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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新药管法实施条例落地,CDE 定稿化药晶型,mRNA 疫苗药学,细胞药学变更,长效局麻和肺纤维化药物临床等多个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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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新药管法实施条例落地,CDE 定稿化药晶型,mRNA 疫苗药学,细胞药学变更,长效局麻和肺纤维化药物临床等多个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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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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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临床和临床研究】

1.27,【NMPA】关于适用《M14:使用真实世界证据进行药品安全性评估的非干预性研究:规划、设计、分析和报告的一般原则》国际人用药品 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的公告(2026年第16号)

1.28,【CDE】关于发布《用于术后镇痛的长效局部麻醉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6年第2号)

1.30,【CDE】关于发布《治疗间质性肺疾病的抗纤维化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6年第5号)

【CMC 药学研究】

1.26,【CDE】关于发布《多糖结合疫苗核磁共振研究的技术考虑(试行)》的通告(2026年第8号)

1.28,【NMPA】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一百零一批)的通告(2026年第3号)

1.28,【CDE】关于发布《化学药品创新药晶型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6年第10号)

1.28,【CDE】关于发布《预防用mRNA疫苗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6年第12号)

1.30,【CDE】关于发布《细胞治疗药品药学变更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6年第13号)

【经营准入】

1.26,【NMPA】关于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Supriya Lifescience Ltd.马来酸氯苯那敏原料药的公告(2026年第14号)

1.26,【NMPA】关于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Su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imited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的公告(2026年第12号)

【监管政策】

1.27,【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新药批准和报产】

1.25-2.1,NMPA发布15个新药批准,CDE受理10个新药上市申请

【非临床和临床研究】

1.27,【NMPA】关于适用《M14:使用真实世界证据进行药品安全性评估的非干预性研究:规划、设计、分析和报告的一般原则》国际人用药品 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的公告(2026年第16号)

该文件为ICH M14指导原则的中文适用公告,聚焦于利用真实世界证据(RWE)进行药品安全性评估的非干预性研究的全流程规范。M14指导原则涵盖非干预性研究的规划、设计、分析和报告环节,提出标准化框架以支持监管决策。文件明确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的相关研究均需遵循该原则,强调真实世界数据(RWD)的采集方法、数据质量控制、统计分析计划及结果解释的透明性,旨在提升安全性证据的可靠性和监管可接受性。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将提供配套技术指导,确保原则落地执行。

CDE也于近期定稿了M14中文版。

会员可点击“中国ICH指南官方翻译和适用公告”查阅更多内容。

1.28,【CDE】关于发布《用于术后镇痛的长效局部麻醉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6年第2号)

该指导原则曾于2025年9月征求意见。

该指导原则针对用于术后镇痛的创新和改良型长效局部麻醉药的III期临床试验设计提出技术指导,重点涵盖研发策略、试验设计要素及实施要点。

指南明确III期试验需采用随机、双盲、安慰剂和阳性药对照设计,评估单次给药后镇痛持续时间,目标作用时间需覆盖术后急性疼痛高峰期(至少72小时)。试验设计需考虑解剖部位手术模型、给药方式、受试者入排标准、疗效指标(如疼痛评分AUC)、安全性监测(全身及局部风险)及药物暴露要求(至少300例有效剂量暴露)。

文件还涉及临床药理学研究、剂量探索、数据外推、复方制剂、药械组合、特殊人群(老年及儿童)试验等关键议题,强调说明书起草需基于III期试验确证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1.30,【CDE】关于发布《治疗间质性肺疾病的抗纤维化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6年第5号)

该指导原则曾于2025年9月征求意见。

该指导原则针对治疗间质性肺疾病(ILD)的抗纤维化药物III期临床试验设计提出技术指导,聚焦特发性肺纤维化(IPF)、进展性肺纤维化(PPF)及结缔组织病相关肺纤维化(CTD-ILD)等适应症。

指导原则明确III期试验应采用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设计,治疗期至少52周,并以用力肺活量(FVC)作为主要疗效指标,评估肺功能下降减缓效果。文件详细阐述了试验设计的关键要素,包括入排标准(如年龄≥40岁、肺功能参数FVCpp≥40-45%)、背景治疗策略(允许稳定使用已上市抗纤维化药物)、疗效与安全性指标(如IPF急性加重、肝毒性监测)及独立数据监查委员会(IDMC)的设置要求。

此外,指导原则还涵盖剂量探索试验、国际多中心试验、特殊人群(老年及儿童)研究等附加考虑,并强调药品说明书需基于试验结果明确适应症与用法用量。

【CMC 药学研究】

1.26,【CDE】关于发布《多糖结合疫苗核磁共振研究的技术考虑(试行)》的通告(2026年第8号)

该文曾于2025年5月征求意见。

该文件针对多糖结合疫苗研发中核磁共振(NMR)技术的应用提出技术规范,涵盖结构解析、鉴别试验、定量分析(多糖含量、特异基团含量)、杂质检测(产品相关及工艺相关)及修饰度检测等关键质量研究环节。

指南明确NMR技术适用于精制多糖、活化多糖、衍生多糖及多糖蛋白结合物全流程分析,强调需根据研究目的选择一维或二维谱图(如氢谱、碳谱、磷谱),并详细规定仪器参数优化(如场强≥600 MHz)、内标物选择(需可溯源且基线分离)、样品处理(冻干优先)及谱图分析方法(需指认化学位移并验证专属性)。文件指出多糖结构解析应“应解尽解”,尤其关注工艺中间产物的结构变化;定量分析需验证线性、准确度等参数,杂质检测需结合风险评估。检测报告需包含设备参数、样品配制细节及标准化谱图解析流程。

本文统一了NMR技术在多糖结合疫苗质量研究中的方法学标准,企业需优化设备配置(如高场强谱仪)、完善方法验证(如杂质定量限)及规范检测报告,可能增加研发成本,但将提升数据可靠性并减少审评分歧。

1.28,【NMPA】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一百零一批)的通告(2026年第3号)

以及【CDE】关于公开征求《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一百零三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参比制剂目录,NMPA已公布101批,CDE已征求103批。

识林会员可查询“中国参比制剂库”。

1.28,【CDE】关于发布《化学药品创新药晶型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6年第10号)

该指导原则曾于2025年9月征求意见。

该指导原则系统阐述化学药品创新药晶型研究的技术要求,涵盖晶型筛选、表征、原料药与制剂生产全过程的晶型控制策略。指南指出多晶型现象可能影响药物的物理化学性质、生产工艺及质量属性,强调需基于ICH Q系列指南(包括Q6A、Q8、Q9、Q10、Q11)采用风险评估方法筛选优势晶型,优先选择热力学稳定晶型,若开发亚稳态晶型需制定稳定性控制措施。

