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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 详述上市后要求与承诺的内部程序
出自识林
FDA 详述上市后要求与承诺的内部程序
2026-04-17
FDA CDER于4月13日发布两份政策与程序手册(MAPP),即MAPP 6010.9 Rev. 1《制定上市后要求和承诺的程序与责任》与MAPP 6010.2 Rev. 2《追踪、监测和沟通上市后要求和承诺状态的责任》,更新了沿用多年的旧版本,与2024年更新的CBER的上市后要求和承诺(PMR/PMC)标准操作政策与程序(SOPP)保持同步。文件详细阐述了CDER内部各办公室针对于PMR/PMC的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
从FDA发布的跟踪年报上看,其PMR/PMC监管措施卓有成效。我国出海药企可参考原文,换个视角考虑如何更好地满足FDA要求。另外,我国也有越来越多的创新药获得“附条件批准”,这同样是国内药监和药企必须面对的课题。最新要求可见CDE发于2025年7月的《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据国家局新闻稿,这份修订稿已经定稿,即将发布。
回顾PMR/PMC:FDA更主动提出要求
2008年3月25日前,FDA仅能依据加速批准、儿科研究平等法案(PREA)下的延迟评估、以及动物有效性规章三项有限授权,要求或同意申请人开展上市后研究(此时统称为PMC),并依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法案)第506B节监测其进展。
2008年3月25日及之后,FDA修正法案(FDAAA)第901节新增FD&C法案第505(o)节,授权FDA在批准时或批准后获知“新安全性信息”时,可强制要求开展上市后研究或临床试验(此时称为PMR)。2018年SUPPORT法案进一步扩展该授权,将研究“预期药理作用失效”纳入PMR范围。
核心变化在于从主要依赖双方同意的“承诺”,转变为FDA可单方面强制要求的“要求”,并扩展了可强制要求的情形。
MAPP 6010.9 Rev. 1:OND主导,FDA有权要求企业定计划
该MAPP描述CDER如何制定PMR与PMC的程序,以确保CDER决策过程的一致性、清晰性和透明性。
CDER必须依据FDA的四项授权之一提出PMR。四项授权包括加速批准、儿科研究延迟评估、动物有效性规章,以及2008年后新增的基于“新安全性信息”强制要求研究的授权。
506B PMC(区别于一般PMC,监测要求更严格,下文简称为PMC)需由FDA与申请人书面同意。如果FDA要求申请人开展PMC,则该研究必须有利于药品的有效使用,且不适用于PMR标准。
对于PMR和PMC,CDER的新药办公室(OND)负责提供并审查每一项研究的依据,并将依据记录在制定模板中。对于观察性流行病学研究的PMR,监测与流行病学办公室(OSE)需在行动日期之前,在安全性评估会议上讨论现有风险评估系统是否足够,具体PMR仍由OND提供。对于药品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方面的PMC,药品质量办公室(OPQ)负责提供并审查每一项PMC的依据,并向OND提供PMC描述及里程碑节点,以便纳入批准函。
CDER与申请人就PMR/PMC的里程碑计划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并确保可行性。对于FDA要求的PMR,若无法达成协议,CDER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交时间表。
MAPP 6010.2 Rev. 2:追踪、监测和沟通PMR与PMC状态的责任
该MAPP描述CDER追踪、监测和沟通PMR/ PMC信息的政策与程序,确保FDA及时并准确审查PMR/PMC申报资料。不同申请的时间线包括:
- CDER审评PMR/PMC研究方案,针对所发现的缺陷提供详细反馈。若对提交的研究方案设计存在问题,CDER提供建议修订意见,直到申请人按要求修订以满足研究或临床试验的目标,才会转为“final”状态。
- CDER审评“年度状态报告”(Annual Status Report,ASR),并相应完成“年度状态报告审查表PMR/PMC摘要”。申请人可使用FDA 3989表格替代电子通用技术文档(eCTD)第1.13.12节(上市后研究承诺与要求状态)的内容。
- 对于每项未完成的研究或临床试验,申请人每年需提交两份“180天加速批准PMR进展报告”。CDER审查并相应完成“180天加速批准PMR进展报告审查表”。首份180天报告应于批准日期后180天(含60天宽限期)独立提交。随后另一份180天报告需与ASR合并提交,应作为年度报告的PMR/PMC部分。每年均需提交两份180天报告,直至相应研究或临床试验的最终报告(Final Reports)提交。
- 以补充申请形式提交的最终报告,审评时限将依照补充申请的既定时限。不以补充申请形式提交的最终报告,FDA将在接收后1年内完成审评。
当申请人错过里程碑节点时,CDER通过“错过里程碑节点通知函”(Notification of Missed Milestones letter)告知申请人。若错过里程碑的申请人提交了解释说明,CDER将评估其理由是否正当(good cause),否则将被视为无正当理由。
作者:识林-实木
