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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GMP 无菌附录,试验数据保护,集采注射液 GMP 违规,CDE 年度审评报告发布,国务院中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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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识林

国内药政每周导读:GMP 无菌附录,试验数据保护,集采注射液 GMP 违规,CDE 年度审评报告发布,国务院中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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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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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开发与临床】

3.20,【CDE】关于公开征求 ICH《E6(R3):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技术指导原则(GCP)》原则及附件1中文翻译稿意见的通知

3.20,【科技部】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备案以及事先报告范围和程序

3.21,【CDE】关于公开征求 ICH《M11:电子结构化协调的临床方案》模板文件草案意见的通知

3.21,【CDE】关于公开征求《疫苗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指导原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注册与审评】

3.18,【CDE】2024年度药品审评报告

【药学研究与仿制药】

3.19,【CDE】关于公开征求《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九十二批)》(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生产质量与GMP】

3.16,【NMPA】关于暂停进口KYOWA HAKKO BIO CO.,LTD.谷胱甘肽等5个原料药的公告(2025年第26号)

3.17,【上海】关于取消四川海梦智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间苯三酚注射液中选资格并将该企业及该产品生产企业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列入违规名单的公告

3.17,【NMPA】公开征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无菌药品附录(征求意见稿)意见

【监管综合】

3.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印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通知

3.19,【NMPA】公开征求《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意见

3.20,【国务院】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新药批准和报产】

3.17-3.23,NMPA发布5个新药批准,CDE受理4个NDA

【早期开发与临床】

3.20,【CDE】关于公开征求 ICH《E6(R3):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技术指导原则(GCP)》原则及附件1中文翻译稿意见的通知

ICH新版GCP已于1月份定稿,此次是CDE征求翻译稿意见。

指南以ICH E8(R1)《临床研究一般考虑》中概述的关键概念为基础,包括培养质量文化、积极将质量纳入临床试验和药物开发规划、确定对试验质量至关重要的因素,酌情让相关方参与,并使用基于风险的比例方法。指南鼓励以风险为基础和相称的方法开展临床试验。

指南涵盖了开展临床试验的一些关键原则,以及机构审查委员会和独立伦理委员会(IRB/IEC)的职责和组成。定稿指南对草案版本进行了一些小的修改,包括在第 4 节中增加了有关数据治理的新内容,包括关于保留和访问试验数据的新的第 4.2.7 节和关于销毁试验数据的新第 4.2.8 节。

识林会员可收藏“中国ICH指南官方翻译和适用公告”页面,随时查阅我国ICH官方文件。

3.20,【科技部】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备案以及事先报告范围和程序

科技部最新的人遗系列办事指南,替代了2023年7月发布的系列文件。

3.21,【CDE】关于公开征求 ICH《M11:电子结构化协调的临床方案》模板文件草案意见的通知

ICH文件刚于3月14日开始征求意见。

本文提供了一个临床电子结构化协同方案(CeSHarP)模板,旨在统一和协调不同地区对于干预性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模板强调了灵活性和适应性,允许根据特定试验的需要进行修改。文档详细描述了文本结构、标题结构、表格和图形编号、词汇使用等方面的规范,并提供了临床试验方案的详细框架,包括前言、试验目的、风险与收益评估、试验目标和终点、试验设计、受试者选择标准、试验干预措施、不良事件处理等多个方面。

识林会员可收藏“中国ICH指南官方翻译和适用公告”页面,随时查阅我国ICH官方文件。

3.21,【CDE】关于公开征求《疫苗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指导原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4月21日。

本指导原则强调了疫苗临床试验中不良事件的严重性分级,要求对不良事件进行合理分析和判定,以规范不良事件的分级并提高疫苗安全性评估的科学性。明确了不良事件的分级指标,包括临床观察指标和实验室检测指标,要求在疫苗临床研究中综合考虑这些指标。提出了对新增观察指标的分级标准应明确依据,并在临床试验方案中说明。

【注册与审评】

3.18,【CDE】2024年度药品审评报告

排除掉大量的统计数据(依然是日渐增多的趋势),聚焦于一些重点的结果数据,报告显示2024年:

