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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提示】药政信息摘要2017.07
岗位必读建议:
- 临床研究员(Clinical):关注BE指南更新,确保临床试验设计符合最新要求。
- 注册专员(RA):熟悉BE指南,以便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准确应用。
- 研发人员(R&D):了解BE指南,指导药品开发过程中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多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生物等效性(BE)指南,包括不同剂型如胶囊、片剂、口服溶液等。适用于EMA(欧洲药品管理局)监管的药品注册分类,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主要针对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总结:
- BE指南更新:新增和修订了多个药品的生物等效性指南,强调了对不同药品剂型的BE研究要求。
- 剂型多样性:涵盖了包括硬胶囊、薄膜包衣片、速释片、口服液等多种剂型的BE指南。
- 关键修订:部分指南经过了草案到定稿的多次修订,显示了对BE研究要求的持续更新和完善。
- 生物等效性要求:特别指出了对特定药品的生物等效性研究的具体要求,如剂型、剂量和给药途径。
- 监管动态:反映了EMA对药品生物等效性评价的最新监管动态和科学共识。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 应确保所有起始物料的选择和论证符合EMA指南要求,监督GMP合规性。
- 研发: 在选择化学原料药的起始物料时,需遵循文中提及的一般原则和特殊说明。
- 注册: 在药品注册文件中,需包含起始物料选择的合理性论证,确保符合EMA要求。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的原料药生产,包括合成和半合成药品。适用于欧盟地区内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药品生产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 起始物料选择原则:强调了化学药品起始物料选择的一般原则,包括对起始物料的化学属性和结构的明确定义。
- 风险与合成步骤数的关系:明确了起始物料的物理属性和杂质形成、去除与净化的关系。
- GMP在起始物料生产中的应用:强调了GMP在所有合成分支中的重要性,特别是对起始物料质量的影响。
- 起始物料的合理性论证:要求提供详细的起始物料生产过程描述,包括所有溶剂、试剂、催化剂和加工助剂。
- 商业可获得化学品的起始物料:对于商业可获得的化学品作为起始物料,需要提供额外的支持信息以证明其质量适合用于活性物质的生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生产(Manufacturing):必读。建议立即评估产线标签系统兼容性,确保2018年11月26日前完成产品标识符(PI)赋码改造。
包装(Packaging):必读。需配合生产部门调整标签设计,确保人读和机读格式符合DSCSA要求。
供应链(Supply Chain):必读。需跟踪2017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26日间无PI产品的流通记录,避免合规风险。
质量保证(QA):必读。监督PI赋码和验证流程,确保过渡期豁免政策执行无误。
法规事务(Regulatory):必读。需同步更新内部合规文件,并向FDA提交政策反馈意见。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美国市场化学药、生物制品及疫苗的制造商、再包装商、批发商和 dispensers(如药房),涵盖创新药、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政策豁免期针对2017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26日间首次进入商业流通的无PI产品,不适用于原料药或中药。
文件概要
该草案指南阐述FDA对《药品供应链安全法》(DSCSA)中产品标识符(PI)要求的临时合规政策。文件明确制造商原需自2017年11月27日起在每件药品包装和同质箱体上赋码PI,但基于行业实施困难,FDA将强制执行期限推迟至2018年11月26日。在此期间,制造商对无PI产品可豁免验证义务,包括可疑产品调查、交易伙伴验证请求及可销售退货的PI核验。下游再包装商、批发商和 dispensers 在2018-2020年分阶段执行交易限制时,对无PI产品的流通和验证同样豁免追责,但需保留交易历史记录以证明产品豁免资格。文件强调豁免仅适用于制造商在2017-2018年间首次流通的无PI产品,且不解除其他DSCSA条款(如交易信息验证)的合规义务。FDA计划后续发布关于“祖父产品”的单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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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作为药企的法规事务专员,以下是对FDA MAPP 4520.1 Rev.2的概要解读。
【文件概要】
该文件为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DER)发布的内部程序手册(MAPP),旨在建立并规范在CDER网站上发布新药申请(NDA)、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和简化新药申请(ANDA)批准信息的标准操作程序。文件核心内容围绕批准信息的发布时限与类型展开。首先,对于原始申请及补充申请的批准函和暂时批准函,CDER通常在批准后三个工作日内于网站发布。其次,获批药品的标签(不包括暂时批准的申请)需在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发布,此要求较前一版本缩短了一个工作日。第三,获批的风险评估与管控策略(REMS)需在批准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布。第四,对于原始NDA、BLA及疗效补充申请的审评文件包,CDER根据其优先级进行脱敏处理后发布,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新分子实体(NME)的NDA和原始BLA、非NME的NDA和原始BLA及特定疗效补充、以及其他原始批准的NDA和BLA。最后,未纳入上述优先级体系的审评文件包,如1998年前批准的NDA、ANDA等,则通过回应信息自由法案(FOIA)请求的方式发布。该文件还详细规定了CDER内部各相关部门(如新药办公室、仿制药办公室、信息披露政策处等)在信息发布流程中的具体职责与时限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所有向美国FDA CDER提交NDA、BLA及ANDA申请的企业,涵盖化学药、生物制品及仿制药。其内容直接影响跨国药企、大型药企、Biotech及CRO/CDMO的注册事务与信息管理流程。
【影响评估】
本文明确了FDA药品批准信息的公开时限和范围,特别是将获批标签的发布时间从3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企业需据此调整内部流程,确保在收到批准函后能快速响应,并利用公开信息进行竞争情报分析。同时,了解审评文件包的发布优先级有助于企业预判信息透明度。
【实施建议】
- 注册(必读):需熟悉批准函、标签及REMS的发布时限,确保内部流程与FDA时间表同步,并利用公开信息进行项目规划。
- 市场/BD(必读):应利用CDER网站发布的批准信息及审评文件包,进行竞品分析和市场准入策略制定。
- 法务/合规(必读):需关注信息发布中的保密信息处理原则,确保企业自身信息披露符合法规要求。
- 医学事务/临床(必读):应关注疗效补充申请及审评文件包的发布,以获取最新的临床证据和监管审评观点。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