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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5看2026:生物类似药临床进一步简化,业界担忧“仿制药化”
出自识林
从2025看2026:生物类似药临床进一步简化,业界担忧“仿制药化”
2026-01-30
2025年,全球生物类似药 监管迎来转折性一年。从欧美(尤其是大步迈进的FDA)到日本加拿大再到ICH ,多国和国际药监机构密集发布文件,共同指向一个核心趋势:在严格的分析可比性 基础上,临床疗效比对研究 (CES)正从“默认”转向“按需”。这一系列变革,为2026年生物类似药监管与市场发展奠定了清晰的基调。
监管简化最直接的影响是大幅降低生物类似药的开发成本与时间门槛,有望加速更多生物类似药,尤其是针对复杂靶点或产品的上市,提升药品可及性。然而行业担忧临床数据 的减少可能引发部分医生与患者对产品等效性的疑虑,影响市场接纳。更深层的忧虑在于,过低的准入门槛可能导致市场参与者激增、价格竞争白热化,使高研发投入的生物类似药产业陷入“仿制药化”的利润困境,可能不利于长期创新与可持续供应。
2026年,随着EMA定稿“定制临床方法”文件、FDA推进BsUFA IV谈判,简化路径将日益成为常态。各国监管机构在追求效率与可及性的同时,如何平衡科学严谨性、市场信心与产业健康发展,将是接下来的行业核心议题。生物类似药市场将在加速扩容与结构分化中,寻找新的平衡点。
以下是识林在2025年跟踪生物类似药监管动态的概要,仅罗列最具权威的官方文件和官方动态,按时间排序,旨在提供一个全景视角。疏漏之处请读者批评指正。
2025.4.1,【EMA思考性文件】《关于在生物类似药开发中采用定制的临床方法的思考性文件》
EMA于4月1日发布该思考性文件,提出在某些情况下,可通过理化特性 、生物相似性和可比的药代动力学 来推断生物类似药具有相似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若存在公认的药效学(PD)替代终点 ,疗效对比研究(CES)可豁免。
EMA进一步指出,在某些先决条件下,允许基于质量水平和有限的临床数据集(基于药代动力学对比试验)的可比性证明批准生物类似药。对于能够彻底表征并在分析和体外药理学水平上表现出高度相似性的生物类似药,可无需开展CES。
不过EMA认为临床药代动力学可比研究仍是生物类似药开发的关键要素。EMA预计在定制方法中调整PK可比试验,以解决在暴露量 、安全性和免疫原性 方面有关可比性存在的剩余不确定性的问题,如果无法从最先进的可比分析和PK研究中得出可靠的生物相似性结论,并且没有公认的替代PD终点,则申办者 仍然需要开展CES。
2025.6.10,【加拿大指南征求意见】《指南文件草案:生物类似药的信息和申报要求》
加拿大卫生部(HC)于6月10日发布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不再强制要求生物类似药申办者开展III期临床试验证 明其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此前为了获得生物类似药 与加拿大参考生物制品 (Canadian Reference Biologic Drug,CRBD)之间无临床意义差异的证据,申办者通常需要开展涉及数百名患者的III期比较性临床研究 。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大多数情况下,生物类似药的临床项目将不再必须包含比较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的试验。
申办者应提交比较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研究,以及在可行的情况下,进行药效学 (Pharmacodynamics)的比较评估。HC同时明确指出,安全性和比较免疫原性(Immunogenicity)数据必不可少,这些数据需要在比较临床药理学研究中收集,但可辅以其他试验设计 (例如专门针对安全性和/或免疫原性的研究)所收集的数据。此外,如果认为有必要开展比较临床疗效和安全性试验,申办者需提供合理的理由。
2025.7.8,【FDA研究】《BsUFA III监管科学研究试点项目:中期报告》
FDA于7月8日发布该报告,六个研究重点均体现出FDA从科学角度逐步推进临床要求减免和药学比对:
研究重点A:表征产品质量属性(物理化学或生物学)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关系
研究重点B:探索分析技术的现代化如何更好和/或更有效地检测相关质量属性
研究重点E:定义增加生物类似药开发可行性的方法(例如,PD生物标志物 、模型引导的药物研发(MIDD)包括人工智能 和/或机器学习)
研究重点F:识别在药房替换场景中可能导致使用错误率或成功率差异的用户界面差异