文件详细说明结晶、干燥、粉碎等工艺参数对晶型的影响及控制方法,提出原料药和制剂中晶型质量标准的制定原则(如采用X射线衍射等国际公认方法),并明确稳定性研究中需结合晶型转变风险选择贮藏条件。对于临床试验期间的药学变更,要求参照相关指南评估晶型影响。

1.28,【CDE】关于发布《预防用mRNA疫苗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6年第12号)

该指导原则曾于2025年9月征求意见。

该指导原则针对预防用mRNA疫苗的药学研究提出技术要求,涵盖模板设计、生产工艺、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等关键环节。

文件从抗原序列设计、mRNA结构优化、质粒构建、菌种种子批建立等基础环节入手,详细规范了mRNA原液生产(包括线性化模板制备、体外转录、加帽/加尾工艺、纯化等)、制剂处方设计(如脂质辅料选择、包封工艺、冻干技术)及质量控制策略。

质量研究部分强调对mRNA完整性、加帽率、poly(A)尾分布、杂质谱(如dsRNA、工艺残留)的全面表征,并需结合生物学活性(体外表达效率、体内免疫原性)评估产品有效性。

稳定性研究需关注mRNA-LNP的粒径、包封率等关键参数在不同条件下的变化。

文件还纳入自复制型mRNA和环状RNA疫苗的特殊考量,提出平台技术开发的简化路径需基于可比性研究。

1.30,【CDE】关于发布《细胞治疗药品药学变更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6年第13号)

该指导原则曾于2025年7月征求意见。

指导原则指导原则针对细胞治疗药品的药学变更研究提出技术评价原则,涵盖变更分类、研究内容、评价要点和申报资料要求。适用于细胞治疗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自体、异体及基因修饰细胞产品。

指导原则明确不同等级变更的申报路径和技术要求;规定变更研究应基于风险管理和质量源于设计(QbD)理念,重点关注变更对产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潜在影响;要求企业提供变更前后的可比性研究数据,包括工艺验证、稳定性研究和必要的非临床或临床数据。

【经营准入】

1.26,【NMPA】关于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Supriya Lifescience Ltd.马来酸氯苯那敏原料药的公告(2026年第14号)

该公告基于对印度Supriya Lifescience Ltd.马来酸氯苯那敏原料药(登记号:Y20190009300)的现场检查结果,指出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关联审评审批要求的问题,具体包括批次生产与检验未合规、厂区管理缺陷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和《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国家药监局决定暂停该原料药的进口、销售及使用,调整其登记信息状态为“I”,并禁止其用于制剂生产。已上市制剂需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评估风险并采取控制措施。

1.26,【NMPA】关于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Su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imited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的公告(2026年第12号)

该公告基于国家药监局对印度Su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imited生产的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的远程检查结果,指出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包括风险评估不充分、污染控制不足及未严格执行《中国药典》要求,不符合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和《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国家药监局决定立即暂停该产品的进口、销售和使用,并要求各口岸药品监管部门停止发放进口通关单。

【监管政策】

1.27,【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正式发布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2026新条例”),5月15日施行。

“2026新条例”标志着我国药品监管制度在历经政策探索与试点实践后,步入全面深化与系统落实阶段。该文不仅与2019年8月26日修订的现行《药品管理法》全面衔接,更承载了近年来药品审评审批改革、产业创新激励与全生命周期监管的核心思路。其修订内容广泛而深入,与旧版本(2024年12月版本只是对2019年3月版本的细微改动)对比的花脸稿近乎不可读,与2022年5月的征求意见稿之间也存在巨大篇幅差异(从181条到89条),简单条文对比已难以反映其体系化演进。

但换个角度,“2026新条例”与2022年5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022意见稿”)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53号文”)共同构成观察近年药品监管政策发展的关键文本链。三者分别代表政策形成中的不同阶段:“2022意见稿”初步勾勒了制度创新的方向与可能性;“53号文”作为最近一份国务院层面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改革总体目标与部分核心主题的实施路径;而“2026新条例”则以行政法规形式将成熟机制固化,形成具有约束力与可操作性的制度体系。

识林专题文章《新药管法实施条例落地,回溯“53号文”和“2022意见稿”看中国药品监管改革》选取若干业界普遍关注的代表性监管主题作为“抓手”,对三份文件进行查找梳理,并列展示相关原文,直观呈现监管改革的演变路径。

期待广大读者能够借此把握监管变革脉络,透视监管思路的日趋成熟与价值导向的逐步确立,深入分析解读,为企业合规经营、战略布局与创新实践提供真知灼见。

【新药批准和报产】

1.25-2.1,NMPA发布15个新药批准,CDE受理10个新药上市申请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临床研究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M14:使用真实世界数据进行药品安全性评估的非干预性研究:规划、设计、分析和报告的一般原则

【文件概要】

该指南由ICH专家工作组制定,旨在为非干预性研究的规划、设计、分析和报告提供国际协调标准,重点关注利用真实世界数据(RWD)评估药品(含疫苗和生物制品)的安全性。文件提出分阶段框架(研究问题定义、可行性评估、方案制定、数据管理、分析及报告),强调多学科团队协作、数据源适用性评估(如电子健康档案、行政理赔数据、登记系统)、关键变量验证(暴露、结局、协变量)以及偏倚和混杂的控制方法(如定量偏倚分析)。指南还涵盖研究文件的格式要求、监管递交流程及对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的考虑,旨在支持监管决策并减少重复研究。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全球(ICH地区)药企、生物技术公司及CRO/CDMO,涉及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的上市后安全性评估。主要针对利用RWD的非干预性研究,不包括单纯依赖自发报告系统、随机对照试验或社交媒体数据的研究。

【影响评估】

本文为药企提供标准化研究框架,提升非干预性研究设计的科学性和监管接受度。通过明确数据源选择、偏倚控制等关键环节,有助于企业高效生成合规证据,降低多区域申报的重复成本,但可能增加前期可行性评估和验证的资源投入。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及建议
    • 注册:确保研究方案符合ICH及地区监管要求,主导与监管机构的沟通。
    • 临床安全/药物警戒:主导安全性终点定义,协调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 流行病学/生物统计:设计研究框架,选择分析方法,执行定量偏倚分析。
    • 数据管理:制定数据治理计划,确保源数据到分析集的可追溯性。
    • 研发:评估RWD对特定适应症(如罕见病)的补充证据潜力。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本文公示第一百零三批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征求意见稿),涵盖11种新增品种和7种增补品种,涉及鼻喷雾剂、注射液、口服混悬液等剂型。新增品种包括国内上市原研药品(如苯环喹溴铵鼻喷雾剂)、原研进口药品(如泽卢克布仑钠注射液)及未进口的欧盟/日本上市药品(如佐米曲普坦鼻喷雾剂);增补目录包含原研地产化品种(如阿立哌唑口服溶液)及持有人变更信息(如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附件3列出8种未通过审议品种,原因包括安全有效性数据不足或参比制剂来源不符合优先监管体系要求。本文要求异议反馈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充分依据及公章材料。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化学仿制药研发与申报的企业(包括大型药企、Biotech、CRO/CDMO),涉及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不涵盖生物制品、疫苗或中药。