  • 全年批准上市1类创新药48个品种,其中17个品种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批准上市,11个品种附条件批准上市,13个品种在临床试验期间纳入了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
  • 全年批准罕见病用药55个品种(未包括化学药品4类仿制药),其中20个品种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得以加快上市,2个品种附条件批准上市。
  • 全年批准儿童用药106个品种,包含71个上市许可申请,其中20个品种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得以加快上市;另批准35个品种扩展儿童适应症。
  • 全年批准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药品89个品种,其中64个为首次批准上市,25个为已上市药品增加适应症。
  • 共建议批准“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内药品117件(21个品种)。近五年累计建议批准短缺药品共226件(30个品种),涉及循环、电解质、神经、肿瘤和生殖等12个治疗领域,有效保障了短缺药品的供应。
  • 药审中心建议批准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内的儿童用仿制药17件(14个品种)。近五年累计建议批准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内的儿童用仿制药59件(26 个品种),涉及神经、抗肿瘤、内分泌等8个治疗领域。

此外,药审中心新发布指导原则73个,涉及放射性药物、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中药、罕见病用药、儿童用药等产品。截至2024年底,我国累计发布药品技术指导原则达555个。

【药学研究与仿制药】

3.19,【CDE】关于公开征求《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九十二批)》(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截至目前,NMPA已发布参比制剂目录90批,CDE已公示92批。

识林用户可登录“中国参比制剂库”查阅。

【生产质量与GMP】

3.16,【NMPA】关于暂停进口KYOWA HAKKO BIO CO.,LTD.谷胱甘肽等5个原料药的公告(2025年第26号)

国家药监局近期组织对日本KYOWA HAKKO BIO CO.,LTD.的Hofu工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厂生产的谷胱甘肽(登记号:Y20190009115)、乙酰半胱氨酸(登记号:Y20190009075)、色氨酸(登记号:Y20190009135)、苯丙氨酸(登记号:Y20190009095)、L-缬氨酸(登记号:Y20190009077)未按照批准信息组织生产,存在外购原料药进行贴签、包装或者外购粗品进行精制等情形,不符合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要求。

自即日起,暂停进口;上述登记号的原料药登记状态调整为“I”(即未通过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并且上述API不得用于药品制剂生产,对已使用该API的制剂不得放行;已放行的应开展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措施。

3.17,【上海】关于取消四川海梦智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间苯三酚注射液中选资格并将该企业及该产品生产企业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列入违规名单的公告

公告显示,四川海梦智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间苯三酚注射液为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目前尚未执行。

根据2025年3月17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的监督检查通告,持有人四川海梦智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未能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受托生产企业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部分批次产品关键生产过程出现偏差,未按规范要求开展偏差处理,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

药监部门已暂停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间苯三酚注射液生产,暂停四川海梦智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间苯三酚注射液上市销售。联合采购办公室决定取消四川海梦智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间苯三酚注射液中选资格,同时将四川海梦智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和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列入“违规名单”,暂停2家企业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6年9月17日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申报资格。

据查,四川海梦智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四川诺非特生物药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药谷制药有限公司三家B证企业,均委托同一受托企业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间苯三酚注射液。其他两家报价分别是1.06元/支、1.07元/支,而四川海梦报价仅为0.22元/支,当时就引起业界较大反响。

3.17,【NMPA】公开征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无菌药品附录(征求意见稿)意见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征求意见稿,具体请见识林发布的解读文章《中国GMP无菌附录征求意见稿与PICS无菌附录对比》,以NMPA 2025年3月17日发布的无菌附录征求意见稿为基础,匹配PIC/S无菌附录的要求,对比的异同分为4个结果:

  • 内容一致,表述相同或略有差异:表达的内涵一致;
  • 内容基本一致,详略程度有差异:中国和PIC/S的整体要求一致,但在详略程度上可能有差异;
  • 要求不同:针对同一话题,中国和PIC/S的要求有差异;
  • 中国特殊要求:仅中国要求,而PIC/S未做明确说明;
  • PIC/S特殊要求:仅PIC/S要求,而中国未做明确说明;

请注意:本文仅对比GMP及其附录的相关要求,未拓展至相关指导原则,如NMPA 无菌工艺模拟试验指南(无菌制剂)、NMPA 除菌过滤技术及应用指南​​​​⁠⁠​​​​。