2025.7.15,【EDQM药典标准】《欧洲药典委员会(EPC)成功完成单克隆抗体试点阶段,为该领域未来的标准化奠定了基础》
欧洲药典委员会(European Pharmacopoeia Commission,EPC)于7月15日发布通告,称其第182次会议上正式批准单克隆抗体试点项目结题。EPC称这标志着在这类复杂生物药开发公共标准方面取得了一个重大里程碑,其意义在于EPC不再需要原研厂商提供标准,可自行开发生物类似药各论(monographs)标准。
试点项目于2014年启动,旨在探索为治疗性单克隆抗体 建立欧洲药典质量标准 的可行性。项目为多来源单克隆抗体(来自不同生产商,主要就是生物类似药)开发单独的药典各论,以及制定通则为适用于单克隆抗体的通用质量属性制定标准。
随着试点项目的结束,单克隆抗体工作组将继续作为欧洲药典的常规小组开展工作。它将通过程序1(整个流程无药企参与,EPC主导开发)支持多来源单克隆抗体公共标准的开发,以巩固通过这一开创性倡议建立的坚实基础。与此同时,生物制品 工作组将继续通过程序4(为尚在专利期内的原研药开发标准,需原研厂商支持)制定单一来源单克隆抗体的标准。
2025.8.21,【FDA指南发布计划】《CDER 指南日程 计划于日历年2025发布的新增指南草案和修订指南草案》
FDA于8月21日发布该计划,其中生物类似药部分提及将发布的指南包括:
生物类似药与可互换生物类似药:容器密封系统及装置组成部件的考量要点
生物类似药研发与生物制品价格竞争与创新(BPCI)法案新增及修订问答草案(第四修订版)
证明与参照药品生物相似性的科学考量:更新(注:10月29日已发布指南征求意见稿 )
2025.9.8,【FDA指南定稿】《治疗性蛋白生物类似药的研发:比对分析评估和其他质量相关考量》
FDA于9月8日定稿该指南 ,主要适用于重组治疗性蛋白产品(包括预防用单克隆抗体 ),其科学原则也可适用于其他蛋白类生物类似药 的开发。
指南重申生物类似药申请需提交CMC 数据证明其与参照药品高度相似。比较分析数据应涵盖理化特性、生物活性、高级结构、翻译后修饰、杂质谱 及稳定性 等多方面。申办者需采用先进分析技术(如正交方法),并对多批次参照药品和拟申报产品进行统计比较,以评估批次间变异及质量属性的一致性。
与2015年指南 相比,新版指南 增加“对比性分析评价”章节,用大量篇幅详述生物类似药与参照药品间进行全面比对研究的建议。FDA建议申办者采用至少10批覆盖不同有效期 的参照药品及6–10批在研产品(可以是多种批次类型,但需代表拟商业化的工艺),系统分析其质量属性的批次间变异,且涵盖非临床与临床研究中使用的批次。
2025.9.30,【PMDA早期考虑】《关于在确认生物类似药与原研生物制品可比性中日本人群数据的处理的早期考虑》
PMDA于9月30日发布该文件,旨在补充其在2024年1月发布的问答文件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澄清当前监管视角下处理日本人群数据的原则以确认生物类似药与原研药相似性。
日本曾要求至少进行一项包含日本受试者 的临床试验,以确认药代动力学(PK)等效性或疗效等效性,从而评估生物类似药与原研药的相似性。PMDA认识到,同样需要论证相似性的化学仿制药 就没有纳入日本人群的强制要求,因此PMDA明确了在原则上,针对生物类似药,若种族因素被认为对临床试验结果无影响,可将非日本受试者临床试验数据外推至日本受试者。
此外,在4月份的Medicines for Europe会议上,PMDA审评主任Ryosuke Kuribayashi称日本的生物类似药指南并未规定必须进行有效性可比试验(CES),而“如果生物类似药显示出与参照药高度相似,我并不担心未进行CES。”Kuribayashi还承诺,PMDA将“积极分享全球生物类似药开发的趋势”,并“与日本的各个利益相关方分享新的监管方法”。
2025.10.29,【FDA官方言论】美生物类似药后缀名有望成为历史
FDA治疗性生物制品和生物类似药办公室主任Sarah Yim在10月底普享药协会(Association for Accessible Medicines)GRx-Biosims会议 上表示,FDA正在收集数据以确定后缀名是否仍有助于药物安全监测等目标。她指出,目前尚未有足够的数据来回答这一问题,但FDA正在积极研究该问题,希望尽快获得数据以供讨论。
FDA将确定后缀名是否在通过其药物警戒 Sentinel系统开展的研究中被一致使用。这些研究旨在研究保险索赔和其他数据以追踪不良事件 ,如果后缀名在研究中并非必需要素,那事实上也就失去了价值。
生物类似药非专利名后缀名政策自十年前实施以来,一直是行业内的争议焦点,Pinksheet的报道甚至用了“声名狼藉”(infamous)一词。当时,FDA要求生物类似药的非专利名必须包含四个字母的后缀名,其初衷是帮助区分不同产品的不良事件报告,尤其是部分生物类似药未获得与原研产品相同的所有适应症 批准。原研生物制品申办者支持该政策更多出于商业目的,认为它有助于区分其产品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出于同样的目的,生物类似药申办者 普遍反对后缀名政策。