【影响评估】

本文为企业提供明确的参比制剂选择依据,加速仿制药研发进程;未通过审议品种的公示提示企业需优先选择监管体系完善地区的原研药品作为参比制剂,避免研发资源浪费。

【实施建议】

  • 注册:必读。核查目录中与在研品种匹配的参比制剂,及时提交异议或调整研发策略。
  • 研发:必读。针对新增参比制剂开展药学与临床对比研究,确保符合《中国药典》要求。
  • QA:关注未通过审议品种的否决原因,完善参比制剂质量评估流程。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指导原则针对用于术后镇痛的长效局部麻醉药的临床试验设计提出技术要求,重点涵盖III期试验的关键要素及其他研发关注点。文件明确III期试验需采用随机、双盲、安慰剂和阳性药对照设计,主要评估单次给药后镇痛持续时间,目标持续作用时间需具有临床意义(改良型至少72小时)。疗效指标推荐疼痛评分曲线下面积(AUC),并需结合静息与活动状态评估,同时监测阿片类药物使用量等次要指标。安全性评估需覆盖全身性(如中枢神经、心血管)和局部性(如神经损伤、感染)风险,系统暴露量数据用于安全性支持。文件强调临床药理学研究中需关注给药部位与方式的PK差异,剂量探索需匹配临床需求,并指出数据外推需基于药效一致性证据。复方制剂研发需明确临床优势,药械组合产品需早期明确配套器械。老年与儿童人群试验需遵循ICH相关指南,说明书起草需严格依据III期试验确证的适应症与用法。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研发用于术后镇痛的创新或改良型长效局部麻醉药(化学药或生物制品)的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及跨国药企。不涉及疫苗、中药或原料药。

【影响评估】

本文规范了长效局部麻醉药临床试验的设计标准,要求企业优化试验方案以证明持续镇痛效果与安全性,可能增加研发成本与时间,但有助于提高审评通过率。对已布局此类产品的企业需调整现有研发策略。

【实施建议】

  • 临床:必读。需按指南设计III期试验,重点优化疗效指标(如AUC)与安全性监测计划,提前与CDE沟通复方制剂或药械组合的合理性。
  • 注册:必读。确保申报资料符合指南要求,关注老年/儿童人群数据外推的合规性。
  • 研发:必读。剂量探索需覆盖72小时镇痛需求,早期评估不同给药部位的PK差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为预防用mRNA疫苗的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涵盖模板设计、生产工艺、质量研究、质量标准、稳定性研究等关键环节。文件明确mRNA疫苗的序列设计需关注抗原选择、共表达组分及验证,生产工艺需控制模板质粒构建、mRNA合成与纯化、制剂包封等关键步骤,质量研究需评估mRNA结构、杂质谱及生物学活性,并制定相应质量标准。稳定性研究需结合剂型特点考察长期贮存及运输条件。文件适用于以脂质纳米颗粒(LNP)为递送系统的非病毒载体疫苗,同时纳入自复制型mRNA和环状RNA疫苗的研究要点。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研发的预防用mRNA疫苗,递送系统以LNP为主,涵盖非复制型、自复制型及环状RNA疫苗。适用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及跨国药企,涉及研发、注册、生产及质量控制岗位。

【影响评估】

本文为mRNA疫苗研发提供系统技术规范,企业需调整现有研发流程以符合序列设计、工艺控制及杂质谱分析等新要求。对采用平台技术的企业,可比性研究数据可能简化部分开发工作,但新型脂质辅料或递送系统需额外非临床研究。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
    • 研发:需按文件优化mRNA序列设计、工艺参数及制剂处方,开展非临床研究验证新型脂质辅料安全性。
    • 注册:提交资料时需涵盖模板质粒、中间产物及成品的质量控制数据,并参照平台技术可比性研究要求。
    • QA/QC:建立mRNA完整性、加帽率、粒径分布等关键指标的检测方法,强化工艺过程控制。
    • 生产:验证商业化规模工艺,确保包封、纯化等步骤符合关键参数控制范围。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系统阐述化学药品创新药晶型研究的技术要求,涵盖晶型筛选、表征、原料药与制剂生产全过程的晶型控制策略。指南指出多晶型现象可能影响药物的物理化学性质、生产工艺及质量属性,强调需基于ICH Q系列指南(包括Q6A、Q8、Q9、Q10、Q11)采用风险评估方法筛选优势晶型,优先选择热力学稳定晶型,若开发亚稳态晶型需制定稳定性控制措施。文件详细说明结晶、干燥、粉碎等工艺参数对晶型的影响及控制方法,提出原料药和制剂中晶型质量标准的制定原则(如采用X射线衍射等国际公认方法),并明确稳定性研究中需结合晶型转变风险选择贮藏条件。对于临床试验期间的药学变更,要求参照相关指南评估晶型影响。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化学药品创新药(含改良型新药参考)的晶型研究,涉及原料药及固体制剂开发。适用企业包括开展创新药研发的Biotech、大型药企及跨国药企,尤其需关注工艺开发(CMC)、质量研究(QC/QA)及注册申报岗位。

【影响评估】

本文对创新药研发企业提出明确的晶型研究技术标准,可能增加早期晶型筛选与工艺开发的资源投入,但有助于降低后期因晶型问题导致的审评延迟或退审风险。需重点关注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对晶型的影响评估,以及制剂中晶型稳定性控制的合规性。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1(研发/CMC):需在早期阶段开展多晶型筛选,结合剂型特点选择优势晶型,建立工艺参数与晶型的关联性研究。
  • 必读岗位2(QC/QA):制定晶型表征方法学验证方案,确保质量标准中晶型检测项的专属性与准确性。
  • 必读岗位3(注册):在申报资料中整合晶型研究数据,包括稳定性数据与变更评估依据,必要时通过沟通交流澄清技术问题。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针对多糖结合疫苗研发中核磁共振(NMR)技术的应用提出技术规范,涵盖结构解析、鉴别试验、定量分析(多糖含量、特异基团含量)、杂质检测(产品相关及工艺相关)及修饰度检测等关键质量研究环节。指南明确NMR技术适用于精制多糖、活化多糖、衍生多糖及多糖蛋白结合物全流程分析,强调需根据研究目的选择一维或二维谱图(如氢谱、碳谱、磷谱),并详细规定仪器参数优化(如场强≥600 MHz)、内标物选择(需可溯源且基线分离)、样品处理(冻干优先)及谱图分析方法(需指认化学位移并验证专属性)。文件指出多糖结构解析应“应解尽解”,尤其关注工艺中间产物的结构变化;定量分析需验证线性、准确度等参数,杂质检测需结合风险评估。检测报告需包含设备参数、样品配制细节及标准化谱图解析流程。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研发或生产的细菌荚膜多糖结合疫苗(如b型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球菌、肺炎球菌结合疫苗),涉及创新药与仿制药企业、CRO/CDMO及分析检测机构。含脂多糖的疫苗可参考部分技术要点。

