制造商、批发分销商、药房和重新包装商,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 文件要点总结- 电子数据交换标准:强调使用安全的、可互操作的电子数据交换方式,以支持药品供应链中的数据交换。
- 产品追踪要求:明确了从2023年11月27日起,仅允许使用电子方法进行产品追踪,并要求在包装级别进行产品验证。
- 交易伙伴标准:推荐交易伙伴采用EPCIS标准来提供和维护与交易信息和交易声明相关的数据。
- 技术方法建议:FDA建议使用EPCIS标准来构建技术方法,以符合增强的药品分销安全要求。
- 信息保护:强调在交换过程中保护商业信息和贸易秘密的重要性,并建议采用相应的系统和流程。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IRB成员:必读。应建立针对个别患者扩展使用申请的审查程序,并考虑在医生请求豁免全面审查时,由单一IRB成员进行审查的程序。
- 临床研究者:必读。在提交个别患者扩展使用请求时,需确保IRB的审查要求得到满足,并在紧急情况下在治疗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IRB。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美国FDA监管下的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包括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的个别患者扩展用药申请。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FDA发布的这份指南提供了针对IRB和临床研究者在审查个别患者扩展用药申请时应当考虑的关键因素和程序的建议。指南强调,IRB在审查时应关注评估特定患者治疗的风险与益处,包括但不限于治疗方案、患者病史、已知药物风险等。对于非紧急的个别患者扩展用药请求,IRB必须在治疗开始前进行审查和批准。若医生请求豁免全面IRB审查,FDA建议IRB建立由单一成员审查的程序,并确保该成员记录同意或不同意治疗的决定。此外,IRB还需评估提交请求的医生资质,并确认知情同意文件包含了21 CFR 50.25所要求的信息。指南还特别指出,对于儿童患者,需确保适当的同意和许可程序得到遵守。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建议: - CBER工作人员:负责处理申请人对拒收行动的异议和立卷申辩。
- 监管项目经理(RPM):负责与申请人沟通并处理立卷申辩的行政事务。
- 审查委员会成员:参与立卷申辩会议和后续审查活动。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新分子实体(NME)、新药申请(NDA)、原始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提交,以及相关的疗效或生产补充文件,包括受处方药用户费法案(PDUFA)、生物类似药用户费法案(BsUFA)和非PDUFA产品影响的文件。发布机构为美国FDA,适用于生物制品领域。 文件要点总结: - 立卷申辩机会:当申请人不同意CBER的拒收决定时,将有机会与CBER讨论缺陷。
- 会议请求与期限:申请人可在拒收信发出后30天内请求会议,逾期请求可能不被接受。
- 立卷申辩的文件与费用:若申请人在会议后30天内请求立卷申辩,CBER将视为新的原始申请处理,申请人需支付新的用户费。
- 审查时钟与标准:立卷申辩的申请将按照标准时钟恢复审查,不享有PDUFA/BsUFA计划的其他参数。
- 审查政策:CBER通常不会在任何审查周期内审查提交的修订案,也不会在审查期间向申请人发出信息请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RA(注册):必读,需了解FDA对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估的最新标准,更新注册文件和流程。
- QA(质量管理):必读,应根据ISO 10993-1更新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器械的生物学安全。
- R&D(研发):必读,研发团队需遵循ISO 10993-1进行产品开发和测试,确保产品符合生物学安全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医疗器械领域,特别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相关的医疗器械,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由FDA发布,适用于跨国药企和Biotech公司。 文件要点总结: FDA采纳了国际标准ISO 10993-1,明确了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估的框架和测试要求。文件强调了风险管理过程的重要性,要求医疗器械制造商在产品开发和评估过程中,遵循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原则。特别指出,生物学评估应包括对医疗器械材料的生物相容性测试,以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此外,文件中提到了对现有测试方法的更新和优化,以适应新的科学进展和市场需求。FDA鼓励制造商采用这一国际标准,以提高医疗器械的全球市场竞争力,并确保患者安全。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负责确保原料药生产全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规范,监控质量体系运行。
- QC(质量控制):负责原料药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 生产:负责按照GMP要求进行原料药的生产操作,确保生产过程合规。
- 工程:负责厂房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环境和设备符合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领域的原料药生产,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适用于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发布机构为国际通用标准。 文件要点总结: 原料药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调了从质量管理到生产控制的全过程管理。首先,文件明确了质量管理的原则和机构职责,特别强调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规定了自检、产品质量回顾以及质量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人员方面,规定了资质、培训和卫生要求,确保员工符合岗位需求。厂房与设施章节详细规定了设计建造、公用设施和特殊隔离要求,以保证生产环境的适宜性。设备章节则涉及设计建造、维护保养、校准和计算机化系统的要求,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文件还特别提到了无菌原料药的生产特点,包括生产工艺、厂房设施设备设计、生产过程管理以及环境控制等,这些都是确保原料药质量的关键环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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