2025.10.29,【FDA指南征求意见】《证明与参照药生物相似性的科学考量:关于评估疗效比对研究的必要性的最新建议》
FDA于10月29日发布该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为生物类似药申办者提供关于如何证明生物制品 与参照药生物相似性的科学指导,重点在于评估是否需要进行临床疗效比对研究(CES)。
指南称FDA在评估生物类似药与参照药的分析差异及其对临床表现的影响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强调当前的分析技术能够以高灵敏度和特异性对高度纯化的治疗性蛋白进行结构表征,并通过体外生物和生化检测模拟体内功能效应。比较分析评估(CAA)通常比CES更能敏感地检测出可能影响生物相似性证明的产品差异。同时指南指出较差的CES敏感性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治疗剂量范围的选择、临床研究人群的特征以及主要终点 的选择等。
FDA建议申办者在开发时仔细考虑哪些临床研究是支持生物相似性证明所必需的。如果CAA能够支持证明生物类似药与参照药高度相似(尽管存在一些临床非活性成分的微小差异),那么一个设计良好的人体药代动力学 相似性研究和免疫原性评估,可能就足以评估两者是否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FDA建议申办者考虑采用简化方法,即无需CES来支持证明生物相似性(FDA recommends that sponsors consider a streamlined approach where a CES may not be necessary to support a demonstration of biosimilarity)。
2025.11.28,【WHO 实施研讨会】修订版 WHO 生物类似药评价指南
11月26-28日,WHO在突尼斯举办生物类似药评价指南实施研讨会内容,聚焦2022年修订版《生物类似药评价指南》 (WHO TRS 1043 Annex 3)的落地应用。研讨会通过技术报告、案例分析和圆桌讨论,进一步阐明修订指南的核心变化:将生物类似药评价从依赖临床疗效比对研究(CES)转向基于分析相似性的风险评价体系;质量评估部分强调通过多批次参照药分析建立关键质量属性(CQA) 的相似性范围,采用高灵敏度理化与功能分析方法 ;非临床评价减少动物试验,仅针对新型辅料 等特殊情况;临床评价允许在充分分析数据支持下豁免CES,仅需药代动力学/药效学(PK/PD)与免疫原性 研究。研讨会指出区域性监管机构面临技术能力不足和指南执行差异的挑战,呼吁WHO加强培训与协调。
2025.11.28,【ICH概念性文件】ICH 拟制定 M18,协调全球药监豁免生物类似药临床
ICH 发布概念性文件,启动一份全新的多学科指南《M18用于确定生物类似药开发项目中疗效比对研究效用的框架》 (暂译)的制定,为生物类似药 开发项目中疗效比对研究 (CES)的必要性评估提供科学、一致的国际标准。
ICH指出,长期以来CES作为生物类似性评估的默认要求,支撑着生物类似药的监管批准。然而,随着生物类似药开发与审评经验的积累,行业、学术界与监管机构逐渐认识到,CES在检测质量属性差异方面灵敏度不足。这些质量属性包括理化特性 、结构特性和功能特性。与此同时,现代分析技术已具备足够灵敏度,能够有效区分生物类似药与其参照药之间的差异,从而为产品的临床性能提供充分保证,显著降低残余不确定性。
在此背景下,执行CES可能无法提供具有信息增量的科学数据,却需要投入大量时间与资源。ICH指出多项已发表的临床研究 数据表明,CES的结果与分析相似性数据高度一致,并未对批准决策提供额外支持,反而消耗了巨大资源。此外,越来越多的监管机构已更新其指导原则,明确表示CES通常并非必需,这包括美国FDA,欧盟EMA,WHO,英国MHRA,加拿大HC,巴西ANVISA,阿根廷ANMAT以及沙特SFDA等等。
2025.12.3,【FDA会议】减免临床后的生物类似药:新BsUFA和“仿制药化”担忧
FDA召开了关于生物类似药用户费用法案重新授权(即BsUFA IV )的公开会议,监管机构、生产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共同探讨生物类似药的未来(2028-2032)优先事项。
目前,BsUFA为FDA生物类似药审评活动提供了约61%的资金支持,并已推动81个生物类似药获批上市。BsUFA IV正式谈判将于2026年春季开始,预计于2026年夏季结束。FDA必须于2026年底前举行最终公开会议,并于2027年1月15日前向国会提交最终BsUFA IV文件。
业界提出的新诉求包括:既然不再依赖CES,应进一步缩短审评时间;持续增加对分析数据的依赖以简化开发;为抗体偶联药物(ADC) 及双特异性单克隆抗体 等复杂产品 提供指南;探索使用单一全球参照药品 ,等等。