【影响评估】

本文统一了NMR技术在多糖结合疫苗质量研究中的方法学标准,企业需优化设备配置(如高场强谱仪)、完善方法验证(如杂质定量限)及规范检测报告,可能增加研发成本,但将提升数据可靠性并减少审评分歧。

【实施建议】

  • 研发(必读):优化NMR实验设计,重点验证多糖结构解析及杂质定量方法。
  • QC(必读):建立标准化样品处理流程,定期校验仪器性能(如信噪比)。
  • 注册(必读):将NMR数据纳入申报资料,比对不同分析方法结果差异。
  • QA:监督方法验证及报告合规性,确保数据可追溯。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针对治疗间质性肺疾病(ILD)的抗纤维化药物III期临床试验设计提出技术指导,聚焦特发性肺纤维化(IPF)、进展性肺纤维化(PPF)及结缔组织病相关肺纤维化(CTD-ILD)等适应症。指南明确III期试验应采用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设计,治疗期至少52周,并以用力肺活量(FVC)作为主要疗效指标,评估肺功能下降减缓效果。文件详细阐述了试验设计的关键要素,包括入排标准(如年龄≥40岁、肺功能参数FVCpp≥40-45%)、背景治疗策略(允许稳定使用已上市抗纤维化药物)、疗效与安全性指标(如IPF急性加重、肝毒性监测)及独立数据监查委员会(IDMC)的设置要求。此外,指南还涵盖剂量探索试验、国际多中心试验、特殊人群(老年及儿童)研究等附加考虑,并强调药品说明书需基于试验结果明确适应症与用法用量。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开展抗纤维化药物(化学药或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的创新药企业,目标适应症包括IPF、PPF及CTD-ILD。主要面向研发抗纤维化疗法的Biotech、大型药企及跨国药企,需遵循CDE监管要求。

【影响评估】

本文对研发抗纤维化药物的企业具有直接指导意义,规范了III期临床试验设计,可能增加试验复杂度(如背景治疗分层、长期安全性随访),但有助于提高数据质量与审评效率。企业需调整研发策略以符合入排标准、疗效终点等新要求,可能延长研发周期或增加成本。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临床、注册、研发
    • 临床:需严格遵循入排标准(如肺功能参数)、设计52周双盲对照试验,并设立IDMC。
    • 注册:关注说明书起草要求,确保适应症与剂量表述与试验结果一致,提前准备沟通交流材料。
    • 研发:优化剂量探索试验(至少12周),评估PD指标(如FVC)与安全性,同步规划IPF与PPF适应症开发。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针对用于术后镇痛的创新和改良型长效局部麻醉药的III期临床试验设计提出技术指导,重点涵盖研发策略、试验设计要素及实施要点。指南明确III期试验需采用随机、双盲、安慰剂和阳性药对照设计,评估单次给药后镇痛持续时间,目标作用时间需覆盖术后急性疼痛高峰期(至少72小时)。试验设计需考虑解剖部位手术模型、给药方式、受试者入排标准、疗效指标(如疼痛评分AUC)、安全性监测(全身及局部风险)及药物暴露要求(至少300例有效剂量暴露)。文件还涉及临床药理学研究、剂量探索、数据外推、复方制剂、药械组合、特殊人群(老年及儿童)试验等关键议题,强调说明书起草需基于III期试验确证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研发用于术后镇痛的创新或改良型长效局部麻醉药(化学药或生物制品)的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及跨国药企。适用范围不涵盖疫苗、中药或原料药。

【影响评估】

本文规范了长效局部麻醉药III期试验的设计标准,要求企业优化试验方案以证明临床优势(如延长镇痛时间至72小时以上),可能增加研发成本和时间,但有助于提高获批成功率。复方制剂和药械组合产品的研发受限,需额外论证临床必要性。

【实施建议】

  • 临床(必读):设计III期试验时需明确解剖部位手术模型、给药方式及目标作用时间,优先采用三臂对照设计,强化安全性监测。
  • 注册(必读):确保试验方案符合指南要求,提前与CDE沟通复方制剂或药械组合的合理性。
  • 研发(必读):剂量探索需覆盖临床需求场景,避免不合理外推;老年及儿童试验需参考ICH E7/E11。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针对细胞治疗药品的药学变更研究提出技术评价原则,涵盖变更分类、研究内容、评价要点和申报资料要求。文件将变更分为重大、中等和微小三个等级,明确不同等级变更的申报路径和技术要求。文件规定变更研究应基于风险管理和质量源于设计(QbD)理念,重点关注变更对产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潜在影响。文件要求企业提供变更前后的可比性研究数据,包括工艺验证、稳定性研究和必要的非临床或临床数据。文件强调变更应遵循渐进原则,重大变更需补充非临床或临床研究数据,中等变更可能需简化研究,微小变更可通过年度报告提交。文件适用于细胞治疗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自体、异体及基因修饰细胞产品。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研发、生产和注册的细胞治疗药品,包括自体、异体及基因修饰细胞产品,涵盖创新药和已上市产品的药学变更。发布机构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企业类别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及CDMO。