责任编辑:识林-木姜子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必读岗位: - RA(注册):负责提交儿科研究评估,申请延期或豁免,以及处理标签变更。
- QA(质量保证):确保儿科研究的执行和报告符合法规要求。
- 研发:在药物开发过程中考虑儿科适用性,参与儿科研究的设计和执行。
- 临床:负责实施儿科临床研究,收集和报告数据。
工作建议: - RA:及时提交儿科研究评估,申请必要的延期或豁免,并处理任何标签变更。
- QA:监督儿科研究的执行,确保所有活动符合法规要求。
- 研发:在药物设计阶段考虑儿科剂量和配方,与RA紧密合作以满足法规要求。
- 临床:设计和执行儿科临床研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美国销售的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包括新药和生物制品,以及上市后药品和生物制品。适用于所有在美国进行药品注册的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和CRO/CDMO。 要点总结: - 儿科研究要求:规定了新药和生物制品在提交上市申请时必须附带儿科研究评估,以评估药物在不同儿科亚群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数据外推:在成人和儿童疾病进程及药物效应足够相似的情况下,可从成人研究中外推儿科疗效。
- 延期和豁免:在特定情况下,FDA可以推迟或豁免某些儿科研究要求,但需提供合理理由和计划。
- 标签变更:儿科研究结果必须在药物标签中反映,包括任何豁免信息。
- 信息公开:所有儿科研究评估、延期、豁免和标签变更信息需公开,以提高透明度。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为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DER)的政策和程序手册(MAPP 6010.2 Rev. 2),旨在规范对上市后要求(PMRs)和506B类上市后承诺(PMCs)的追踪、监测及状态沟通流程。文件明确PMRs/506B PMCs的定义,包括加速批准、儿科研究公平法案(PREA)及505(o)(3)条款下的安全性研究等法定或协议性研究。CDER通过电子记录保存系统(ERKS)管理PMRs/506B PMCs的状态更新,要求申请人提交年度状态报告(ASR)和加速批准的180天进度报告,并规定了协议审查、里程碑跟踪及最终报告评估的具体时间框架。文件还划分了各岗位职责,如PMR/506B PMC追踪协调员负责确保ERKS数据准确性,安全监管项目经理(SRPM)监督里程碑合规性,并概述了内部审查、申请人沟通及公开报告的程序。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CDER监管的化学药和治疗性生物制品,涵盖加速批准、PREA及505(o)(3)条款下的PMRs,以及书面协议的506B PMCs(涉及临床安全性、有效性、药理学或非临床毒理学研究)。不适用于化学制造与控制(CMC)相关的PMCs。适用企业包括提交NDA/BLA的制药公司(含跨国药企和Biotech),以及参与PMRs/PMCs执行的CRO/CDMO。 【影响评估】
本文要求企业严格遵循PMRs/506B PMCs的提交和审查时间表,增加合规管理负担,尤其是加速批准产品的半年度报告义务。未按时完成里程碑可能导致FDA发出“未达标通知”或“PREA不合规信函”。企业需加强内部追踪系统与ERKS的同步,确保数据透明性,避免公开披露的负面效应。 【实施建议】 - 注册(Regulatory):必读。需建立PMRs/506B PMCs的追踪流程,定期核查ERKS数据,确保ASR和180天报告按时提交。
- 临床运营(Clinical Ops):必读。监督研究进度,及时更新里程碑变更,配合注册部门完成最终报告。
- 药物安全(PV):必读。参与505(o)(3)相关PMRs的合规评估,协助“合理原因”申辩材料的准备。
- 质量保证(QA):建议审阅。确保PMRs/PMCs相关文档符合21 CFR 314.81及601.70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为美国FDA生物制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BER)制定的标准操作政策与程序(SOPP 8415),旨在规范上市后要求(PMRs)和承诺(PMCs)的制定流程。文件详细阐述了PMRs/PMCs的分类(包括基于FDAAA Title IX的安全相关PMRs、加速批准PMRs、PREA儿科研究PMRs、506B报告性PMCs及非506B CMC研究PMCs),明确了CBER内部各岗位在PMRs/PMCs开发、审核、沟通及跟踪中的职责分工。核心流程包括:安全相关PMRs需经CBER安全工作组(SWG)审议并评估CBER Sentinel系统对风险的监测能力;加速批准和动物规则相关PMRs需制定确认性研究计划;PMCs需与申请人书面达成一致并明确研究目标、数据类型及完成时限。文件还规定了PMRs/PMCs的里程碑管理、审批信函起草及监管系统录入要求,并强调非506B PMCs不适用年度报告义务但需在NDA年报中更新状态。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CBER监管的人用药物(NDA/BLA及其补充申请)和部分符合FD&C法案201(h)条款定义的器械。涵盖创新药、生物制品、加速批准产品及儿科研究相关产品,主要针对美国市场,涉及大型药企、生物技术公司及跨国企业。不适用于仿制药(ANDA)或PMRs/PMCs的合规性追踪(由SOPP 8413规范)。 【影响评估】