与此同时,10月底FDA落地生物类似药疗效比对研究(CES)减免指南 ,在一片叫好声中,也有担忧和质疑。生物类似药巨头三星Bioepis和Amgen的考量是,减免临床可能造成医生和患者对生物类似药的质疑,而门槛降低则促使整个行业加速陷入“仿制药化”的激烈竞争。尽管后者也许正是监管想要看到的。
2025.12.9,【EMA工作计划】生物类似药工作组3年滚动工作计划
EMA发布该计划文件,阐述生物类似药工作组(BMWP)待制定或修订的指南文件。
首先,在2026年将定稿生物类似药的“定制临床方法”的思考性文件,同时推行修订后的CHMP审评报告模板,以标准化公开审评报告中的表述,从而为医疗人员提供更一致、更详细的生物类似药可比性数据。此外,EMA将根据实际经验,进一步完善并明确为生物类似药开发定制临床的科学建议程序。
从2026年开始,EMA将启动对现有通用生物类似药指导原则的修订工作,以确保其与ICH M18 的原则保持一致。随后在2027-2028年间,EMA将进一步扩展至其他专项指南的修订,包括涉及含有生物技术来源蛋白的生物类似药的质量问题,以及涵盖非临床与临床议题的对应文件;此外,单克隆抗体 生物类似药相关临床与非临床指南也将进行修订。在此期间,还将针对分析可比性 (例如关键质量属性的识别与评估)制定新的监管方法。
识林-实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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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岗位:
注册(RA) :必读。需熟悉文件中的申报要求,指导生物类似药的注册申报流程,确保申报材料符合Health Canada的要求。研发(R&D) :必读。需理解生物类似药与原研药的相似性要求,指导研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产品特性研究。QA :必读。需掌握文件中的质量标准,确保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监管要求。市场(Marketing) :必读。需了解生物类似药的市场授权标准,以便在推广和销售时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加拿大提交的生物类似药(生物制品),包括创新生物药的后续版本,由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研发的生物类似药。
要点总结: 本指南详细阐述了加拿大卫生部对生物类似药的信息和提交要求。首先,强调了生物类似药必须与加拿大参考生物药品(CRBD)高度相似,这需要通过全面的比对分析来证明。指南明确了生物类似药的适用范围,包括必须存在的CRBD、现代分析方法的可应用性以及通过预设标准判断高度相似性。政策目标是为申办方提供指导,以满足《食品药品法》和《食品药品条例》C部分下生物类似药授权的信息和监管要求。监管方法基于现有的生物制品、药品和通用药品的监管框架,强调生物类似药与CRBD在质量、临床和非临床分析上的高度相似性。此外,指南还涉及了专利、知识产权和数据保护问题,以及生物类似药上市后的监管要求,包括不良药物反应报告和周期性报告。最后,指南鼓励申办方在生物类似药开发过程中尽早与生物和放射性药品局(BRDD)进行沟通。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必读岗位 :注册(负责生物类似药上市申请和科学建议)、研发(生物类似药开发团队)、QA(质量属性评估和可比性研究)、CMC(生产工艺和统计评估)。
注册 :关注CHMP评估报告模板更新和科学建议流程优化,提前准备修订版指南的合规材料。 研发 :重点跟进“定制化临床路径”反思文件及ICH M18框架,调整临床试验设计。 QA :监测关键质量属性(CQA)统计评估要求,参与可比性研究标准修订。 CMC :分析生产工艺变更对可比性影响,预判新指南对分析方法的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欧盟市场生物类似药(含单抗、重组蛋白等),涵盖创新生物类似药及后续修订类别,企业类型包括Biotech、跨国药企及CDMO。