【影响评估】

本文为细胞治疗药品企业提供明确的变更管理框架,降低变更申报的不确定性,但可能增加中等及以上变更的研究成本。企业需强化变更前后的可比性研究能力,优化内部变更分类和风险评估流程。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
    1. 注册:需按变更等级调整申报策略,重大变更提前与CDE沟通。
    2. CMC:完善变更前后的可比性研究方案,重点评估工艺变更对关键质量属性的影响。
    3. QA:建立变更分类内部标准,确保变更记录符合追溯要求。
    4. 研发:在早期开发阶段预判潜在变更,减少后期重大变更风险。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指导原则针对预防用mRNA疫苗的药学研究提出技术要求,涵盖模板设计、生产工艺、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等关键环节。文件从抗原序列设计、mRNA结构优化、质粒构建、菌种种子批建立等基础环节入手,详细规范了mRNA原液生产(包括线性化模板制备、体外转录、加帽/加尾工艺、纯化等)、制剂处方设计(如脂质辅料选择、包封工艺、冻干技术)及质量控制策略。质量研究部分强调对mRNA完整性、加帽率、poly(A)尾分布、杂质谱(如dsRNA、工艺残留)的全面表征,并需结合生物学活性(体外表达效率、体内免疫原性)评估产品有效性。稳定性研究需关注mRNA-LNP的粒径、包封率等关键参数在不同条件下的变化。文件还纳入自复制型mRNA和环状RNA疫苗的特殊考量,提出平台技术开发的简化路径需基于可比性研究。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采用脂质纳米颗粒(LNP)递送系统的预防用mRNA疫苗(包括非复制型、自复制型及环状RNA疫苗),涵盖化学合成与生物合成的mRNA药物。发布机构为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适用企业包括从事mRNA疫苗研发的Biotech、大型药企及CDMO。

【影响评估】

本文为mRNA疫苗的研发和注册申报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标准,企业需调整现有药学开发策略以满足序列设计验证、杂质控制、工艺验证等新要求。采用平台技术的企业可能通过可比性研究简化部分开发工作,但新型脂质辅料或特殊剂型(如冻干、鼻喷)需额外安全性评估,可能增加研发成本和时间。

【实施建议】

  • 研发(必读):需按文件要求优化mRNA序列设计(如密码子、帽子结构),开展工艺参数DoE研究,建立杂质控制策略。
  • CMC(必读):完善原液/制剂质量标准,重点验证加帽率、poly(A)尾检测方法,强化脂质辅料杂质控制。
  • 注册(必读):梳理非临床/临床批次数据与指南要求的差距,提前规划平台技术可比性研究方案。
  • QA:监督生产工艺变更的合规性,确保稳定性研究覆盖运输和使用场景。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PV(药物警戒):必读。应深入理解指南中关于非干预性研究的规划、设计、分析和报告的原则,以确保药物安全评估的合规性和科学性。
  • QA(质量管理):必读。需掌握ICH M14指南中关于数据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要求,以提升数据的可靠性和研究的质量。
  • 研发:必读。在药物开发过程中,应参考本指南中的原则来设计和执行非干预性研究,以支持药物的安全性评估。
  • 注册:必读。在准备药品注册文件时,需参考本指南来确保非干预性研究的数据和结果符合监管要求。
  • 市场:参考。在市场推广和药物使用监测中,可参考本指南中的原则来评估和利用真实世界数据。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等药品类型,包括创新药、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由国际药品监管机构协调会(ICH)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ICH M14指南强调了非干预性研究在药物安全性评估中的重要性,提出了规划、设计、分析和报告非干预性研究的一般原则。指南明确了研究的目的、背景和范围,强调了使用真实世界数据(RWD)生成真实世界证据(RWE)以评估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的重要性。指南提出了研究设计的逐步过程,包括研究问题的制定、数据源的选择、关键变量的定义和验证、数据管理和治理、统计分析计划的制定等。特别强调了对数据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评估,以及对潜在偏倚和混杂因素的识别和管理。此外,指南还讨论了特殊人群研究的考虑,鼓励研究结果的公开传播和透明沟通,并要求研究文件和记录的保留符合监管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ICH Q10 Pharmaceutical Quality System

适用岗位(必读):

  • QA:确保质量体系符合ICH Q10要求,监控质量体系的实施和持续改进。
  • 注册:理解ICH Q10对药品注册的影响,确保注册文件与质量体系要求一致。
  • 研发:在药品开发阶段应用ICH Q10原则,确保产品和流程的质量。
  • 生产:根据ICH Q10要求,管理商业化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
  • 药物警戒:利用ICH Q10框架下的知识管理和质量风险管理,优化药物警戒活动。

工作建议:

  • QA应定期审查和更新质量手册,确保其反映ICH Q10的要求。
  • 注册人员应确保所有注册文件和提交材料遵循ICH Q10的质量体系框架。
  • 研发团队应将ICH Q10的原则整合到药品开发的每个阶段。
  • 生产部门应依据ICH Q10建立和维护商业化生产的质量控制体系。
  • 药物警戒部门应使用ICH Q10提供的工具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支持化学药、生物制品及生物技术产品的开发和制造的系统,包括API和成品药,涵盖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制药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

要点总结:

  1. 质量体系模型:“ICH Q10提供了一个基于ISO质量概念的综合性药品质量体系模型,与ICH Q8和Q9相辅相成。”
  2. 管理责任:“高级管理层有最终责任确保有效的药品质量体系的建立,以实现质量目标。”
  3. 持续改进:“ICH Q10鼓励使用科学和基于风险的方法,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促进持续改进。”
  4. 知识管理与质量风险管理:“知识管理和质量风险管理是实施ICH Q10并成功实现其目标的推动因素。”
  5. 监管方法:“ICH Q10的实施效果通常可以在生产场所的监管检查中评估。”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研发(R&D):理解原料药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质量属性(CQAs)及其与药物产品的关系。
  • 质量管理(QA):掌握文件中提到的质量风险管理(QRM)和控制策略,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熟悉CTD格式下原料药生产过程开发和相关信息的提交要求。
  • 生产(Production):了解生产过程描述和过程控制,以及如何在生产过程中应用设计空间。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和生物技术/生物制品的原料药开发与生产。特别针对Common Technical Document (CTD)格式下第3.2.S.2.2 - 3.2.S.2.6节的内容组织。不适用于临床研究阶段的提交内容。发布机构为国际协调会议(ICH),适用于跨国药企和Biotech公司。

文件要点总结

  1. 生产过程开发目标:确立能够持续生产预期质量的原料药的商业生产过程。
  2. 原料药与药物产品的质量关联:原料药的预期质量应通过其在药物产品中的使用以及对其物理、化学、生物和微生物特性的理解来确定。
  3. 生产过程历史与变更管理:描述原料药生产过程的显著变化,并评估这些变化对原料药质量的潜在影响。
  4. 控制策略:基于当前产品和过程理解,确保过程性能和产品质量的计划控制集合。
  5. 设计空间:已证明能提供质量保证的输入变量和过程参数的多维组合和交互作用。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必读。需确保所有测试程序和接受标准与Q6A指南一致,并在产品放行时应用。
  • 注册:必读。在准备药品注册文件时,需参考Q6A指南中的标准和测试程序。
  • 研发:必读。在新药物质和新药产品的设计和开发阶段,应遵循Q6A指南中的规定。
  • 生产:必读。在生产过程中,需按照Q6A指南进行原辅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测试。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的新药物质和新药产品,包括固体口服剂型、液体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小容量和大容量)。不适用于生物制品、发酵产品、寡核苷酸、中药和动植物源性粗品。由国际协调会议(ICH)发布。