各章节整体的对比结果如下:

章节 条款数量 内容一致,表述相同或略有差异 内容基本一致,详略程度有差异 要求不同 中国特殊要求
第一章 范围 2 / / 2 /
第二章 原则 8 6 2 / /
第三章 厂房与设施 23 16 7 / /
第四章 设备 7 6 1 / /
第五章 公用系统 19 17 2 / /
第六章 人员 16 13 1 / 2
第七章 洁净区的确认和监测 35 34 1 / /
第八章 生产管理 47 39 6 1 1
第九章 灭菌工艺和灭菌方法 38 31 6 1 /
第十章 生产特定技术 28 26 2 / /
第十一章 质量控制 10 10 / / /
第十二章 附则-术语 33 29 / 2 2

整体来看,本次修订中85%的条款与PIC/S无菌附录保持了一致。

此外,PIC/S无菌附录与业界十分关心的欧盟无菌附录也几乎保持一致。

【监管综合】

3.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印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通知

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之后,这是国家发布的第二份AI监管文件,要求更为具体明确,旨在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标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文件明确了显式和隐式标识的要求,包括在不同媒介中添加标识的具体位置和方式。服务提供者需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并鼓励使用数字水印等技术。此外,文件要求服务提供者在用户服务协议中明确标识方法和样式,并在用户发布内容时主动声明和使用标识功能。违反标识办法的行为将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依法处理。

3.19,【NMPA】公开征求《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意见

我国的数据保护,2018年4月首次征求意见以来,已过去7年之久,第二次征求意见配合工作程序一起发布,想来不久后就要落地了。

相比7年前,改动颇大:

  • 首先就是保护范围的扩展。例如创新药“药品的数据保护范围包括药品上市许可申报资料中用于证明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全部试验数据。”上一版本未提“质量可控性”(也就是工艺、标准、方法等CMC内容),且明确排除“安全性相关数据”。
  • 然后就是生物制品失去了“12年”的优待,一视同仁,均为6年或3年两个档。值得注意的是,生物类似药没有任何保护期,即便生物类似药一样存在所谓的“首仿”(即境外已上市生物制品的境内首个生物类似药)。
  • 化药3类首仿获得3年保护,从此药企不再有“为他人做嫁衣”的不甘。
  • 上一版本的保护年限计算相当复杂,各种附加条件令人颇费心思,新文件中只剩下6年、3年,以及6-N年。且这个N也非常明确,是“国内受理时间减去国外上市时间”,利好药企,因为这个N是可以控制为0的。这当然也是利好我国药品可及性,因为这意味着药企总会考虑尽快在中国申报受理。

征求意见截至5月18日,想来截止后很快就会落地正式文件,这应该是药企发表意见建议的最后机会了。

3.20,【国务院】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家层面发布中药产业促进政策。

本文强调了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提出了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推进中药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中药质量监管等关键措施。特别指出了科技创新的重要性,鼓励中药企业加强研发,推动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同时,明确了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制造品质、培育名优中药品种、打造知名中药品牌等行动要求,以实现中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此外还提出了完善中药标准体系、健全中药监管体系的具体措施,以及推动中药开放发展和维护产业发展安全的战略部署。

【新药批准和报产】

3.17-3.23,NMPA发布5个新药批准,CDE受理4个NDA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临床研究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注册(RA):必读。需关注参比制剂目录更新,及时调整注册策略,确保申报资料与最新要求一致。
  • 研发(R&D):必读。根据参比制剂目录调整研发计划,确保产品质量与参比制剂一致。
  • 质量管理(QA):必读。监督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参比制剂标准。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仿制药,包括原料药和制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涉及国内外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及CRO和CDMO等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本文公开征求《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九十二批)》的意见,旨在遴选和确定化学仿制药的参比制剂。重点强调了对未进口原研药品、美国橙皮书、欧盟上市药品等的审议情况,以及对放射性药物和特殊药品的参比制剂要求。文件中明确指出,未正式发布的品种将进行专题研究,并根据结果另行发布。对于未通过审议的品种,详细列出了审议未通过的原因,如非全球首家、未提供充分的安全有效性数据等。这些要点对于企业在仿制药研发和注册过程中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参比制剂目录和相关指导原则进行研发和申报。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