文件概要 该文件概述了欧盟生物类似药工作组(BMWP)2026-2028年的战略、战术及操作目标。战略层面聚焦提升生物类似药可及性、优化监管科学流程,包括支持科学建议(SAWP)和上市申请(CHMP)程序,推动指南修订(如ICH M18框架下的临床数据简化),并强化国际协调(WHO、IPRP)。战术目标分为四类:指南活动(修订通用指南及产品特异性文件,如单抗非临床/临床问题指南)、培训(欧盟质量评审员及非欧盟监管机构)、沟通(与HMA合作推动医疗系统采纳)及多学科协作(与BWP、MWP等合作)。操作层面明确对科学建议和上市申请的技术支持,强调对非惯例程序的评估。文件还提出通过问答文件澄清指南要求,并预判未来生物类似药类别的监管科学需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RA(注册) :必读。需理解文件内容,以便在注册申报过程中准确应用EMA的指导原则,特别是在生物类似药的临床研究设计和数据要求方面。RD(研发) :必读。需掌握文件中关于生物类似药开发中质量、临床前和临床研究的具体要求,以指导药物开发。QA(质量管理) :必读。需了解EMA对生物类似药质量比对研究的要求,确保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EMA的指导原则。工作建议:
RA(注册) :在准备注册文件时,特别关注EMA对于生物类似药临床研究的新要求,尤其是可能免除Comparative Efficacy Studies (CES)的条件。RD(研发) :在生物类似药的开发过程中,重点关注产品质量的比对研究,以及如何通过PK/PD研究来支持生物类似药的批准。QA(质量管理) :确保质量控制策略能够满足EMA的新要求,特别是在产品放行和批次一致性方面。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生物制品中的生物类似药(Biosimilar),主要针对欧盟(EMA)发布的指南,适用于Biotech和大型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EMA的这份思考性文件探讨了在生物类似药开发中采用定制的临床方法的必要性。文件强调了在特定条件下,基于质量层面的比较和有限的(定制的)临床数据包(基于比较性的药代动力学试验)来批准生物类似药的可能性。文件中明确指出,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能够通过分析和体外药理水平上的高相似性来充分表征生物类似药,并且与参照药物在结构和功能属性上高度相似,则可能不再需要进行Comparative Efficacy Studies (CES)。此外,文件还讨论了药代动力学(PK)研究在生物类似药开发中的重要性,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能不需要药效学(PD)比较。文件鼓励在PK研究中包含免疫原性参数和/或修改研究设计,以解决质量属性方面的微小差异,并进一步强化生物类似药的批准依据。最后,文件指出,即使在没有CES的情况下,一个明确定义的比较性人体PK研究仍然是必需的。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QA(质量保证):需关注CGMP相关指南,确保生产过程符合GMP要求。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应仔细阅读所有类别的指南,特别是Biosimilars、Generics和ICH相关指南,以便合规提交注册文件。 临床(Clinical):需关注Clinical/Medical和Clinical Pharmacology类别指南,指导临床试验设计和执行。 研发(R&D):应关注Pharmaceutical Quality/CMC类别,确保产品质量和CMC文件符合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涉及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等药品类型,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由美国FD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文件列出了FDA计划在2025年发布的新增和修订指南草案。重点包括生物类似药的开发、临床试验设计、药物警戒、仿制药的ANDA提交、CGMP合规性以及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特别强调了对儿童和老年人群体的临床试验考虑、非阿片类镇痛药的开发、以及药物与器械组合产品的ANDA提交考虑。更新了关于药物相互作用、药物基因组学、妊娠期药物动力学研究的指南。同时,提出了对ANDA稳定性测试、容器封闭系统、杂质控制等CMC方面的新要求。ICH指南部分涉及临床试验设计、患者偏好研究、CTD质量相关问题等。此外,还计划发布关于OTC药品的小改动指南和GMP合规性指南。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研发(R&D) :应深入理解指南中关于蛋白产品生物相似性评估的科学和技术分析,以指导产品开发和设计对比分析研究。质量控制(QC) :需掌握指南中关于蛋白产品特性分析的方法,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标准。注册(Reg) :必须熟悉指南内容,以便在提交351(k)申请时,能够准确展示产品与参考产品的生物相似性。临床(Clin) :应了解指南中关于生物相似性临床研究的要求,以确保临床试验设计符合监管要求。工作建议:
研发(R&D) :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蛋白产品与参考产品的结构和功能差异,并设计相应的研究来评估这些差异对临床性能的影响。质量控制(QC) :在质量检测中,应采用多种分析技术来全面评估产品的质量属性,并与参考产品进行比较。注册(Reg) :在准备351(k)申请时,应确保包含足够的数据来证明产品的生物相似性,包括分析研究、毒性评估和临床研究结果。临床(Clin) :在设计临床试验时,应考虑到产品与参考产品之间的差异,并评估这些差异对患者安全性和疗效的潜在影响。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美国FDA监管下的重组治疗蛋白产品(包括预防用途的单克隆抗体)的生物相似性评估,适用于生物技术公司(Biotech)和大型药企(Large Pharma)等企业类别,特别针对创新生物制品或生物类似药(Biosimilars)。
文件要点总结: FDA的指南强调了治疗蛋白生物相似性产品开发中的比较分析评估和其他质量相关考虑。指南提供了设计和评估比较分析研究的建议,以支持拟议治疗蛋白产品与已上市参考产品的生物相似性证明。强调了对参考产品的全面表征,包括其结构、功能和质量属性,以及这些属性对临床性能的潜在影响。指南还讨论了风险评估工具的开发,用于评估和排名参考产品质量属性对产品作用机制和功能的影响。此外,指南提出了数据分析的考虑因素,包括质量范围(QR)方法和原始数据/图形比较方法,以及如何基于参考产品数据设定可接受标准。指南鼓励早期与FDA互动,讨论具体的CMC问题,并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提交全面的比较分析数据。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注册(RA) :必读。需理解本文对生物类似药申请的影响,准备注册文件时考虑是否需要进行比较疗效研究。研发(R&D) :必读。在产品开发阶段,根据本文指导决定是否需要开展CES,以及如何设计临床研究。临床(Clin) :必读。根据本文评估临床研究设计的必要性,以及如何选择合适的终点指标。QA :必读。确保产品质量和临床研究符合本文的最新要求。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美国FDA监管下的生物制品,特别是治疗性蛋白产品,包括创新生物药和生物类似药,不涉及化学药、中药等其他药品类型。
文件概要: 本文讨论了在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中,支持生物相似性展示的比较临床研究(CES)的考虑因素。根据PHS法案第351(k)节,申请生物相似或可互换的生物制品需包含足够的数据证明其与参考产品的生物相似性。本文强调,如果比较分析评估(CAA)显示拟议生物相似产品与参考产品高度相似,且微小差异不影响临床效果,那么适当的人体药动学相似性研究和免疫原性评估可能足以评估两者在安全性、纯度和效力方面是否存在临床意义的差异,从而可能不需要CES。本文提供了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考虑简化流程,不进行CES的条件,包括产品由克隆细胞系制造、高度纯化且可良好分析表征;参考产品的质量属性与临床效果之间的关系已得到充分理解;人体药动学相似性研究是可行且临床相关的。在某些情况下,如局部作用产品,可能仍需CES或以临床相关终点而非效力终点的比较临床研究来支持生物相似性的展示。本文鼓励申办方在产品开发的早期阶段与FDA讨论其提议的方法,并在启动临床研究前进行沟通。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注册(RA) :必读。需理解文件中关于生物类似药在日本数据的处理原则,以便在注册申请中正确解释种族因素对临床试验结果的影响。临床(Clin) :必读。需根据文件指导临床试验设计,确保能够合理外推非日本受试者数据至日本受试者。研发(R&D) :必读。需考虑种族因素对生物类似药的内在和外在影响,以及质量属性的差异。工作建议:
RA :在注册申请中,明确解释为何种族因素不影响临床试验结果,并提供支持数据。Clin :在设计临床试验时,考虑种族因素,并在必要时进行亚组分析。R&D :在产品开发阶段,评估种族因素对产品内在和外在属性的影响,并在必要时调整产品特性。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生物制品类型的生物类似药,针对日本市场,由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发布,适用于Biotech及大型药企。