本文要求企业系统性规划PMRs/PMCs,增加对安全研究、加速批准确认性试验及CMC研究的合规负担。需建立与FDA的早期沟通机制,优化里程碑管理流程,并确保非506B PMCs在年报中的透明报告。未履行PMRs可能导致法律处罚,而PMCs的延迟可能影响后续补充申请审批。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
- 注册:需掌握PMRs/PMCs分类及申报要求,提前8周(标准审评)或6周(优先审评)与FDA沟通预期PMRs。
- PV:主导安全相关PMRs设计,参与SWG会议,评估CBER Sentinel系统不足的合理性。
- 临床:负责加速批准/AER相关PMRs的试验设计及里程碑谈判,确保符合FDORA的180天进度报告要求。
- CMC:明确非506B PMCs的研究范围(如稳定性、工艺验证),避免与506B报告要求混淆。
- 工作建议:
- 注册岗位应建立PMRs/PMCs跟踪数据库,确保审批后1周内录入监管系统。
- PV岗位需在学科审评备忘录中记录Title IX PMRs的科学依据及Sentinel评估结果。
- 临床岗位需在儿科审评委员会(PeRC)会议前确认IND中 deferred studies的完整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RA(注册):必读。负责确保药品上市后研究的报告符合法规要求,及时提交。
- QA(质量管理):必读。监督药品上市后研究的执行情况,确保合规。
- 研发:必读。了解上市后研究的法规要求,规划研究设计和执行。
工作建议: - RA:定期检查药品上市后研究的进度,确保按时提交年度报告。
- QA:审核报告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符合公开要求。
- 研发:设计研究时考虑法规要求,确保研究能够按时完成。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美国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的上市后研究,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适用于大型药企、Biotech公司、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 文件要点: - 报告提交:药品上市后研究的赞助商需在药品获批后1年内及之后每年提交研究进展报告,直至研究完成或终止。
- 信息公开:与报告相关的信息,如赞助商身份和研究状态,应被视为公开信息。
- 研究状态报告:FDA每年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上市后研究的状态报告。
- 未完成研究的披露:如果赞助商未能按时完成研究,FDA将在其网站上公布未完成的研究。
- 通知义务:对于某些类型的研究,如果未能完成,FDA可能要求赞助商通知处方医生。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规定了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的审评审批工作程序,适用于符合《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要求的药品,包括公共卫生急需药品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疫苗。程序涵盖早期沟通交流、上市申请前沟通、附条件批准申请提交、审评审批流程(含常规批准与注销机制)、所附条件研究的执行与延期管理,以及转为常规批准的条件。文件明确持有人需完成确证性研究(时限不超过4年),定期报告进展,并规定了研究未完成的后果(如注销证书)。技术要求参照相关指导原则,强调沟通交流与风险管理,公开药品状态信息,并对持有人变更提出研究连续性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申请附条件批准上市的化学药、生物制品(含疫苗)及中药,涵盖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药品。适用企业包括本土药企、跨国药企及Biotech公司,需通过NMPA审评审批。 【影响评估】
本文对研发创新药(尤其针对临床急需领域)的企业影响显著,要求其优化临床开发策略,加强确证性研究规划与风险管理能力。持有人需建立完善的上市后研究体系,确保合规性,避免因研究未完成导致的证书注销风险。 【实施建议】
必读岗位及建议 - 注册:主导附条件批准申请,确保沟通交流与资料提交符合程序要求。
- 临床研发:设计确证性研究方案,监控研究进度,及时调整以符合时限。
- RA:跟踪法规动态,协调跨部门落实研究计划与补充申请。
- QA:监督上市后研究合规性,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 管理层:评估附条件批准策略的收益风险,配置资源保障研究完成。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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