适用岗位:

  • QA(质量保证)
  • 生产
  • 研发
  • 临床
  • 注册

工作建议:

  • QA:确保所有生产活动符合GMP要求,监督无菌药品生产流程。
  • 生产:按照GMP要求执行无菌生产操作,确保产品质量。
  • 研发:在药品开发阶段考虑GMP合规性,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流程。
  • 临床: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的无菌性和质量符合GMP标准。
  • 注册: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提供符合GMP要求的生产和质量控制信息。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无菌药品生产,包括原料药、制剂等。适用于欧盟地区的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要点总结:

  1. 无菌药品生产环境:强调了对无菌药品生产环境的严格控制,包括洁净室的分类和设计,以及对生产环境的持续监测。
  2. 质量风险管理(QRM):在整个文件中,QRM是确保无菌药品生产质量的核心原则,要求企业在设计和控制生产设施、设备、系统和程序时应用。
  3. 关键控制点:提出了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包括设施设计、设备操作、过程验证、环境监测和人员培训等。
  4. 污染控制策略(CCS):强调了CCS在无菌药品生产中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实施全面的CCS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5. 无菌工艺验证:要求对无菌工艺进行验证,包括无菌过程模拟(APS)和其他相关测试,以确保生产过程能够持续产生无菌产品。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临床(Clinical):必读,负责临床试验的规划、执行和监督,确保合规性。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必读,负责监管文件的准备和提交,确保符合监管要求。
  • 质量保证(QA):必读,负责监督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

工作建议:

  • 临床:确保所有临床试验操作符合E6(R3)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SOPs。
  • 注册:在文件准备和提交过程中,特别关注E6(R3)中的变化和新增要求。
  • 质量保证:对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点进行审查,确保符合E6(R3)规定。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的临床试验,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1. 临床试验伦理要求:明确了临床试验必须遵循的伦理原则,强调保护受试者权益。
  2. 试验设计和实施:规定了临床试验设计和实施的具体要求,包括试验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3. 数据管理和记录:强调了临床试验中数据管理和记录的重要性,要求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监查和稽查:新增了监查和稽查的详细要求,以提高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合规性。
  5. 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建立和维护一个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和效率。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临床研究部门(Clinical):应深入理解临床研究的一般考虑,确保研究设计、执行、监测和报告均符合国际认可的原则和实践。
  • 质量管理部(QA):必须熟悉本文件,以确保临床研究的质量管理体系与ICH E8(R1)指南保持一致。
  • 药物警戒部门(PV):需了解临床研究中的安全性监测和报告要求,确保患者安全。
  • 注册部门(Regulatory Affairs):应熟悉临床研究的规划和设计,以便更好地准备和提交监管文件。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和疫苗等药品类型的临床研究,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对象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由ICH发布,适用于全球多个地区。

文件要点总结:

  1. 临床研究目的:强调临床研究旨在提供信息,改善患者对安全有效产品的获取,同时保护研究参与者。
  2. 伦理和科学原则:明确了保护临床研究参与者的伦理原则和科学方法在研究设计、规划、执行、分析和报告中的重要性。
  3. 质量设计:提出了质量由设计的理念,强调在临床研究设计中预先考虑质量因素,以确保研究的可靠性和结果的解释性。
  4. 风险管理:讨论了识别和评估可能影响关键质量因素的风险,并采取适当的风险缓解措施。
  5. 患者参与:鼓励在药物开发过程中咨询患者和/或患者组织,以确保患者的观点得到考虑。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临床(Clinical):必读。需根据文件中的临床试验设计和评估程序,规划临床试验的执行和管理。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必读。负责确保临床试验符合ICH指南要求,并在注册申报中体现。
  • 研发(R&D):必读。需理解文件中的临床试验设计原则,以指导药物开发。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所有阶段和治疗领域的干预性临床试验,包括人类药理学、探索性、确证性和批准后试验。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等药品类型,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由国际药品监管机构协调会(ICH)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本文为ICH M11指南的更新草案,提供了一个临床电子结构化协同方案(CeSHarP)模板,旨在统一和协调不同地区对于干预性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模板强调了灵活性和适应性,允许根据特定试验的需要进行修改。文档详细描述了文本结构、标题结构、表格和图形编号、词汇使用等方面的规范,并提供了临床试验方案的详细框架,包括前言、试验目的、风险与收益评估、试验目标和终点、试验设计、受试者选择标准、试验干预措施、不良事件处理等多个方面。特别强调了对于试验干预的详细描述,包括剂量选择、给药方式、存储条件等,以及对于试验中可能出现的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定义和报告流程。此外,还涉及了统计考量、试验监督、数据治理和保护、源数据管理等关键点,确保临床试验的合规性、透明度和数据完整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QA(质量保证):负责监督和确保无菌药品生产的全过程符合法规要求。
  • 生产(Production):直接参与无菌药品的生产,需严格遵守生产规程。
  • 研发(R&D):涉及无菌药品的研发,需确保产品设计符合无菌标准。