要点总结:

  1. 目的与背景:旨在为新药物质和新药产品建立全球统一的质量标准,包括测试程序和接受标准。
  2. 通用测试/标准:包括对所有新药物质和新药产品的描述、鉴定、含量测定和杂质测试等通用要求。
  3. 特定测试/标准:根据药物特性和用途,可能需要包括物理化学性质、粒径、多晶型、手性测试等特定测试。
  4. 规格定义与论证:规格是一系列测试、分析程序参考和适当的接受标准,需由制造商提出并由监管机构批准。
  5. 药典测试和接受标准:应优先使用药典中的程序和标准,同时强调了药典程序和接受标准的国际协调。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ICH Q8 Pharmaceutical Development

适用岗位(必读)

  • 研发(R&D):深入理解药品开发过程中的科学方法和质量风险管理。
  • 质量管理(QA):确保药品开发符合ICH Q8指南要求,建立设计空间和控制策略。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在药品注册文件中准确呈现药品开发信息,包括设计空间和控制策略。

工作建议

  • 研发(R&D):应用科学方法和质量风险管理来设计药品及其制造过程,确保产品质量。
  • 质量管理(QA):监督药品开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设计空间和控制策略得到有效实施。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在CTD格式的注册文件中,合理布局药品开发相关信息,确保监管机构能够清晰理解。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原料药等多种药品类型,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跨国药企、大型药企、Biotech等不同企业类别。发布机构包括中国、美国、欧盟等ICH成员国。

要点总结

  1. 设计空间(Design Space):提出了设计空间的概念,强调了在设计空间内操作不视为变更,超出设计空间则需要启动监管变更程序。
  2. 质量风险管理(Quality Risk Management):强调了质量风险管理在药品开发过程中的重要性,特别是在识别和控制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因素。
  3. 关键质量属性(Critical Quality Attributes, CQAs):明确了CQAs的识别和控制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关键步骤。
  4. 控制策略(Control Strategy):提出了基于对产品和过程深入理解的控制策略,包括对关键过程参数和物料属性的控制。
  5. 生命周期管理(Lifecycle Management):强调了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持续改进和创新的重要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应深入理解质量风险管理的原则和工具,确保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CH Q9(R1)的要求。
  • 研发:在药物开发阶段应用质量风险管理,以建立对风险场景的知识和理解,确保商业制造阶段的适当风险控制。
  • 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实施质量风险管理,以识别和控制潜在的质量风险,确保产品质量和供应的连续性。
  • 注册: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利用质量风险管理数据和分析来支持注册申请,展示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和生物技术产品的质量风险管理,包括原料药、创新药、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不同企业类别,由ICH发布。

文件要点总结

  1. 质量风险管理定义:“质量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的过程,用于评估、控制、沟通和回顾药品质量的风险。”
  2. 风险管理方法:介绍了多种风险管理工具,如FMEA、FMECA、FTA、HACCP等,以及它们在药品质量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3. 风险管理过程:强调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沟通和风险回顾的重要性,并提供了相应的步骤和方法。
  4. 风险管理的整合:讨论了如何将质量风险管理整合到行业和监管操作中,以及如何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行业和监管人员对质量风险管理的理解和信心。
  5. 产品可用性风险:特别强调了质量/生产问题对产品供应的影响,以及如何通过质量风险管理来预防和减轻由此产生的风险。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

适用岗位(必读)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管理。
  • 医疗机构:负责药品的购进、储存、养护、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

工作建议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药品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品安全。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
  •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的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等各类药品,以及原料药、制剂等不同形态。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

  1. 药品研制与注册:强调药品研制应遵循科学要求和伦理准则,国家支持药品创新,加快上市通道。
  2.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责任:明确持有人应建立全过程质量保证体系,承担药品安全责任。
  3. 药品生产管理:规定药品生产应符合GMP要求,确保生产过程持续合规。
  4. 药品经营监管: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建立追溯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5. 药品供应保障:国家建立药品储备制度,保障短缺药品供应,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发布第一百零一批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包含甲磺酸加诺沙星片、甲磺酸兰泽替尼片、复方氨基酸(19)丙谷二肽注射液等42个品种,涵盖片剂、注射液、鼻喷剂、透皮喷雾剂等多种剂型。目录明确参比制剂的规格、持证商及来源依据(如国内上市原研药品、原研进口、美国橙皮书、欧盟或日本上市等),部分条目更新上市许可持有人信息。文件要求未进口参比制剂需满足中国药典及相关指导原则要求,放射性药物需结合特性与参比制剂可获得性进行研究。目录公示后未正式发布的品种将另行专题研究。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化学仿制药研发与生产的药企(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CRO/CDMO),涉及片剂、注射液、鼻喷剂等剂型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目录涵盖原研进口、地产化原研及国际公认品种,部分条目涉及放射性药物特殊要求。

【影响评估】

本文为仿制药企业提供明确的参比制剂选择依据,简化研发目标对标流程,但需注意未进口品种的额外合规要求。持有人变更信息可能影响供应链管理,放射性药物需特殊考量。未公示品种的后续研究可能带来不确定性。

【实施建议】

  • 注册:必读。需核对目录品种与在研项目匹配性,更新参比制剂备案资料;关注持有人变更对申报的影响。
  • 研发:必读。针对未进口品种,需结合药典及指导原则补充质量研究;放射性药物需制定差异化研究方案。
  • 采购:必读。根据持证商变更调整参比制剂采购渠道,确保供应链合规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公告基于国家药监局对Su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imited生产的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的远程检查结果,指出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包括风险评估不充分、污染控制不足及未严格执行《中国药典》要求,不符合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和《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国家药监局决定立即暂停该产品的进口、销售和使用,并要求各口岸药品监管部门停止发放进口通关单。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进口化学药(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的监管,涉及印度制药企业Su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imited,以及中国境内进口、销售和使用该产品的相关企业,包括进口代理商、分销商和医疗机构。

【影响评估】

本文对Su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中国合作伙伴产生直接负面影响,需立即停止产品流通并整改。其他进口化学药企业需引以为戒,加强GMP合规性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以避免类似监管行动。