文件要点总结: 本文明确了在日本开发生物类似药时,对于确认生物类似药与原生物制药的可比性,日本数据的处理原则。首先,强调了至少需要一项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或疗效等效性)包含日本受试者,以评估生物类似药的可比性。然而,基于种族因素对临床试验结果无影响的考虑,允许将非日本受试者的数据外推至日本受试者。申请人需从内在和外在种族因素的角度解释为何种族因素不影响临床试验结果,并基于原生物制药的亚组分析和质量属性差异来支持其解释。此外,还应考虑产品在不同种族/地区使用的数据,以及体重范围广泛的患者数据,以讨论种族因素。本文提供了关于种族因素对生物类似药影响的表格,以及相关ICH指南作为参考,强调了与PMDA早期咨询的重要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RA(注册专员) :必读。负责理解指南要求,确保注册策略和文件符合WHO标准。QA(质量保证专员) :必读。需确保质量管理体系遵循WHO指南,特别是在生物类似药的生产和质量控制方面。研发(研发人员) :必读。在生物类似药的研发过程中,遵循WHO指南进行产品特性的详细描述和比对研究。临床(临床研究专员) :必读。负责根据指南设计和执行临床试验,确保试验结果能够支持生物类似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生物制品,特别是可以通过重组DNA技术衍生的治疗性肽和蛋白质,如单克隆抗体。适用于创新药或仿制药,包括生物类似药,原料药。发布机构为世界卫生组织(WHO),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本指南提供了全球公认的原则,用于许可那些声称与已经基于完整档案获得许可的生物制品相似的生物类似药。强调了生物类似药必须在质量、安全性和疗效方面与参照产品高度相似,并且许可过程部分依赖于已获许可的原研产品的非临床和临床数据。指南详细描述了生物类似药的科学考量、许可的关键原则、参照产品的选择、质量、非临床和临床评估等方面。特别强调了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和保证的重要性,以及在生物类似药和参照产品间进行头对头比较的必要性。指南还提到了国际标准品的使用、生物类似药的剂量学和给药途径应与参照产品相同,以及在生物类似药获批后其他给药途径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司法管辖区。此外,指南还涉及了药物警戒、标签和处方信息以及国家监管机构的角色和责任。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记录2025年11月WHO在突尼斯举办的生物类似药评价指南实施研讨会内容,聚焦2022年修订版WHO生物类似药指南(WHO TRS 1043 Annex 3)的落地应用。研讨会通过技术报告、案例分析和圆桌讨论,阐明修订指南的核心变化:将生物类似药评价从依赖临床疗效比较研究(CES)转向基于分析相似性的风险评价体系。指南统一使用“biosimilar”术语,扩展适用范围至明确作用机制的生物治疗产品,明确非本地参比制剂(RP)的使用原则、统计方法和国际标准要求。质量评估部分强调通过多批次RP分析建立关键质量属性(QAs)的相似性范围,采用高灵敏度理化与功能分析方法;非临床评价减少动物试验,仅针对新型辅料等特殊情况;临床评价允许在充分分析数据支持下豁免CES,仅需药代动力学/药效学(PK/PD)与免疫原性研究。案例研究展示胰岛素类似物和抗TNFα单抗的评估差异,前者因结构简单可依赖分析数据,后者需综合评估糖基化、聚集态等功能属性。研讨会指出区域性监管机构面临技术能力不足和指南执行差异的挑战,呼吁WHO加强培训与协调。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生物类似药研发企业(包括跨国药企、生物技术公司及CDMO)、监管机构(非洲、东地中海等区域国家药监局)及行业协会。指南覆盖单抗、胰岛素等明确作用机制的生物制品,不区分创新药或仿制药,但强调产品需满足与参比制剂相同的质量标准。
【影响评估】 本文通过简化生物类似药临床要求(如豁免CES)降低研发成本,但提升分析技术门槛,要求企业建立更严格的质控体系。监管机构需调整审评框架以适配风险评价模式,可能加速生物类似药在资源有限地区的准入。
【实施建议】
必读岗位: 注册 :更新申报策略,重点准备分析相似性数据包,论证CES豁免的科学依据。 研发 :优化RP表征方案,采用正交分析方法,建立QAs关键性分级标准。 QA :强化生产工艺知识管理,确保批次间一致性符合指南要求。 建议关注岗位: 临床 :设计精简的PK/PD研究方案,侧重免疫原性风险评估。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