工作建议:

  • QA:定期审查生产流程和文件,确保所有操作符合附录要求,特别是在洁净区的监测和无菌工艺模拟试验方面。
  • 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特别是在A级和B级洁净区的操作,确保人员培训和资质确认符合要求。
  • 研发:在产品设计阶段考虑无菌性要求,与QA和生产部门合作,确保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的合规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无菌制剂和无菌原料药的生产全过程,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等无菌药品。适用于在中国进行注册分类的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原料药等。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本文强调了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控制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微生物、微粒和细菌内毒素/热原方面的控制。提出了污染控制策略(CCS)的概念,要求企业建立并实施一系列控制措施,以降低污染风险。强调了质量风险管理原则在工艺、设备、设施和生产活动管理中的应用,以及对无菌药品生产全过程的控制。特别指出了洁净区的确认和监测、人员资质和培训、以及无菌工艺模拟试验的重要性。此外,还详细规定了灭菌工艺和灭菌方法的要求,包括湿热灭菌、干热灭菌、辐射灭菌和环氧乙烷灭菌等。对于非最终灭菌产品,提出了除菌过滤的要求和风险控制措施。整体而言,本文旨在确保无菌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通过详细的规定和指导,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风险。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质量保证):应熟悉附录1中的所有要求,确保企业无菌药品生产流程符合GMP标准。
  • 生产部门:必须遵循无菌药品生产的具体技术指导,包括厂房设计、设备操作等。
  • 工程部门:需根据附录1指导进行洁净室和设备的设计与确认。
  • 研发部门:在开发无菌药品时,需考虑附录1中的QRM原则和污染控制策略。
  • 质量控制(QC):应依据附录1进行无菌产品的质量控制和微生物检测。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无菌药品的生产,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特别针对无菌产品的生产环境、设备、人员和质量控制等方面提供指导。适用于遵循PIC/S GMP指南的生产企业。

要点总结:

  1. 无菌药品生产环境:强调了对无菌药品生产环境的严格控制,包括洁净室的分级和设计要求。
  2. 质量风险管理(QRM):在无菌药品生产的各个方面,包括设计、确认、监测和人员培训等,都应运用QRM原则。
  3. 污染控制策略(CCS):提出了在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实施CCS的要求,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4. 关键操作和监控:对无菌工艺和最终灭菌工艺的关键操作进行了指导,并强调了对环境和工艺进行持续监测的重要性。
  5. 质量控制要求:提供了与无菌产品相关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微生物检测和内毒素/热原污染的控制。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解读:

  • QA(质量保证):必读。应确保所有生产活动符合GMP要求,监控生产过程,保证产品质量。
  • 注册:必读。需熟悉GMP规范,以确保注册文件和申报材料的合规性。
  • 生产:必读。应根据GMP要求组织生产活动,确保生产过程的规范性。
  • 研发:参考。在产品开发阶段考虑GMP要求,为后续生产打下基础。
  • 临床:参考。了解GMP对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特殊要求,确保临床试验的合规性。