【实施建议】

  • 注册:必读。立即核查企业其他进口产品的合规性,评估潜在风险。
  • QA:必读。对照公告中的缺陷项,全面审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污染控制和风险评估流程。
  • 供应链:必读。暂停涉及该产品的采购、进口和分销,配合监管部门完成下架和召回。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公告基于对Supriya Lifescience Ltd.马来酸氯苯那敏原料药(登记号:Y20190009300)的现场检查结果,指出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关联审评审批要求的问题,具体包括批次生产与检验未合规、厂区管理缺陷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和《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国家药监局决定暂停该原料药的进口、销售及使用,调整其登记信息状态为“I”,并禁止其用于制剂生产。已上市制剂需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评估风险并采取控制措施。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使用该原料药的制剂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进口代理商,涉及化学原料药(马来酸氯苯那敏)的进口与生产环节,监管范围为中国的药品市场。

【影响评估】

本文对依赖该原料药的制剂生产企业及上市许可持有人造成直接运营中断,需紧急切换供应商或调整生产工艺;进口代理商需暂停相关贸易活动。企业需承担额外的合规审查与风险评估成本。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
    1. 注册:核查原料药登记状态,更新关联审评资料;
    2. 供应链:暂停采购并评估替代供应商;
    3. 生产:停用涉事原料药,检查在产批次合规性;
    4. QA/QC:复核受影响制剂的质量数据,配合风险评估;
    5. 合规:排查其他进口原料药的GMP符合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为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M14指导原则的中文适用公告,聚焦于利用真实世界证据(RWE)进行药品安全性评估的非干预性研究的全流程规范。M14指导原则涵盖非干预性研究的规划、设计、分析和报告环节,提出标准化框架以支持监管决策。文件明确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的相关研究均需遵循该原则,强调真实世界数据(RWD)的采集方法、数据质量控制、统计分析计划及结果解释的透明性,旨在提升安全性证据的可靠性和监管可接受性。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将提供配套技术指导,确保原则落地执行。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全球范围内采用真实世界证据进行药品安全性评估的非干预性研究,涵盖化学药、生物制品及中药等所有药品类型,涉及创新药、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发布机构为中国国家药监局(NMPA),适用企业包括大型药企、跨国药企、Biotech及CRO/CDMO等。

【影响评估】

本文推动中国药品安全性评估与国际标准接轨,要求企业调整非干预性研究的设计与执行流程。短期内可能增加研究成本与合规压力,但长期将提升数据质量与监管效率,尤其利好具备RWE技术储备的企业。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
    • 注册:需将M14原则纳入申报策略,更新研究方案模板。
    • 临床:优化非干预性研究设计,确保数据采集与分析符合原则要求。
    • 医学写作:调整研究报告格式,强化透明性与关键要素披露。
    • 数据管理:建立RWD质量控制流程,满足M14的数据标准。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质量保证):确保企业遵循《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特别是药品生产和经营的质量管理规范。
  • 注册:负责药品注册过程中的合规性,包括新药、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进口药品等的注册要求。
  • 研发:在新药研制阶段,遵循非临床和临床研究的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研究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市场:在药品广告和促销活动中,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宣传材料的合法性。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等药品类型,包括创新药、仿制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1. 药品生产与经营许可: 明确了药品生产与经营企业必须获得相应的许可证,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2. 药品注册与变更: 规定了新药、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进口药品的注册流程,以及变更注册事项的补充申请要求。
  3. 药品质量监督: 强调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职责,以及药品抽样和检验的规定。
  4. 药品广告与价格管理: 规定了药品广告的审批流程和发布要求,以及药品价格监测和公告的相关规定。
  5. 法律责任: 明确了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各类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对生产、经营、使用假药、劣药等行为的处罚。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解读:

  • QA(质量保证):必读。应确保所有生产活动符合GMP要求,监控生产过程,保证产品质量。
  • 注册:必读。需熟悉GMP规范,以确保注册文件和申报材料的合规性。
  • 生产:必读。应根据GMP要求组织生产活动,确保生产过程的规范性。
  • 研发:参考。在产品开发阶段考虑GMP要求,为后续生产打下基础。
  • 临床:参考。了解GMP对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特殊要求,确保临床试验的合规性。

适用范围说明: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疫苗、中药等各类药品生产的企业,包括原料药、制剂等不同注册分类,以及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不同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1. 原料血浆管理:强调原料血浆的质量和来源合法性,以及生产过程中病毒去除和/或灭活的严格控制。
  2. 人员资质要求:明确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的资质和经验要求。
  3. 生产设施和设备:规定血液制品生产厂房、实验室的独立性和专用性,以及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4. 原料血浆检验与追溯:要求企业对原料血浆进行严格检验,建立追溯系统,确保可追溯性。
  5. 生产和质量控制:强调生产过程中的温度验证、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病毒污染和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信息化记录的重要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

适用岗位(必读)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全面理解法规要求,执行监督管理职责。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确保药品全生命周期的合规性。
  • 药品生产企业:遵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质量。
  • 药品经营企业:遵循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流通环节合规。
  • 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 研发部门:遵循药物研发规范,促进新药创新。

工作建议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法规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主动报告不良反应。
  • 药品生产企业:持续优化生产流程,确保产品质量。
  • 药品经营企业:建立严格的药品追溯体系。
  • 医疗机构:加强药师培训,提升处方审核能力。
  • 研发部门:关注新药研发政策,加快创新步伐。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药品类型(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等),包括创新药、仿制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针对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

文件要点总结

  1. 药品研制和注册管理:强调临床价值导向,鼓励新药创新,明确药品注册审批流程和要求。
  2.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定药品生产必须符合GMP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3. 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管: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4. 药品上市后监管:上市许可持有人需开展风险管理,监测不良反应,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5. 法律责任:明确违反药品管理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负责确保原料药生产全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规范,监控质量体系运行。
  • QC(质量控制):负责原料药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 生产:负责按照GMP要求进行原料药的生产操作,确保生产过程合规。
  • 工程:负责厂房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环境和设备符合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领域的原料药生产,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适用于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发布机构为国际通用标准。

文件要点总结:
原料药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调了从质量管理到生产控制的全过程管理。首先,文件明确了质量管理的原则和机构职责,特别强调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规定了自检、产品质量回顾以及质量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人员方面,规定了资质、培训和卫生要求,确保员工符合岗位需求。厂房与设施章节详细规定了设计建造、公用设施和特殊隔离要求,以保证生产环境的适宜性。设备章节则涉及设计建造、维护保养、校准和计算机化系统的要求,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文件还特别提到了无菌原料药的生产特点,包括生产工艺、厂房设施设备设计、生产过程管理以及环境控制等,这些都是确保原料药质量的关键环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QA(质量保证):必读。需确保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遵守,并监督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和更新。
  • 注册(药品注册):必读。负责药品注册和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和维护。
  • 市场(市场销售):必读。需了解药品广告和价格管理规定,确保合规推广。
  • 研发(药品研发):必读。关注新药研发和临床试验的法规要求。
  • 临床(临床研究):必读。负责临床试验的合规性,包括受试者同意和试验数据保护。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研发机构,涉及化学药、生物制品等药品类型,包括创新药、仿制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