适用范围说明: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疫苗、中药等各类药品生产的企业,包括原料药、制剂等不同注册分类,以及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不同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1. 原料血浆管理:强调原料血浆的质量和来源合法性,以及生产过程中病毒去除和/或灭活的严格控制。
  2. 人员资质要求:明确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的资质和经验要求。
  3. 生产设施和设备:规定血液制品生产厂房、实验室的独立性和专用性,以及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4. 原料血浆检验与追溯:要求企业对原料血浆进行严格检验,建立追溯系统,确保可追溯性。
  5. 生产和质量控制:强调生产过程中的温度验证、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病毒污染和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信息化记录的重要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负责确保原料药生产全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规范,监控质量体系运行。
  • QC(质量控制):负责原料药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 生产:负责按照GMP要求进行原料药的生产操作,确保生产过程合规。
  • 工程:负责厂房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环境和设备符合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领域的原料药生产,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适用于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发布机构为国际通用标准。

文件要点总结:
原料药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调了从质量管理到生产控制的全过程管理。首先,文件明确了质量管理的原则和机构职责,特别强调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规定了自检、产品质量回顾以及质量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人员方面,规定了资质、培训和卫生要求,确保员工符合岗位需求。厂房与设施章节详细规定了设计建造、公用设施和特殊隔离要求,以保证生产环境的适宜性。设备章节则涉及设计建造、维护保养、校准和计算机化系统的要求,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文件还特别提到了无菌原料药的生产特点,包括生产工艺、厂房设施设备设计、生产过程管理以及环境控制等,这些都是确保原料药质量的关键环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RA(注册):必读。需关注中药注册分类、审评审批流程优化及国际注册要求,更新注册策略。
  • QA(质量管理):必读。应依据新标准体系完善内部质量控制流程,加强中药材质量规范管理。
  • 研发:必读。需依据科技创新要求,加强中药新药研发及传统方剂的现代化改良。
  • 市场:必读。应根据中药品牌战略,制定市场推广计划,提升品牌影响力。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药产业,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针对创新药及仿制药,发布机构为国务院办公厅,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中药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总结:
本文强调了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提出了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推进中药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中药质量监管等关键措施。特别指出了科技创新的重要性,鼓励中药企业加强研发,推动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同时,明确了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制造品质、培育名优中药品种、打造知名中药品牌等行动要求,以实现中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此外,还提出了完善中药标准体系、健全中药监管体系的具体措施,以及推动中药开放发展和维护产业发展安全的战略部署。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必读岗位:研发(R&D)、市场(MKT)、注册(RA)、合规(CPL)。
  • R&D:需关注技术发展与治理章节,确保研发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 MKT:应理解服务规范章节,以确保营销活动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RA:需全面掌握该办法,指导企业合规注册和运营。
  • CPL:负责监督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特别是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涉及的药品类型和技术不局限于特定药品,而是聚焦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

文件要点总结: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和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与应用,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文件强调,提供和使用该服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并特别强调了不得生成违法内容、防止歧视、尊重知识产权和保护个人信息等要求。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和国际合作,要求提供者依法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章节明确了各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确保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的法律责任。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ISP):必读。应严格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对生成合成内容进行显式和隐式标识,确保用户能够明显感知到内容的合成性质。
  • 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提供者:必读。在传播内容时,需核验隐式标识,并在发布内容周边添加显著提示标识,提醒公众内容的合成性质。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片、音频、视频和虚拟场景等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标识活动,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服务提供者。

文件要点总结: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旨在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标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文件明确了显式和隐式标识的要求,包括在不同媒介中添加标识的具体位置和方式。服务提供者需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并鼓励使用数字水印等技术。此外,文件要求服务提供者在用户服务协议中明确标识方法和样式,并在用户发布内容时主动声明和使用标识功能。违反标识办法的行为将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依法处理。该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

适用岗位(必读):

  • QA:确保无菌工艺模拟试验符合GMP要求,监控试验过程和结果。
  • 生产:执行无菌工艺模拟试验,确保操作符合规定。
  • 研发:参与模拟试验方案设计,确保模拟介质和方法的科学性。

工作建议:

  • QA应定期审查无菌工艺模拟试验记录,评估合规性。
  • 生产部门需严格按照模拟试验方案操作,记录所有干预活动。
  • 研发部门应选择适宜的模拟介质,确保模拟试验能有效反映实际生产风险。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无菌制剂的无菌工艺验证,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针对创新药和仿制药。适用于中国地区的Biotech、大型药企及跨国药企。