  1. 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明确了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的申请、变更和有效期管理规定。
  2. GMP认证:强调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GMP认证,并对认证检查员的资格和认证程序进行了规定。
  3. 药品分类管理:规定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经营要求。
  4. 药品广告和价格:规定了药品广告的审批流程和药品价格监测的相关规定。
  5. 药品监督和法律责任:详细说明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和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细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涵盖药品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和上市后监管各环节。条例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实施细则,规定MAH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主体责任,要求建立药物警戒体系并提交年度报告。条例优化药品审评审批流程,提出优先审评、附条件批准和特别审批程序的具体适用情形,规范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技术标准。条例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GMP合规性检查,明确委托生产双方责任,新增药品追溯和网络销售管理条款。条例完善法律责任体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设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药品(含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研发、生产、经营、使用的各类企业(包括MAH、生产企业、CRO、CDMO等),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影响评估】

本文全面升级药品监管框架,MAH需加强药物警戒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研发企业需调整注册策略以适应新审评程序,生产企业将面临更严格的GMP检查和追溯要求,违法成本显著提高。

【实施建议】

  • 注册:必读。需掌握新审评程序要求,优化申报策略。
  • PV:必读。应建立符合条例的药物警戒体系。
  • 生产:必读。需完善GMP合规和委托生产管理流程。
  • QA:必读。应修订质量协议,强化供应商审计。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RA(注册):必读。关注审评审批流程的优化和注册申报前置指导,及时调整注册策略。
  • QA(质量管理):必读。重视全生命周期监管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确保合规性。
  • 研发(R&D):必读。了解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的支持政策,指导研发方向。
  • 市场(Marketing):必读。掌握医保支付范围和创新药推广使用政策,制定市场策略。
  • 临床(Clinical):必读。关注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机制优化,提高临床试验效率。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等药品类型,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由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1. 创新支持:明确提出了对重大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资源倾斜,以及中药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
  2. 审评审批质效提升:强调了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的优先审评审批,以及审评审批时限的缩短。
  3. 合规水平提升:提出了通过高效严格监管提升医药产业合规水平,包括生物制品批签发授权和仿制药质量提升。
  4. 对外开放合作:鼓励国际通用监管规则的转化实施,探索生物制品分段生产模式,优化药品医疗器械进口审批。
  5. 监管体系建设:强调了监管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包括监管科学的发展和监管信息化建设。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20181226

1. 适用范围

  • 药品类型: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中药等。
  • 注册分类: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原料药等。
  • 监管市场:主要针对中国境内上市或拟上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 企业类型: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

2. 适用岗位

  • 监管岗位:如药品监管、医疗器械监管等,需了解检查流程和要求。
  • 生产和质量控制岗位:负责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
  • 法务和合规岗位:需掌握法规要求,指导企业合规运行。
  • 市场准入和注册岗位:了解境外检查对产品注册的影响。
  • 必读岗位:监管人员、生产管理人员、质量控制人员、法务合规人员。

3. 文件要点总结

总则
  • 规范目的:确保境外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过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
  • 管理职责:国家局负责管理,核查中心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助。
检查任务
  • 任务确定:基于风险评估和随机抽查,考虑注册审评、监督检查等因素。
  • 检查通知:核查中心向持有人发送《境外检查告知书》,持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文件。
检查
  • 检查方案:核查中心制定,检查组按方案实施,必要时可变更。
  • 检查纪律:检查人员需签署无利益冲突声明,持有人需配合检查。
审核及处理
  • 结果反馈:核查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境外检查结果告知书》。
  • 整改要求:持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情况,不能完成的需提交整改计划。
附则
  • 适用范围扩展:包括港澳台地区及国产产品境外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生产场地。
附件要点
  • 附件1:境外检查告知书,明确检查任务和要求。
  • 附件2:持有人授权境外检查事务代理机构的要求。
  • 附件3:药品境外检查产品基本情况表,提供产品和生产场地信息。
  • 附件4:场地主文件清单,详细描述企业质量管理和生产活动。
  • 附件5:境外检查预通知,通知检查时间和地点。
  • 附件6:境外检查结果告知书,反馈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

通过上述解读,药企的法规事务专员可以清晰地了解《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的核心内容和要求,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规指导和支持。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负责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监督,建议定期审查和更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议参与设备和工艺管理的持续改进。
  • 研发:在产品设计和开发阶段考虑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议与QA紧密合作以确保合规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涉及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药品类型的企业,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不同规模的企业,如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由相关药品监管机构发布。

文件要点总结:

  • 质量管理体系概述:明确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发展、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强调了高层管理者在质量方针、目标和计划制定中的关键作用。
  • 产品质量实现要素:涵盖了机构与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工艺管理等关键要素,特别指出了人员培训和设备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性。
  • 质量保证要素:包括变更管理、偏差管理、产品质量回顾、投诉和召回管理,强调了CAPA系统在持续改进中的作用。
  • 质量风险管理:介绍了质量风险管理的职责、模式图、流程和步骤,以及在企业和管理机构中的应用。
  • 质量管理系统文件:规定了文件体系结构、生命周期和种类,强调了文件管理在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中的重要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取自“https://login.shilinx.com/wiki/index.php?title=%E5%9B%BD%E5%86%85%E8%8D%AF%E6%94%BF%E6%AF%8F%E5%91%A8%E5%AF%BC%E8%AF%BB%EF%BC%9A%E6%96%B0%E8%8D%AF%E7%AE%A1%E6%B3%95%E5%AE%9E%E6%96%BD%E6%9D%A1%E4%BE%8B%E8%90%BD%E5%9C%B0%EF%BC%8CCDE_%E5%AE%9A%E7%A8%BF%E5%8C%96%E8%8D%AF%E6%99%B6%E5%9E%8B%EF%BC%8CmRNA_%E7%96%AB%E8%8B%97%E8%8D%AF%E5%AD%A6%EF%BC%8C%E7%BB%86%E8%83%9E%E8%8D%AF%E5%AD%A6%E5%8F%98%E6%9B%B4%EF%BC%8C%E9%95%BF%E6%95%88%E5%B1%80%E9%BA%BB%E5%92%8C%E8%82%BA%E7%BA%A4%E7%BB%B4%E5%8C%96%E8%8D%AF%E7%89%A9%E4%B8%B4%E5%BA%8A%E7%AD%89%E5%A4%9A%E4%B8%AA%E6%8C%87%E5%AF%BC%E5%8E%9F%E5%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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