要点总结:

  1. 模拟试验设计:强调基于风险评估的模拟试验方案设计,确保模拟过程真实反映生产中的无菌保障措施。
  2. 模拟介质选择:明确了培养基和其他模拟介质的选择标准,禁止使用具有抑菌性的介质。
  3. 最差条件模拟:规定了模拟试验应涵盖的最差条件,包括人员、时限、灌装速度和环境等方面。
  4. 干预活动模拟:要求模拟试验中包含所有类型的干预活动,确保无菌操作能力得到验证。
  5. 结果评价与污染调查:规定了模拟试验结果的可接受标准和出现阳性结果时的污染调查流程。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研发(R&D):必读。需确保所有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项目均符合指南要求,并在项目设计阶段考虑合规性。
  • 注册(Reg Affairs):必读。负责准备和提交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跟踪审批状态。
  • 合规(Compliance):必读。监督公司活动,确保符合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和国际合作的法规要求。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的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及国际科学研究合作活动,涉及的药品类型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等,注册分类涵盖创新药、仿制药等,发布机构为中国,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本文详细规定了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及国际科学研究合作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强调了适用范围、事项信息、办理依据、受理与决定机构、数量限制、办事要求、审批条件、办理事项类型、办理流程等关键环节。特别指出,所有相关活动必须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审批,且在活动开始前提交申请。明确了申请人条件、审批条件,包括法人资格、采集或保藏目的的合法性、方案的合理性、伦理审查通过等。对于国际合作,要求合作双方均具备法人资格,且合作研究目的和内容明确合法。文件还规定了审批时限、结果公布方式、行政许可证件、审批收费情况以及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此外,还提供了咨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和公开查询方式,以确保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确保除菌过滤技术及应用符合GMP要求,监督验证过程。
  • 生产:遵循指南进行过滤工艺设计和系统操作,确保无菌药品生产质量。
  • 研发:在药品开发阶段考虑除菌过滤技术的应用,进行必要的验证。
  • 注册:了解法规要求,确保注册文件中包含相关技术说明。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无菌药品的除菌过滤技术,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等。适用于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主要针对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由中国、美国、欧盟等机构发布。

文件要点总结:

  1. 除菌过滤技术应用:强调了除菌过滤技术在无菌药品生产中的应用,要求企业采用经过验证的替代方法以满足指南要求。
  2. 过滤工艺及系统设计:明确了过滤工艺设计应考虑的因素,如介质属性、过滤器材质兼容性等,并强调了冗余过滤系统和序列过滤系统的设计要点。
  3. 除菌过滤验证:概述了除菌过滤器性能确认和过滤工艺验证的重要性,包括细菌截留试验、可提取物和浸出物试验等。
  4. 除菌过滤器、系统使用:指出了使用除菌过滤器时应注意的灭菌、完整性测试、重复使用等关键操作。
  5. 减菌过滤工艺:介绍了减菌过滤工艺的目的、设计和验证要求,强调了其在无菌制剂生产中的重要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取自“https://login.shilinx.com/wiki/index.php?title=%E5%9B%BD%E5%86%85%E8%8D%AF%E6%94%BF%E6%AF%8F%E5%91%A8%E5%AF%BC%E8%AF%BB%EF%BC%9AGMP_%E6%97%A0%E8%8F%8C%E9%99%84%E5%BD%95%EF%BC%8C%E8%AF%95%E9%AA%8C%E6%95%B0%E6%8D%AE%E4%BF%9D%E6%8A%A4%EF%BC%8C%E9%9B%86%E9%87%87%E6%B3%A8%E5%B0%84%E6%B6%B2_GMP_%E8%BF%9D%E8%A7%84%EF%BC%8CCDE_%E5%B9%B4%E5%BA%A6%E5%AE%A1%E8%AF%84%E6%8A%A5%E5%91%8A%E5%8F%91%E5%B8%83%EF%BC%8C%E5%9B%BD%E5%8A%A1%E9%99%A2%E4%B8%AD%E8%8D%AF%E6%94%BF%E7%AD%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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